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于敏中,字叔子,江苏金坛人。乾隆三年一甲一名进士,授翰林院修撰。以文翰受高宗知,直懋勤殿,敕书华严、楞严两经。累迁侍讲,典山西乡试,督山东、浙江学政。
十五年,直上书房。累迁内阁学士。十八年,复督山东学政。擢兵部侍郎。二十一年,丁本生父忧,归宗持服。逾年,起署刑部侍郎。二十三年,嗣父枋殁,回籍治丧。未几,丁本生母忧,未以上闻。御史朱嵇疏劾敏中“两次亲丧,蒙混为一,恝然①赴官”。并言:“部臣与疆臣异,不宜夺情任事。”诏原之。
二十五年,命为军机大臣。敏中敏捷过人,承旨得上意。三十年,擢户部尚书。子齐贤,乡试未中试。诏以敏中久直内廷,仅一子年已及壮,加恩依尚书品级予荫生。又以敏中正室前卒,特封其妾张为淑人。
三十八年,晋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如故。时下诏征遗书,安徽学政朱筠请开局搜辑永乐大典中古书。大学士刘统勋谓非政要,欲寝其议。敏中善筠奏,与统勋力争,于是命敏中为正总裁,主其事。
敏中为军机大臣久,颇接外吏,通声气。三十九年,内监高云从漏泄朱批道府记载,下廷臣鞫治。云从言敏中尝向询问记载,及云从买地涉讼,尝乞敏中嘱托府尹蒋赐棨。上面诘,敏中引罪,诏切责之曰:“内廷诸臣与内监交涉,一言及私,即当据实奏闻。朕方嘉其持正,重治若辈之罪,岂肯转咎奏参者?于敏中侍朕左右有年,岂尚不知朕而为此隐忍耶?于敏中日蒙召对,朕何所不言?何至转向内监探询消息?自川省用兵以来,敏中承旨有劳。大功告竣,朕欲如张廷玉例,领以世职。今事垂成,敏中乃有此事,是其福泽有限,不能受朕深恩,宁不痛自愧悔?免其治罪,严加议处。”部议革职,诏从宽留任。四十一年,金川平,诏嘉其劳勚,过失可原,仍列功臣,给一等轻车都尉,世袭罔替。四十四年,病喘,遣医视,赐人参。卒优诏赐恤祭葬如例祀贤良祠谥文襄。
(选自《清史稿·于敏中传》 有删节)
【注】恝(jiá)然:淡然,无动于衷;不在意的样子。
译文:
于敏中,字叔子,是江苏金坛人。乾隆三年一甲第一名进士,被授予翰林院修撰的官职。因为文章才华被清高宗知晓(了解),在懋勤殿当值,朝廷下诏让他抄写华严、楞严两部佛经。多次升迁做官到侍讲,主管山西的乡试,监督山东、浙江的学政。
乾隆十五年,于敏中在上书房当值。多次升迁做到内阁学士。乾隆十八年,他又去督查山东的学政。被提升做兵部侍郎。乾隆二十一年,为亲生父亲守孝,回归自己本宗守孝。过了一年,被征召做刑部侍郎。乾隆二十三年,过继的父亲于枋去世,他回家治丧。不久,于敏中的亲生母亲去世,他没有上报给朝廷。御史朱嵇上疏弹劾于敏中“两次的亲人丧事,他蒙骗混为一谈,毫不在意地去做官”并且说“朝廷的大臣和地方的官员不同,不应该夺情让他们做官”。皇帝下诏原谅了他。
乾隆二十五年,于敏中被任命做军机大臣。于敏中聪明过人,逢迎旨意特别符合皇帝的心意。乾隆三十年,他被提拔做户部尚书。于敏中的儿子于齐贤,参加乡试没有考中。朝廷下诏因为于敏中长时间在内廷当值,仅有一子年龄已经到了壮年,特别加恩按照尚书的品级授予他荫生的身份。又因为于敏中的正室之前已经去世,特别加封他的妾张氏为淑人。
乾隆三十八年,于敏中晋升做文华殿的大学士,还像以前一样兼任户部尚书。当时朝廷下诏书征求散失的书籍,安徽学政朱筠请求开局搜求永乐大典中的古代书籍。大学士刘统勋认为这不是政治要务,想要暂时搁置他的提议。于敏中认为朱筠的奏议很好,和刘统勋极力争论,于是朝廷任命于敏中担任正总裁,主管这件事。
于敏中作为军机大臣很长时间,和朝外的官吏接触很多,通报消息。乾隆三十九年,太监高云从泄露朱批的道府记载,被交给大臣审问治罪。高云从说于敏中曾经向他询问过记载的内容,等到高云从买地涉及到诉讼的时候,他曾经请求于敏中嘱托府尹蒋赐棨。皇帝当面诘问于敏中,于敏中承认了罪过。皇帝下诏书深切地责问他说:“内廷的大臣和太监有交涉,有一句话说到私人的事情,立即应当据实上奏使皇帝听闻。我正要嘉奖公正的人,重重地治你们这些人的罪过,怎么肯转而责怪那些参奏的人呢?于敏中你在我的身边服侍有很多年了,难道还不知道我为了这个原因隐忍着吗?于敏中你每天都被我召对,我什么话不和你说?怎么还至于转而向太监去探查询问消息?自从川省用兵打仗以来,你于敏中做事有功劳。大功告成的时候,我想要像张廷玉那样的例子,让你领受世代的职位。现在大事就要成就,于敏中竟然有这样的事情,这是你的福泽有限,不能领受我的深厚的恩德,难道还不自己感到痛苦羞愧后悔吗?免于治理你的罪过,交给部里严格的议罪。”部里商议是革职,皇帝下诏从宽处理,留任。乾隆四十一年,金川被平定,朝廷下诏嘉奖于敏中的辛劳,过失可以原谅,仍然让他在功臣之中,赐予他一等轻车都尉的官职,世袭罔替。乾隆四十四年,于敏中得了喘病,朝廷派遣医生看视,赐给他人参。于敏中死后。朝廷特意下诏书体恤,按照惯例拜祭安葬,在贤良祠祭祀,谥号叫文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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