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由他开始,后四十回也写成由他结束,这是符合曹雪芹构思的原意的。他的出现,体现了作者“假语村言”的寓意,正如他的对应人物甄士隐即“真事隐去”一样。真事隐去,才能铺衍出这一段千古奇文,所以甄士隐失踪之后,贾雨村便正式登场,从而成为一部《红楼梦》时隐时现贯穿全书的人物。当全书故事结束,甄士隐再次出现,贾雨村也便告退,红楼之梦,一场奇异的人间悲欢离合之梦也就该醒了。这便是贾雨村在书中所起到的作用。
但是曹雪芹并没有仅仅把他作为一个概念人物来交待,而是赋予了真实的血肉和性情,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合乎逻辑的性格发展的过程。
贾雨村原系湖州人士,出身于诗书仕宦之族,是一个读书人。可惜家道败落,流寓苏州,寄寓在葫芦庙内卖文作字为生。这贾雨村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第1回)是一个相貌堂堂的男子,所以甄士隐家的丫鬟一见便知是落难英雄,贾政一见顿生好感,对他的优待便不同于旁人。他也天生有才,抱负非浅,所谓科举考试的“时尚之学”并不曾放在眼中,只是一时未能得逞,正如他在对联中说:“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这时幸遇甄士隐,甄士隐奇他之才,资助他入京赴试。因此,贾雨村的发迹,与甄士隐的帮助分不开,甄士隐是他的恩人。那么他是如何报答这位恩人的呢?当甄士隐的女儿英莲被人拐骗、出卖事发,贾雨村时正为金陵应天府知府,他亲手办理这件案子,本应借机报答恩人,也不枉了甄士隐相知一场,然而在权衡诸种利弊之后,他竟然依据门子提供的“护官符”,徇情枉法,胡乱判了此案,致使英莲重又落入虎口。贾雨村从此便平步青云,由知府渐次升至御史、吏部侍郎、兵部尚书等职,升官的秘窍便是牢记“护官符”,处处维护四大家族的利益,因此这是一个利欲熏心的无耻文人的典型。曹雪芹对这个人物的厌恶之情,随处可见。他常常借书中人物之口,不经意的表示这一点,第32回,写宝玉听到老爷子唤他出去见贾雨村时,顿时“心中好不自在”,磨磨蹭蹭极不愿意出去。第48回更借平儿之口骂道:“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 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
贾雨村的堕落也有一个过程。他原先似乎也较为有志气,穷途末路寄居葫芦庙里时,身虽贱而志还不短,与甄士隐交往既久,也不曾开口乞讨什么,碰到主人另有贵客,倒十分知趣,识机而退。以致甄士隐愿意帮助他都不敢开口,以防唐突了他。当甄士隐出资助他入京赶考,他收了银子并衣服,“不过略谢一语,并不介意”(第1回),丝毫未表现出惶恐若惊的穷酸相,器宇不凡。当他中了进士,升为知府后,不到一年竟被上司参了个“生性狡猾,擅篡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等语(第2回)而被革职,究其原因,实是他“恃才侮上”一条所致。贾雨村革职后,被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聘为塾师,一天当他无事闲步走到一座孤庙前,见到一副破旧的对联,不禁有所启发。那对联是:“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似乎从此以后,这贾雨村便不再犯“恃才侮上”的错误了。正巧朝廷要起复旧员,他连忙央林如海致信贾政,为他谋职。为了和贾府攀上本家,那吹嘘牵连的功夫没有少费,他居然能从贾府世袭起,“代字辈下来宁荣两宅人口房舍以及起居事宜,一概都明白”(第92回),连贾政也感到惊奇。贾雨村再次复职知府后,碰到的第一桩案件便是命案:薛蟠为抢买英莲,打死冯渊冯公子后,逃得无影无踪。贾雨村大怒,立刻命公人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但是当他从门子手里拿到“护官符”后,得知自家官运及性命全系于此,于是徇情枉法,胡乱判了此案,甄士隐当年的知遇之恩,早已抛之脑后。这里又修书与贾政并王子腾,谓“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一场命案如此了结,贾雨村利欲熏心、恩将仇报的豺狼本性彻底暴露。英莲是第一个牺牲品,那门子便是第二个。贾雨村害怕那门子说出自己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到底寻了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他才罢”(第4回)。
果然从此以后,贾雨村虽巴结上了四大家族,越发为非作歹,却能步步高升。经他的手,不仅枉法屈了冯渊的命,他还与贾赦、贾琏勾结一起,害死了石呆子(第48回)。他的发迹完全仰仗贾府,但他仍然是恩将仇报。高鹗续书写到贾府遭抄时,贾雨村怕人说他与贾府有关系,于是“便狠狠的踢了一脚,所以两府里才到底抄了”(第107回),这与曹雪芹对这一人物的设计是合拍的,也符合贾雨村的性格特征。贾雨村虽是作为全书结构的线索人物出现,但曹雪芹同样赋予他生动的个性特征,而塑造成为一个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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