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胡叟,字伦许,安定临泾人也。世有冠冕,为西夏著姓。叟少聪敏,年十三,辨疑释理,知名乡国。其意之所悟,与成人交论,鲜有屈焉。学不师受,友人劝之,叟曰:“先圣之言,精义入神者,其唯《易》乎?犹谓可思而过半。末世腐儒,粗别刚柔之位,宁有探赜①未兆者哉?就道之义,非在今矣。“及披读群籍,再阅于目,皆诵于口。好属文,既善为典雅之词,又工为鄙俗之句。以姚政将衰,遂入长安观风化,隐匿名行,惧人见知。时京兆韦祖思,少阅典坟,多蔑时辈,知叟至,召而见之。祖思习常,待叟不足,叟聊与叙温凉,拂衣而出。祖思固留之,曰:“当与君论天人之际,何遽而反乎?“叟对曰:“论天人者,其亡久矣。与君相知,何夸言若是也。“遂不坐而去。至主人家,赋韦杜二族,一宿而成,时年十有八矣。其述前载无违旧美,叙中世有协时事,而末及鄙黩②人皆奇其才,畏其笔。世犹传诵之,以为笑狎。
叟孤飘坎壈,未有仕路,遂入汉中。刘义隆梁秦二州刺史冯翊吉翰,以叟才士,颇相礼接。授叟末佐,不称其怀。未几,翰迁益州,叟随入蜀,多为豪俊所尚。时蜀沙门法成,鸠率僧旅,几于千人,铸丈六金像。刘义隆恶其聚众,将加大辟。叟闻之,即赴丹阳,启申其美,遂得免焉。复还于蜀。法成感之,遗其珍物,价直千余匹。叟谓法成曰:“纬萧何人,能弃明珠?吾为德请,财何为也?”一无所受。
译文:
胡叟,字叫伦许,是安定临泾人。他的上代有做官之人,(他的姓)是西夏大姓。胡叟小时候很聪明,年近十三岁,辨析疑难解释事理,在乡国闻名,他心里所领悟的(事理),同成年人辩驳,很少有被折服(的时候)。他所学的知识没有经过名师传授,友人劝他,胡叟说:“先圣的言论,精义传神的地方,它只有《易》吗?(我)还是认为值得思考的地方过半。末世迂腐的读书人,略微转变刚柔的地位,哪里有探索深奥的道理没有征兆的呢?接近真理的精义,不一定在今世了。”等到他博览群书,再次用眼睛精读,都能在口中背诵出来。(胡叟)喜欢写文章,既善于写典雅的词句,又精通通俗的词句。因为姚政将衰,于是(他)来到长安观察风俗民情,不露姓名,隐藏行踪,害怕别人看见并认出。当时的京兆尹韦祖思,很少读典章,蔑视当时的人,知道胡叟到此地,宣召他与他见面。祖思像平常对待一般的读书人那样,招待胡叟很轻慢。胡叟略微与祖思说了几句天气冷热的话,就拂衣而出来了。祖思坚决挽留胡叟,说:“正想同你谈论天人的时候,为什么急匆匆地要回去呢?”胡叟回答说:“谈论天人的人大概消亡很久了,同你互相了解,何必像这样夸耀自己啊。”于是不落坐就离开了。到了主人家,为韦、杜二族作赋,一夜就写完成,当时他年龄十八岁。他的文章记述前人的记载,不违背旧美,叙述中世之事,有调和当时的事,然而不涉及轻贱侮慢之词。人们都以他的才华为奇,害怕他犀利的文笔。世人还传诵他的文章,认为(他的文章)纯属玩笑不庄重。
胡叟孤身飘零困顿不得志,没有做官入仕的路,于是进入汉中。刘义隆时梁、秦二州的刺史冯翊(yì)吉翰,认为胡叟是才士,对他相当地礼待。授予胡叟辅佐之职,不适合(胡叟)的志向。没有多久,吉翰调往益州做官,胡叟随他进入蜀地,时常被豪俊所尊崇。当时蜀地的和尚法成,聚集带领僧兵,(人数)差不多达到千人,铸造丈六高的金像。刘义隆憎恨法成聚众,将对他施加杀头刑罚。胡叟听到这件事,马上赶赴丹阳,开口申诉法成的好事,于是法成得以免罪。又返回到蜀地。法成感激胡叟,赠送胡叟珍贵的物品,价值千余匹绸。胡叟对法成说:“纬萧是什么人,能舍弃明珠?我为德行而请命,拿钱财干什么?”一点也不接受法成所赠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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