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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成书研究

2021-02-20 16:30:20

  《红楼梦》成书新探

  红楼文化

  我对《红楼梦》的研究兴趣,是因读了前五回的文字,始终不相信曹雪芹生前只写出一个半截故事,就“泪尽而逝”;也不相信后四十回,是高鹗在他去世二十多年后凭空补写而引起来的,谁知问题一钻进去就出不来了,常被困扰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疑团之中。

  大家知道,关于这部长篇历史小说的成书经过,历来众说纷纭,甚而对曹雪芹的著作权也不断有人提出质疑。如吴世昌先生曾认为在《红楼梦》的成书过程中“最初有曹雪芹的《红楼梦》和脂砚斋的《石头记》(或《风月宝鉴》)后经曹雪芹把二书合并,增删五次,不断加工,遂有传世八十回之书”。

  对此,戴不凡先生却列举了大量例证,来说明《红楼梦》“是曹雪芹在石兄《风月宝鉴》旧稿基础上,巧手新裁,改作成书的”,但尚未“全部竣事”。

  而红学界的普遍看法则是“曹雪芹经历了‘十年辛苦’五次删改,才写定《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后几十回有个初稿,还来不及改定,就被贫病夺去了生命,竞使这部小说成为未完成的伟大作品”。

  然而我的看法是:以上三种意见虽然都有一定根据和道理,但共同点则是把现存传世前八十回的构成,都直接归于曹雪芹的“十年辛苦”,“五次增删”,这在研究上,大概是受了那位“前辈姻戚有与之(雪芹)交好者”的裕瑞的影响,故认为这三种说法在立论上都不是解释疑团,说明真相的正确途经。因此一九八五年全国红学讨论会上,曾不揣冒昧地以《红楼梦成书新探》一文提出来参加讨论,当时的主要论点是:

  一、曹雪芹早在生前十年,就已从头至尾基本写出了《红楼梦》的整个事故,其手稿最初在他的至亲好友之中秘密传阅评论(“初评”)时,也原是一部内容直至末回《警幻情榜》的完整故事。而后几十回的破败悲剧过程,既不是“来不及改定”,也不是什么“被借阅者迷失”,而是因涉及到当时建封统治阶级内部的财产和权力再分配斗争,不敢让它原原本本地流传出来,被有意抽藏,删弃的。

  二、现存传世前八十回,亦非雪芹原稿前八十回的结构面目,而是从原稿全书中抽选出来,经过脂砚斋重新组织,另行结构而成,所以一开始传抄出来书名就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经历的“十年辛苦”,五次增删,实际是性质不同,不能相混起来推考的两个阶段。

  三、后四十回,是在雪芹死后不久,其亲友按照原著后半部的大致轮廓和情节线索加以改写,并逐渐以百二十回之目录正文流传出来,为程伟元陆续搜得“集腋成裘”,再邀请高鹗一同“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的,并非二人在“冒名顶替”,凭空续补。

  会后即分别以《论(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成书经过》。《“甲戍抄阅再评”之我见》,《曹家“再遭巨变”质疑》、《红楼续书论小泉》等发表。此后上海师大徐恭时先生曾致函,按上述观点可写一篇专论《红楼梦“初评”探源》的文章。贵州民院曾祥麟老师也建议,将“初评”面目“重新纂组”出来。但由于在收集有关曹雪芹家事材料中,意外发现与曹家关系甚密的尹继善,在云贵总督任上,曾写有不少关于黔东南苗民反清斗争的《情形折》呈奏雍正、乾隆,而事件即发生在本人生活工作所在地,于是一直忙于收集有关史料,撰写长篇历史小说《苗王包利》(后改为《古州风雷》于2002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现二十多年过去了,随着红学研究的深入和资料的积累,本人对上述观点仍一直深信不疑,有些问题甚而越来越觉得明朗化,于是重新整理补充成这个小册子,仍以《(红楼梦)成书新探》之名,求教于广大爱好者和专家们,并以此质疑于近几年来刘心武同志陆续发表《红楼梦揭谜》中的原型探佚。

  因问题涉及面较广,且错综复杂,为便于前后联系思考,有必要将本人对整个成书经过的看法先列一简单图示。文中凡称“原稿”的地方,均意指书中情节的结构布局有别于传世前八十回,其中列举的例证和引文,都为红学研究者们熟悉并经常引用,本文只是从另一角度对其作不同的理解而已。故一般不另注出处或全引。

  曹雪芹的家世生平及社会关系

  由于《红楼梦》给我们留下的“烟云模糊处”实在太多,几乎每一个问题的提出,都会引起两种以上的不同看法。比如它究竟是曹雪芹的家事“自叙传”?还是一部综合社会现实的历史小说?至今仍未得出统一的认识,故按本人的观点,有必要先辟此一章,综合论述如下:

