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孔)祯,高宗时为苏州长史。曹王明为刺史,不循法度,祯每进谏。明曰:“寡人天子之弟,岂失于为王哉!” 祯曰:“恩龙不可恃,大王不奉行国命恐今之荣位非大王所保独不见淮南之事乎?”明不悦,明左右有侵暴下人者,祯捕而杖杀之。明后果坐法,迁于黔中,谓人曰:“吾愧不用孔长史言,以及于此!”
(选自《旧唐书•文苑传》)
译文:
孔祯,唐高宗时任苏州长史。曹王李明为刺史,不照法令,孔祯常常进谏。李明说:“寡人是皇上的弟弟,难道还怕丢失王位吗!”孔祯说:“恩宠不可倚仗,大王如果不奉行国家法令,恐怕今天的荣位,不是大王所能保住的,难道没看到汉代淮南王的事吗?”李明听后不高兴。李明身边的人欺凌老百姓,孔祯逮捕并用杖刑处死了他。李明后来果然因犯法,被贬谪到黔中,他对人说:“我惭愧没有听孔长史的话,以至于有这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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