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彭汝砺字器资,饶州鄱阳人。治平二年,举进士第一。王安石见其《诗义》,补国子直讲,改大理寺丞,擢太子中允,既而恶之。
神宗用汝砺为监察御史里行。首陈十事:一正己,二任人,三守令,四理财,五养民,六振救,七兴事,八变法,九青苗,十盐事。指擿利害,多人所难言者。及王中正与李宪主西师汝砺言不当以兵付中人因及汉唐祸乱之事神宗不怿语折之汝砺拱立不动伺间复言神宗为改容在廷者皆叹服
元祐二年,召为起居舍人。时相问新旧之政,对曰:“政无彼此,一于是而已。今所更大者,取士及差役法,行之而士民皆病,未见其可。”逾年,迁中书舍人,赐金紫。会知汉阳军吴处厚得蔡确安州诗上之,傅会解释,以为怨谤。谏官交章请治之,又造为危言,欲置之法。汝砺曰:“此罗织之渐也。”数以白执政,不能救,遂上疏论列,不听。谏官指汝砺为朋党,及确贬新州,又须汝砺草词,遂落职知徐州。初,汝砺在台时,论吕嘉问事,与确异趣,徙外十年,确为有力。后治嘉问它狱,以不阿执政,坐夺二官。至是,又为确得罪,人以此益贤之。
加集贤殿修撰,入权兵、刑二部侍郎。有狱当贷,执政以特旨杀之,汝砺持不下。执政怒,罚其属。汝砺言:“制书有不便,许奏论,法也。属又何罪?”遂自劾请去,章四上。诏免属罚,徙汝砺礼部,真拜吏部侍郎。
哲宗躬听断,修熙宁、元丰政事,人皆争献所闻,汝砺独无建白。或问之,答曰:“在前日则无敢言,于今则人人能言之矣。”
进权吏部尚书。言者谓尝附会刘挚,以宝文阁直学士知成都府。未行,章数上,又降待制、知江州。至郡数月而病卒。年五十四。
(选自《宋史•彭汝砺传》,有删改)
译文:
彭汝砺,字器资,饶州鄱阳人。治平二年考中进士第一名。王安石见到他的《诗义》,让他补任国子直讲,后让他改任为大理寺丞,提拔他为太子中允,不久便厌恶他了。
宋神宗任命汝砺为监察御史里行文言文阅读答案 彭汝砺字器资,饶州鄱阳人。治平二年,举进士第一。汝砺首先陈述十件事:一是律己,二是用人,三是守法,四是理财,五是养民,六是赈济,七是兴事,八是变法,九是青苗,十是盐事。他指出的其中的利弊,大多是别人难以开口说的。等到王中正与李宪主管西部军队,汝砺说不应当把兵权交给宦官,于是谈到汉、唐发生的宦官祸乱的事。神宗听了很不高兴,用话打断他。汝砺拱手站立不动,等到机会又讲这事,神宗改变了态度,当时在朝堂上的官员都赞叹佩服。
元祐二年,征召汝砺为起居舍人。当时的宰相问他对新政旧政的看法,他回答说:“政策没有彼此之分,只要对就可以。现今变更大的,是取士法和差役法,实行这些制度但士人百姓都不满,没有看到可行之处。”过了一年,升汝砺为中书舍人,赐金紫。恰逢掌管汉阳军的吴处厚得到蔡确在安州写的诗上奏皇帝,穿凿附会地加以解释,认为是诽谤皇帝。谏官交替上奏章请求治蔡确的罪,又假造危言,想把他依法治罪。汝砺说:“这是罗织罪名的开始。”多次把这件事报告给执政大臣,不能救助他,于是又上书论述,(皇上也)不听。谏官指责汝砺是蔡确的朋党,等到蔡确被贬到新州,又需要汝砺起草制词,于是彭汝砺被贬官管理徐州。以前汝砺在御史台时,讨论吕嘉问的事,与蔡确观点不同,汝砺被逐外任十年,蔡确起了很大作用。后来办理吕嘉问的其他官司,汝砺因不逢迎执政大臣,而被削夺两官。到这时候,汝砺又因为蔡确而获罪,人们因此更加认为他贤德。
汝砺加官集贤殿修撰,入朝代理兵、刑二部侍郎。有一个案件应当宽恕犯人,执政大臣却拿特旨要把他杀了,汝砺坚持不能杀。执政大臣大怒,惩罚汝砺的下属。汝砺说:“制书有不合适的地方,允许上奏辩论,这是法令。下属又有什么罪?”于是自己弹劾自己请求离职,奏章四次上呈皇帝。皇帝下诏书免去对汝砺下属的处罚,把汝砺调到礼部,实任吏部侍郎。
哲宗亲政,恢复熙宁、元丰时的政事,人们都争着献上自己所听说过的事,唯独汝砺没有提出建议。有人问他(原因),他答道:“以前不敢说的,现在人人都能说了”
升官代理吏部尚书。言官说汝砺曾经依附刘挚,(朝廷让)他以宝文阁直学士的身份管理成都府。还没有出发,奏章又多次上呈皇帝,汝砺又被降为待制、江州知州。汝砺到达江州几个月后就因病去世了。终年五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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