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唐贞观1中,桂阳令阮嵩妻严氏极妒。嵩在厅会客饮,召女奴歌,严披发跣足袒臂2.拔刀至席,诸客惊散。嵩伏床下,女奴狼狈而奔。刺史崔邈为嵩作考词3云:“妇强夫弱,内刚外柔。一妻不能禁止,百姓如何整肃?妻既礼教不修,夫又精神何在?”考下,省符解见任4.
选自《朝野佥载》
注释
1.贞观: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
2.跣足袒臂:光着脚露着胳膊。
3.考词:考核时的评语。
4.省符解见任:省里的公文解除了阮嵩的职务。符:公文;见,同现。
释义
唐贞观年间,桂阳县的县令是阮嵩,他的妻子严氏,极为悍妒。有一次阮嵩在大厅宴请客人,并请来了几位歌女助兴。严氏见到丈夫与歌女一同饮酒,就披头散发,袒露着胳臂,光着脚,手里提着刀直冲到宴席前。客人们见了大吃一惊,纷纷离席,阮嵩钻到床下,歌女们则很狼狈地逃跑了。
州长官崔邈听说此事后,在为阮嵩作考核评语时,他写道:“妇强夫弱,内刚外柔,一妻不能禁止,百姓如何整肃?妻既礼教不修,夫又精神何在?”意思是说:“主外的丈夫太懦弱无能,主内的妻子却粗暴强悍。作为一县之长,对自己的妻子的胡作非为都制止不了,又怎能管理好老百姓的事?妻子是没有教养的人,丈夫的精神状态又怎么能好?”
不久省里的公文下来,阮嵩被解除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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