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珩,是《拍案惊奇》卷十五《卫朝奉狠心盘贵产,陈秀才巧计赚原房》中的主人公。
他原是南京秦淮河边的一个有名的秀才,家有贤慧勤俭的妻子,生活十分美满。只因其“专好喜结客,又喜风月,逐日呼朋引类,或往青楼闝妓,或落游船饮酒”,放荡不羁,挥金如土,又不听妻子忠告,在七八年间,把祖传的万贯家私挥霍一空,只剩下庄房一所。在帮闲朋友的撺掇下,他向卫朝奉借银三百两,继续寻欢作乐。 “易老韶华休浪度,掀天富贵等云空。不如且讨红裙趣,依翠偎红院宇中”。明代的市井社会弥漫着一股追求现世享乐的人生理想,这首见于《金瓶梅词话》中的诗,可算是这股思潮的生动写照。陈珩的所作所为,有着那个时代的影子。但是,在纵欲无度的背后,灾难也在向他悄悄地逼近。时过三年,陈珩向卫朝奉借的钱,本利相加共六百两银子。在讨债者面前,陈珩东躲西藏,十分狼狈。昔日腰缠巨资的富郎沦落为一个无力还债的穷鬼,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将唯一的庄房抵押偿债。那处庄房地处繁华的秦淮河畔,价值千金,陈珩要卫朝奉补足余款。但这位债主是个极刻薄之人,平常专好昧心取利,他对陈珩的庄房早已垂涎已久,欲趁其陷于经济窘境之际,夺为己有。但他是个老奸巨滑的魔君,吃准陈珩还不起债务,在表面上故意装出一副伪善的面孔说: “我又不等屋住,要这所破屋干什么?”坚持逼他交还六百两银子。陈珩得知这一消息,气得目瞪口呆,但手中无钱,受尽欺凌而有口难言, “只得将房准了”。
在无情的事实面前,陈珩开始清醒: “我当初实是不知稼穑,被人鼓舞,朝欢暮乐,耗了家私。今已历尽凄凉,受人冷淡,还想着风月两字,真丧心之人了。”他决心改过自新,“或开个铺子,或置些田地,随缘度日,以待成名,我之愿也”。善良贤淑的妻子见丈夫确有悔改之心,拿出“熬清守淡”积攒下的千两银子,交给处于危难之中的陈珩,让他去赎回庄房。狠心的卫朝奉露出夺房谋产的真相,谎称已对原房作过“添造修理”,不肯退出。此时,陈珩才真正明白卫朝奉的狼子野心: “他趁我手中窘迫,贪图产业,百般勒掯”,愤恨已极发出“天理何在?”的怒吼,准备“慢慢地寻个计较处置他”。
陈珩的鲜明性格,在“巧计赚原房”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一天,他见秦淮河里漂来一具死尸,心生一计,让家僮陈禄取下一条腿 叫其去投靠卫朝奉,暗中将人腿带去,埋在卫家。一月后,陈禄离家出走。陈珩谎称陈禄原从自己家中逃出,领人来卫家要人。卫朝奉交不出人,陈珩派人在卫家搜索,挖出人腿,控告卫朝奉杀人,闹着要去官府
正如卫朝奉算计陈珩的庄房那样,这次他却落入了陈珩的圈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哀告陈珩息事,甘愿出屋相还。陈珩对卫朝奉说: “当初图我产业,不肯找我银子的是你。今日占住房子,要我找价的也是你。今日又将我家人收留了,谋死了他,正好公报私仇,却饶不得。”活脱脱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在卫朝奉退回房屋,兑还三百两银子,并写了伏辩以后,陈珩全胜而回。
明末著名的通俗文学家冯梦龙在《智囊补》序中说: “人有智,犹地有水;地无水为焦土,人无智为行尸。智用于人,犹水行于地,地势拗则水满之,人事拗则水满之。周览古今成败得失,蔑不由此。”张明弼也说: “天地黝黑,谁为照之,日月火也;人事黝黑,谁为照之,智也。”(《智囊叙》)可见注重智慧和才能,是晚明文学的鲜明特点之一。小说中的陈珩,与贾秀才一样,也是一个“才智过人”的秀才的艺术形象。贾秀才以智杀人,陈珩用智赚房,他们都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邪恶势力斗争,并最终取得了彻底胜利。在他们身上,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是明代进步文学新潮流的产物。但陈珩和贾秀才相比,也有着明显的不同。他是一个浪子回头的艺术典型。在凌濛初的笔下,陈珩由放浪的生活回归人类的美德,他的心灵历程,有着教谕性和艺术性并举的双重意义:一方面,作者借陈珩这一艺术形象,意在告诉人们该怎样生活;另一方面,小说中展现的陈珩思想的转变,表现出其较为丰富而复杂的性格,使之更富于艺术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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