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尹会一,字元孚,直隶博野人。雍正二年进士。五年,出为襄阳知府。汉水暴涨,坏护城石堤。会一督修建,分植巡功,民忘其劳。署荆州,石首饥民聚众,扬言将劫仓谷。会一单骑往谕,系其强悍者,发仓谷次第散予之,众悦服。
乾隆二年,入觐,命署广东巡抚,以母老辞。调署河南巡抚。河南方闵雨,疏请缓征,并发仓平粜,不拘存七粜三旧例,视缓急为多寡,上从之。
四年,黄河、沁水共涨,濒河四十七州县成灾。会一定赈恤规条十六,无食者予一月之粮,无居者予葺屋之资,缓征减粜,留漕运贷仓米,米不足,移他郡之粟助之,富民周济;并假馀屋以栖贫窭,建棚舍,安流亡,免米税,兴工代赈,种蔓菁助民食,助耔种,施药饵,延诸生稽察;又令离乡求食者,有司随在廪给,开以作业,俟改岁东作资送还乡。
会一母年七十馀,疏请终养。上知会一孝母,母李先以节孝旌,有贤名,赐诗褒之。会一在官有善政,必归美于母。家居设义仓,置义田,兴义学,谓皆出母意。母卒,会一年已逾五十,居丧一遵古礼。十一年,服阕,召授工部侍郎,督江苏学政。
十二年上敕各省学政按试时以御纂四经取与旧说别异处发问答不失指者童入学生补廪。会一请令生童册报考试经解,别期发问,不在册报者,不概补经解。下部议行。会一以江南文胜,风以质行。尝谒东林道南祠,刻小学颁示士子。处士是镜庐墓隐舜山,亲访之,荐于朝。侍郎方苞屏居清凉山,徒步造访,执弟子礼。校文详慎,士林悦服。十三年,转吏部,仍留学政任。力疾按试,至松江,卒。
(节选自《清史稿·尹会一传》)
译文:
尹会一,字元孚,直隶博野人。雍正二年的进士。雍正五年,出京任襄阳知府。汉水暴涨,毁坏了护城的石堤。尹会一督促修建,分派督办工事的官员巡视工役,百姓忘记了劳累。尹会一暂时管理荆州,石首挨饿的百姓聚集在一起,扬言将抢劫粮仓中的谷物。尹会一独自骑马前往晓谕,拘捕那些蛮横凶悍的人,打开粮仓拿出谷物按次序散发给挨饿的百姓,众人心悦诚服。
乾隆二年,尹会一入朝拜见皇上,被指派暂任广东巡抚,他因为母亲年老推辞了。尹会一被调派暂任河南巡抚。河南因为连绵大雨而忧虑,尹会一上奏请求延缓征税,并且打开粮仓按平价卖出粮食,不拘泥于留七成卖三成的旧例,看情况缓急确定多留还是少留,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
乾隆四年,黄河、沁水齐涨,临近黄河的四十七州县全部受灾。尹会一制定出十六个救济的规章条款,给没有食物的人一个月的粮食,给没有住处的人发放修缮房屋的钱财,延缓征税,减少卖出的粮食,截留漕运,借出粮仓的米,米不够,就转移其他郡的粮食来救助,让富裕的百姓参与救济;并且借多余的房屋让贫穷的人居住,修建棚户房舍,安置流离失所的人,免除米税,让百姓参加灾后重建获得钱粮来代替赈灾,种植蔓菁帮助百姓获得食物,帮助百姓培土育种,施药,还招请生员考察各地;又命令各地官员对于背井离乡寻找食物的人,要供给他们粮食,让他们拿做工来抵偿,到了新年由官府准备钱物送他们还乡。
尹会一母七十多岁,他上奏章请求为母亲养老送终,皇上知道尹会一孝顺母亲,尹会一的母亲李氏之前也因为节孝被表彰,有贤德的名声,皇上便亲赐诗歌进行褒奖。尹会一做官有好的政绩,一定归功于他的母亲。尹会一在家闲住时,开设义仓,置办义田,兴班义学,说都是出自母亲的想法。母亲去世,尹会一年纪已超过五十,守丧全遵循古礼。乾隆十一年,守丧期满,被朝廷征召授予工部侍郎,督理江苏学政。
乾隆十二年,皇帝敕令各省学政查考时,在御编的四经中选取与旧说不同的地方发问,回答没有偏离主旨的,童生进入学堂,生员补位廪生。尹会一请求让在册报的生童考试经解,另外安排日期考问,不在册报的童生,一概不补考经解。交由礼部审议后施行。尹会一认为江南地区人文兴盛,务实的文风盛行。他尝经前往拜访东林书院的道南祠,镌刻《小学》公布给士子们看。处士是镜在舜山墓旁的小屋隐居,尹会一亲自前往拜访,并向朝廷推荐。侍郎方苞隐居在清凉山,他徒步去拜访,行弟子的礼节。尹会一校勘文字详细慎重,文人士大夫心悦诚服。乾隆十三年 ,转任吏部,仍然保留学政一职。尹会一勉强支撑病体去查考,到松江,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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