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杨衒之·崔涵
北魏志怪小说。杨衒之撰。原载《洛阳伽蓝记》卷三。《法苑珠林》卷一一六引载。李格非等《文言小说》选入。这是一则死人复生故事:沙门达多挖墓取砖,挖出一个人,于是觐见君王。太后与明帝都以为是妖怪,叫黄门侍郎徐纥问其姓名、死亡年月等。“死者”说自己名崔涵,博陵安平人,父名畅,母姓魏,家住城西准财里。死时年十五,今满二十七岁,在地下十二年,常像醉卧,亦无所食。太后派门下张录事到准财里寻访崔涵父母,果然找到崔畅、魏氏,他们确有一子名涵,十五岁死去。于是太后又让张录事送涵回家。但崔畅得知后点火于门,且手持钢刀,魏氏也手把桃枝,呼喊着不许崔涵进屋。涵见状弃家而走,浪迹京城,常宿于寺门。他怕见太阳,又怕水火及刀器。他总是在道路上行走,走累了就停下来,而不缓步徐行,当时的人都以为是鬼。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此篇正是将鬼怪之事当作“人间常事”写的。只是其他志怪作品,大都写得扑朔迷离,若真若幻;而此篇时间、地点、姓氏、名号一应俱全,有凭有据,煞有介事,可谓作者宣扬“神鬼实有论”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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