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水灾》原文
康熙二十一年,苦旱[1],自春徂夏,赤地无青草。六月十三日小雨,始 有种粟者。十八日大雨沾足[2],乃种豆。 [1]
一日。石门庄有老叟,暮见二牛斗 山上,谓村人曰:“大水将至矣!”遂携家播迁[3]。村人共笑之。无何,雨 暴注,彻夜不止,平地水深数尺,居庐尽没[4]。一农人弃其两儿,与妻扶老 母奔避高阜[5]。下视村中,已为泽国,并不复念及儿矣。水落归家,见一村 尽成墟墓。入门视之,则一屋仅存,两儿并坐床头,嬉笑无恙。咸谓夫妻之孝报云。此六月二十二日事。 康熙三十四年,平阳地震[6],人民死者十之七八。城郭尽墟[7];仅存一屋,则孝子某家也[8]。茫茫大劫中,惟孝嗣无恙,谁谓天公无皂白耶[9]?
[1]苦旱:铸本作“山东旱”。
[2]沾足:雨下得充足。沾,沾润。
[3]播迁:流离迁徒。指逃难。
[4]居庐:住宅房舍。
[5]阜:土丘。
[6]平阳:明清府名,府治临汾县,即今山西省临汾市。
[7]城郭尽墟: 谓城内外尽成废墟。内城叫城,外城叫郭。
[8]孝子某:底本“孝子”后空一 字,此据青柯亭本补,二十四卷抄本作“王孝子”。
[9]无皂白:喻不辨是非、善恶。
聊斋志异《水灾》翻译
康熙二十一年,山东大旱。自春至夏,光秃秃的地上不长青草。六月十三日下了一场小雨,才开始有种谷子的。到十八日,大雨充足,于是种豆。
有一天,石门庄有位老人,傍晚看见两头牛在山上相斗,就对村里的人说:“大水将要到了!”随即携带家人迁走了。村里的人都嘲笑他。不久,暴雨如注。彻夜不停,平地水深好几尺,房子全都淹没了。一个农人舍弃两个儿子不顾,先和妻子搀扶着老母亲,跑到一个高岗上躲避。再往下一看,整个村子一片汪洋,已成水国,也就无法顾及自己的两个儿子了。等到大水退落回到家里,见全村都成了废墟和坟墓。进自己家门一看,竟然还有一间屋留存下来,两个儿子并排坐在床头上,正玩耍嬉笑,安然无恙。人们都说这是他们夫妻二人行孝的好报。这是六月二十二日发生的事。
康熙三十四年,山西平阳大地震,死了的人数占十分之七八。整个城市内外都成了废墟,仅剩下的一间屋,原来是某孝子的家。茫茫大劫中,惟独孝子的后代安然无恙,谁说老天爷不分青红皂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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