三国两晋南北朝·祖冲之·薄绍之
亦题《薄绍之逐鬼》。南朝齐志怪小说。祖冲之撰。原载《述异记》。《太平广记》卷三二五引载。鲁迅《古小说钩沉》,郑学弢校注《列异传等五种》皆辑录。李格非等《文言小说》选录。这则志怪记元嘉二十二年(445)至二十四年(447)事。叙述:薄绍之尝为臧质(南朝宋高祖刘裕的内侄,曾为宁远将军,徐、兖二州刺史,元嘉二十一年已免职,发生这则志怪事时,他正白衣居家)参军,元嘉二十四年(当作二十二年或二十一年),寄居东府(刘义恭司徒府)之西宾别宅中,与祖法开邻舍。开母姓刘,寝疾弥旬,以二十二年(当作二十四年)五月一日夜半亡。二日,绍之见群鼠,大者如豚,鲜泽五色,或纯或驳(杂色),或着武官之帻,或套着马笼头,大小百数,弥日累夜若此。到十九日黄昏,内屋四檐上有一白鼠,长二尺多,走入壁下。入处起火,以水灌之,火则不灭,而良久自灭。其夜,又见一人,身材高大粗壮,满身红色,身光如火,从烧壁中出,径入床下,又出壁外。到四更时,复出现四人,有的与绍之说要相助,有的瞋目吐舌,折腾了一夜。至第二夜,怪复烧屋,有二人高九尺多,骑马挟弓矢,宾从数十人,呼为将军。二十一日,群怪又来。有一怪披锦袍,弯弧注矢,直对着绍之。绍之说:“汝是妖邪,怎敢吓人,我不畏汝。汝若不速去,即令大道神来惩罚汝!”鬼怪即放下弦矢,策马而去。作品表现了薄绍之不怕鬼怪的精神。接连几夜,鬼怪作祟:有的“入屋起火”(白鼠怪),有的“径入床下”(赤色鬼),有的“瞋目吐舌”(“恐人”鬼),有的“弯弧注矢”而想要射人(“被锦袍”鬼)等。薄绍之面对这些鬼怪,镇定自若,方寸不乱。并查清鬼怪来历,驱逐了鬼。他确实是一个胆气非凡的逐鬼英雄。作品善于进行气氛渲染,在一种阴森可怖的氛围中来塑造不怕鬼的英雄。如写薄绍之在祖法开之母亡后的邻舍寄居,构设了一种妖邪轮番出没,而鬼气弥漫的环境,把主人公置于这种环境中进行勾画,活生生地凸现了人物刚勇不惧的性格特征,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作品文笔雅洁,故事情节惊心动魄,是《述异记》中的比较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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