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①,奉而献之厉王②;厉王使玉人相之③,玉人曰:“石也。”王以为和为诳而刖其左足④。及厉王薨⑤,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⑥,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⑦,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⑧,遂命曰:“和氏之壁。”
【注释】 ①和氏:即卞和。玉璞,玉矿。楚山,即荆山,位于今湖北省南漳县西。 ②厉王:《后汉书·孔融传》李贤注引此文作“武王、文王、成王”。《史记·楚世家》说楚武王前的君主是蚧(fen坟)冒,不记厉王。东方朔《七谏》、刘向《新序·杂事》、王充《论衡·变动》和本文说法一致。 ③玉人:玉匠。相,察看,鉴定。 ④诳:欺骗。刖(yue悦),砍脚酷刑。 ⑤薨:(hong音轰),君主死的专称。 ⑥文王:楚武王的儿子。 ⑦题:称作。 ⑧理:治,琢磨。
【今译】 楚国人和氏在楚山得到一块玉石,便奉而献玉石给厉王,厉王命玉匠审察鉴定。玉匠说:“是块石头。”厉王以为和氏欺骗自己,就把他左脚砍掉了。等到厉王死后,武王做了国君。和氏又捧着他的玉石而献给武王。武王使玉匠审察鉴定,又说:“是块石头。”武王又以为和氏欺骗自己,就砍断了他的右脚。武王死了,文王做了国君。和氏仍然抱着他的玉石在楚山的山脚痛哭,接连三日三夜,眼泪流干了,随着流出血来。文王知道了这件事情,派人问和氏悲恸的原因,说:“天下被砍去脚的人已经很多了,你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和氏回答说:“我并不是悲伤我的脚被砍去,我悲伤的是希世宝玉而被人以石头称呼,忠贞的士人反被当作骗子。这就是我其所以悲伤的原因。”文王于是使玉匠琢开他的玉石果然得到宝玉,遂叫这玉为“和氏之璧”。
【集评】 明·门无子《韩非子集评》:“以和氏献玉起,见人主不能御臣,忠诈不分,则人臣之为和氏者少矣。”
明·杨道宾:“此段借和氏立论,玉兴君子,石喻小人,玉而题之以石,犹贞士而名之以诳也。见人君御臣当先审其邪正。正人在朝,邪党退听,则国日治矣。”(见明·陆可教《韩非子玄言评苑》)
日人·藤泽南岳《评释韩非子全书》:“卞和氏奚泣哉,悲夫楚如是其大,三献如是其数,而举天下之器,题之以石也,又何难焉,抑扬之间,大尽事理。”
又:“曰‘石也’,曰‘诳’,曰‘刖’既已可泣,何必三而后悲乎。”
又:“哭泣字,上下叠用,而中间有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句,使读者悚然。”
又:“遂知其宝而在二刖之后,天下之事,比比皆然,咄,孰能不泣者。”
【总案】 “和氏璧”的寓言其所以著名,不仅在于哀恸悲人,更在于它揭示了普遍的历史问题:才士怀仁抱义而被斥退,不明察的君主帝王,形形色色的“玉人”,铸造了多少历史悲剧!和氏三献其玉抱玉长号正是韩子屡建说寝的孤愤精神折射。此段文字古朴,质拙,“非悲刖”,四语,有转折,有连带、有收束,“刖”而不悲,更显题石之悲。“题”字庄重生色,悲意顿生。三“悲”旋转出一片孤愤无常之意。这则寓言是借以发挥之“题目”,是全文的引子。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①,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②,未必和壁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戮也③,特帝王之璞未献耳④。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⑤,近习不敢卖重⑥;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⑦,而游士危于战陈⑧;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⑨,越民萌之诽⑩,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11)。
【注释】 ①犹:还,尚且。论,论定。 ②法术:政策法令、驾驭臣子的策略手段。 ③戮:杀。 ④特:仅,只是。 ⑤擅断:专权独断。 ⑥近习:亲近熟昵,指近侍。卖重:摆弄权势。 ⑦浮萌:游民。萌,通“氓”,民。 ⑧游士:游说之士。陈,通“阵”。⑨倍:通“背”,背逆。 ⑩越:犹言摆脱。民萌,民众。周,合。道,法术。 (11)不论:不认可。
【今译】 珠玉是君主所急需的,和氏奉献璞玉虽然未曾琢得美好,但给君主并没带来什么坏处,然而等到两只脚尚且被砍去,宝玉才被认定,识别宝玉竟是如此的困难。现在的君主对于法术,未必就象索术和氏璧那样的急切;而法术又是禁止群臣士民的邪私行为。法术之士没有被杀戮,只是因为成就帝王事业的谋划措施还未献出而已。君主有政治手腕,那么大臣就不能专权独断,左右侍从不敢弄权夸势;政府官员执法办事,游民就得争着耕地,游说之士也要冒着危险参加战争;那么法术就成了群臣士民所认为的祸害。君主如果不能违背大臣的议论,不考虑民众的诽谤,而仅仅使自己的主张吻合于法术之言,那么法术之士即使至于死亡,法术也一定不会被认可。
【集评】 日人·藤泽南岳《评释韩非子全书》:“句句皆玉。”(按,指此段开头几句。)
