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皮日休
皮子性嗜酒,虽行止穷泰,非酒不能适。居襄阳之鹿门山,以山税之余,继日而酿,终年荒醉,自戏曰“醉士”。居襄阳之洞湖,以舶载醇酎一甔,往来湖上,遇兴将酌,因自谐曰“醉民”。於戏!吾性至荒,而嗜于此,其亦为圣哲之罪人也。又自戏曰“醉士”,自谐曰“醉民”,将天地至广,不能容醉士、醉民哉?又何必厕丝竹之筵,粉黛之坐也。襄阳元侯闻醉士、醉民之称也,订皮子曰:“子耽饮之性,于喧静岂异耶?”皮子曰:“酒之道,岂止于充口腹,乐悲欢而已哉?甚则化上为淫溺,化下为酗祸。是以圣人节之以酬酢,谕之以诰训。然尚有上为淫溺所化,化为亡国;下为酗祸所化,化为杀身。且不见前世之饮祸耶?路酆舒有五罪,其一嗜酒,为晋所杀。庆封易内而耽饮,则国朝迁。郑伯有窟室而耽饮,终奔于驷氏之甲。栾高嗜酒而信内,卒败于陈鲍氏。卫侯饮于籍圃,卒为大夫所恶。呜呼!吾不贤者,性实嗜酒,尚惧为酆舒之僇,过此吾不为也,又焉能俾喧为静乎?俾静为喧乎?不为静中淫溺乎?不为酗祸之波乎?既淫溺酗祸作于心,得不为庆封乎?郑伯乎?栾高乎?卫侯乎?盖中性,不能自节,因箴以自符。”箴曰:
酒之所乐,乐其全真。宁能我醉,不醉于人。
——《皮子文薮》
〔赏析〕中国文化中有所谓“茶文化”“食文化”等说法,还有个“酒文化”,因为在中国文人心里,酒的分量委实沉重,在其中积淀了许多政治的、伦理道德的等等内容。古往今来,因之而得祸者大有人在,当然因而得福的也不乏其人。中国历史上以旷达而闻名的狂士似乎都离不开酒。酒可避世,可借以发泄,可创造许多不与当政者合作的借口。“但恨多谬误,君当恕醉人”(陶渊明《饮酒》句)。然而在传统的封建社会又有谁是真旷达呢?稍有不慎就有断头之虞,喝酒也必须小心翼翼。所以,皮日休一本正经地写了这篇酒箴。箴,规劝也。
说他一本正经,因为无论是所谓箴,还是所谓序文,都貌似以圣人之训为法。在序文里,他明明白白地列举了因酒得祸的古人,看来他很清楚“皮子性嗜酒”且“中性不能自节”方“因箴以自符”。多么一本正经的悔过君子。
然而透过这表层,我们便可看到皮日休那副愤世疾俗,不满现实的真面目了。
他先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自由自在的“醉士”、“醉民”的形象,实际就是一个不满现实的不合作者的形象。本性既如此,又何必作箴以“自符”呢?原来是“惧为酆舒之僇”,因为“路酆舒有五罪,其一嗜酒,为晋所杀”,看来“耽饮”亦能招致杀身之祸呀!这是又一层。
然而,我们须知道,皮日休是写过《鹿门隐书》那样一针见血的战斗檄文的斗士呀,岂是如此明哲保身之辈,其中定另有他意。
“将天地至广,不能容醉士、醉民哉?”一句为我们透露了一点消息,如果再想下去,便剩下一腔的愤怒了。皮子心里定在大骂:什么世道,连喝酒都不许。这样文章就含蓄地揭露了现实的黑暗和自己对现实的不满,这大概应是作者的本意,是文章的深层了。
如果真是这样,作者的“骂人”水平可谓高妙,隐隐约约写来,不留一丝痕迹,但分明又能感到咄咄的气势和刺人的锋芒。这含蓄的写法,不能不令人叹服。
看来酒的分量委实地不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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