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东阳无疑·董昭之
亦题《蚁王》、《董昭之与蚁王》。南朝宋志怪小说。东阳无疑撰。原载《齐谐记》。《初学记》卷二十、《太平御览》卷六四二、《太平广记》卷四七三皆录载。鲁迅《古小说钩沉》辑录。吴曾祺《旧小说》、李格非等《文言小说》皆选录。是则写蚁精题材的小说。叙述:董昭之乘船过钱塘江,见水中有一只蚂蚁趴在一短节芦苇上,非常恐慌。于是便用绳子拴住芦苇,准备把蚂蚁提上来放在船头,可船上的人都说这只蚂蚁有毒,并声言要踩死它。董昭之可怜它,就暗把它随船拖到岸边,蚂蚁顺着绳子上岸得救。当天晚上,董昭之梦见一个黑衣人由百余人簇拥着来向他道谢,说它是百蚁之王,并嘱咐董以后若有急难,定要告诉它。十多年后,董昭之所在地方有人被盗,认定他是盗贼,被押在余姚狱中。董昭之忽然想起十几年前梦中蚁王的话,同狱的人让他捉两、三只蚂蚁放在手心,把自己的遭遇说给它们。当晚果然又梦见黑衣人,言说天下已大乱,他等不到赦免的时候了。要他赶紧投奔余杭山中。等他梦醒,蚂蚁已把他的刑具全咬掉了。他逃出监狱,直奔余杭山中,后来果真安然无事。小说通过董昭之救蚁王又被托梦救于狱中的故事,宣扬了“善有善报”的思想。姑且不论因果报应的因素,而鼓励人们互相帮助和解救无辜者,无疑这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小说运用浪漫主义手法,以丰富的想象和大胆的夸张,把一只小小的蚂蚁写得神异非常。作者一方面赋予它以人的特点,使之通人情,懂人言,并能通晓天下大事;一方面又赋予它以神的奇异功能:夜入梦中,咬开刑具,未卜先知;同时也保持它自身的自然属性:遇水恐慌、“著一短芦”、“缘绳得出”,即使幻化为人,仍具有蚂蚁的基本特征,始终穿着“乌衣”。使读者有鲜明的形象感受。作者善于抓住细节描写来表现人物性格,如写董昭之救蚂蚁,“以绳系此芦,欲取着船头”,但因船上的人怨恨此蚁为“毒螫物”,于是,偷偷用绳子拖着芦苇,随船到岸边。仅仅两个细节,就把人物的神情举动、心理活动写得细致入微,使一个善良人的形象呼之欲出。小说情节奇曲,既有董昭之救蚂蚁的曲折,又有蚂蚁救董昭之的奇异。他们有着类似的遭遇,也有着同样的善心,以人神互救的幻诙情节,寄寓了扬善的主旨。这个故事,取自《搜神记》。刘敬叔《异苑》的《桓谦》条亦记蚁精事。但《异苑》所记则为蚁精作怪事,而与本篇小说主旨相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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