【总案】 此段接住和氏璧悲伤的话头取意立论,趁风扬帆,顺流行舟,标举两个比喻性的对比;一是反比,法术对于人主,“未必和璧之急”。璧为爱物,法术则众人视之为“祸”,这是比中生比;一是正比,和氏“两足斩而宝乃论”,“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论宝尚且其难如此,士悲则何以可堪!这是推波助澜,揭示出法治之难。中间用玉璞比喻法术绾合二者,喻体和本体浸透悲慨孤愤感忿独抗的精神。“夫珠玉”至“帝王之璞未献”,一节,在表现手法和韩愈《送董邵南序》相似用笔涩重,句句阻留,语语折转。“不涩则险劲之状无由生也”(韩方明语),郁闷之怀不现;阻留处不转,则压抑之气不张。如激流而阻流乱石,至段末一个长长的复句,犹遇峭峡涌泻而去。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①:“大臣太重,封君太众②。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减百吏之禄秩③,损不急之枝官④,以奉选练之士⑤。”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⑥,吴起枝解于楚⑦。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⑥,设告坐之过⑨,燔《诗》《书》而明法令⑩,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11),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王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12)。当今之世,大臣贪重(13),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14),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15)!此世所乱无霸王也。
【注释】 ①吴起:战国时卫国人。任过鲁国将军,魏国西河郡守。又助楚悼王变法。教,告诉。俗,此指世情现状。 ②封君:有封邑的贵族。 ③禄秩:俸禄的等级。绝,极度,狠。 ④损:裁减。枝官,多余的官。 ⑤奉:供养。选练,选拔训练。 ⑥期(ji音基)年:一周年。据《史记·楚世家》载,吴起变法共三年。 ⑦枝解:车裂肢体酷刑。枝,通“肢”。 ⑧商君:即商鞅。连,连结,组织。什伍,古代户籍编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 ⑨告坐:告密连坐。坐:定罪。⑩燔(fan音凡):梵烧。《诗》《书》,指《诗经》、《尚书》一类的儒家经典。 (11)遂:登进,升用。 (120细民:小民。 (13)重:权。 (14)听:听从。 (15)蒙:冒。
【今译】 从前吴起把楚国的世情现状告诉楚悼王:“大臣权势太重,有封邑的贵族太多。如果这样,那么上可以逼胁君主,下必虐待人民,这是贫困国家疲弱兵力的措施。不如把有封邑的贵族在子孙三代后收回爵禄,狠减百官俸禄的等级,裁削不急需的冗官闲职,用节余下来的经费供养经过选拔和训练的兵士。”楚悼王推行吴起的主张整一年便死了,吴起就被楚人五马分身而死。商鞅教秦孝公建立什伍的组织,设置告密连坐的法律,烧掉《诗经》、《尚书》一类儒家书籍,彰明法令,杜绝贵族私家的请托而进用对国家有功劳的人,禁止不守本业干谒谋取官职的人,重用耕战的人。秦孝公推行商鞅的新法,君主的地位因此尊贵而稳固,国家因此而富强,八年后秦孝公死了,商君被秦人处以车裂分身的酷刑。楚国不用吴起国家削弱混乱,秦国推行商君新法而富盛强大。他们两人的理论已被证实是正确的,然而肢解吴起、车裂商君的原因何在?这是由于大臣深患法治、小民憎恨法治的缘故。现在的社会,大臣贪权,小民习惯乱法,这种局面要比秦国楚国还要严重,而君主更没有象楚悼王、秦孝公那样善于听取意见,这样法术之士又怎么能冒着商鞅、吴起的危险而阐明自己的治国法术呢?这就是当今社会其所以混乱而没有霸王的原因。
【集评】 明·杨慎:“看他用字法何等工雅。”(按,指“显耕战之士”的“显”字。)
又:“帝王之璞,掩没不用,故世不治,《人主》、《孤愤》并有此语。”(以上两条见日人·蒲坂园《定本韩非子纂闻》)
日人·藤泽南岳《评释韩非子全书》:此段开头“引用楚事接卞和,佳甚。”
又:“又引秦事配楚悼。”
又:末尾“收束两国以结。”
【总案】 末段承上献法术固难,借“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指明法制的至关重要,更强调法制“行之亦不易,既能行之,守之更难,极言法术之士孤危否穷,难乎免矣”(日人·蒲坂园语)。以“何也”导出苦法恶治,以“当今之世”转论世俗浇恶,又国无明主,而且士无蒙危——刖足仍献帝王之璞的刚烈不挠之士,层层推进。直论、对比,否定、反诘,句式变化踔厉,最后以世乱无霸狠狠勒住,力透纸背。结煞狠重,“豹尾”挥剪,正是韩子散文收束的显著特色。
韩文每先立论再用寓言故事佐证,此文开端即撰出和氏宝璞,中段导入“帝王之璞”,可谓由影见竿。又由今日“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引入末段引为同调的吴起商鞅行法而酷死,则又是立竿而见影。和氏刖足、法家献“璞”将戮,今日之士安能蒙危,悲慨通贯全篇,扼腕浩叹之状可见。卞和喻法术之士,刖足喻士的不幸遭遇,玉璞喻法术,和氏璧的故事设喻多端,通体为比,故冒以文首。今日人们乐道和氏壁的稀贵,淡忘了卞和血流沭漓的遭际,这大概也是韩非身后的一层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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