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织经·治下卷第三》是唐代酷吏来俊臣所创作的一篇文言文。以下是罗织经治下卷第三全文及译文,欢迎阅读。
罗织经治下卷第三全文
甘居人下者鲜。御之失谋,非犯,则篡耳。
上无威,下生乱。威成于礼,恃以刑,失之纵。私勿与人,谋必辟。幸非一人,专固害。机心信隐,交接靡密,庶下者知威而畏也。
下附上以成志,上恃下以成名。下有所求,其心必进,迁之宜缓,速则满矣。上有所欲,其神若亲,礼下勿辞,拒者无助矣。
人有所好,以好诱之无不取,人有所惧,以惧迫之无不纳。才可用者,非大害而隐忍。其不可制,果大材而亦诛。赏勿吝,以坠其志。罚适时,以警其心。恩威同施,才德相较,苟无功,得无天耶?
罗织经治下卷第三译文
自愿处于下属的人很少。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如果没有计谋,不是下级抵触上级,就是下级夺取上级的权力。
上司没有威严,下属就会闹出祸事。威严从礼仪中树立,依赖于刑罚,放任它就会丧失。秘密的事不要让人参与,参与谋划的人一定要清除。宠信不要固定在一个人的身上,让一个人专权一定会带来祸害。心思一定要隐藏起来,与人交往不能过分亲密,希望下属由此感知上司的威严而生敬畏。
下属依附上司才能成就志向,上司依靠下属才能取得功名。下属有贪求的东西,他的心自然会要求上进,提升他应该慢慢的来,太快他就满足了。上司有想使用的人,他的神态要亲切,以礼相待下属不要推辞,不这样做就没有人协助他了。
人有喜好的东西,用喜好的东西引诱他没有收伏不了的。人有惧怕的东西,用惧怕的东西逼迫他没有不接受的。有才能可以使用的人,没有大的害处要暗中容忍。其人不能驯服,确实是才能出众的也要诛杀。赏赐不要吝惜,用此消磨他们的意志。惩罚要适合时宜,以此让他的心得到告诫。恩惠和威力一起施行,才能和品德互相比较,如果这样做还没有成效,莫非这就是天意吧?
作者简介
来俊臣(公元651—公元697年),武则天时酷吏,历史上的十大奸臣之一。唐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生性残忍。武则天时因上书告密得官。武则天为胁制群臣、翦除异己,故纵其惨虐。来俊臣与党羽合编《告密罗织经》1卷,作为告密诬陷的范本。每次拷问囚徒,不论轻重,皆施以酷刑,或以醋灌鼻,囚入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环烧之,并绝其食物。囚徒往往屈打成招,冤狱屡兴。则天以重赏酬之,于是告密之徒大行其道。后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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