  一、关于曹雪芹的生年及血缘关系。

  在《红楼梦》的成书研究中,首先接触到的是作者生年问题,由于缺乏确切的资料记载,人们长期以来都只能从他的卒年推断(关于卒年,无论“壬午”说,还是“癸未”说,因仅一年之差,并非关键,此不辞费)却又因此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是根据雪芹好友敦诚的《挽曹雪芹》诗:“四十箫然太瘦生”,“四十年华付杳冥”,认为雪芹晚年与敦敏、敦诚兄弟一直保持着交往,而且敦诚又亲自参加过送葬,故他说的“四十年华”应基本可靠,由此上推雪芹应生于雍正二年(1724)左右,活了四十来岁,持此说者多半主张他是曹兆页 之子。但其中的疑问是:他若生于雍正二年,那么雍正五年江宁织造曹家被抄时,仅三岁左右,雍正元年其祖舅苏州织造李煦被革职抄家时,他尚未出生。这显然又与敦氏兄弟说他“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扬州旧梦久已觉”“废馆颓楼梦旧家”的生活经历不切实,同时也与他在《红楼梦》中“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描写,以及在其中运用许多江南方言,风土习俗不吻合。故多数研究者按他另一好友张宜泉的诗注“年未五旬而卒”,说他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享年四十八岁左右,持此说者又多半主张他是曹禺页 的遗腹。

  其实在红学研究中,我们既然一致将雪芹曹霑,作为江宁织造曹寅之孙,那么根据有关曹家档案资料及《曹氏宗谱》的发现,这个生年血缘问题,就应基本得出结论,因为曹禺页 既是曹寅嫡生独子(乳名连生,后虽“连生”一弟珍儿不幸早殇),他自己也曾在奏折中说其父“只生奴才一人”,而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七月病故后,其子曹禺页 继任江宁织造不足三年。又于康熙五十四年初病死于北京。康熙为维持曹家不败及予令 全骨肉之意,才特地指使李煦选择曹寅堂弟(注:不是胞弟)曹荃的第四子曹兆页 ,过继并袭任江宁织造。从血统上看,本来曹寅一支已经绝后,但曹兆页 却在接任江宁织造这年三月初七日的《代母陈情折》上说:“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尚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幸好“皇天护佑”,当年六月左右马氏果然生男,曹禺页 不但有嗣,曹寅也终于没有绝后,而这个遗腹子无疑就是《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和《五庆堂重修辽东曹氏宗谱》里明载的:“十四世,天佑,禺页 子,官州同”。同时这两种《族谱》曹兆页 名下,都未见载有子嗣。

  既然前有曹颙奏折中“只生奴才一人”之说,后又有曹頫 “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孕,已及七月”之奏。加上《曹氏宗谱》里明载,(注:《族谱》只有漏记,决无弄虚作伪,否则就乱了血缘行辈关系)倘若这还不足以证明 “颙子,天佑”,即雪芹曹霑的话,我们又凭什么更翔实的资料,将《红楼梦》作者坐实为曹寅之孙,并连篇累续地推论呢?按照当时的封建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马氏遗腹于曹寅,曹禺页 统绪有继意义非同一般,故取名“天佑”,实有“受天之佑”“皇天护佑”之意,正如王利器先生所说的与曹霑之名,即“沾恩抚循”“圣主之养民也,仁沾而恩洽”的义取完全相同。

  此外,一些口碑传闻也可为曹禺页 遗腹佐证,如力主雪芹为曹頫之子的周汝昌先生,就曾在《曹雪芹与苏州》一文中提到:“有人说曹雪芹根本不是生在南京,而是出生坐落在苏州带城桥 的苏州织造衙门里”。吴恩裕先生也曾提及有一则口碑说曹雪芹生于苏州织造府。特别徐恭时先生提到一九六二年,听一位在苏州图书馆工作多年的陈子彝 先生,说抗战前苏州老一辈人都说雪芹是生在苏州织造府。当地还有一小报记述曹雪芹出生在苏州织造府中之事。为什么会是出生在苏州织造李家?据徐恭时先生搜查到的另一条材料说是:因“李煦之妹在儿子故世后,虽然康熙帝指定把曹兆页 继承为子,因看到媳妇马氏有孕,如果生孙,将产生曹家继业者的冲突,为了宽慰媳妇之心,所以带她去李家居住,而生下的孩子正是雪芹”。这倘若不是在根据所发现的曹家档案资料进行编造臆断,而真是来自当地抗战前的传闻,总不会是空穴来风,即按“自叙说”推测,“宝玉”不正是那一僧一道带到 苏州城“阊门”外去“幻形入世”的么?再结合史料,也许正因为雪芹是出生于苏州织造李家,曹寅后继有人,其祖母李氏才欣喜得竞亲自赴京“恭谢天恩”,李煦得知才立刻“骑马”拦截,“行至滁州地方”,方把其妹拦回来。

  关于曹颙遗腹说的争议,除敦诚的“四十年华”可能记忆有误或指成数之外,有的研究者又从脂评中找出一些所谓的硬证加以否定。我们承认脂评对《红楼梦》及作者生平研究虽有不可否认的资料价值,但批者多人(仅署名的就十人)前后加批从甲戍前的“初评”至“甲午八月泪笔”达二十年之久。其中许多不仅用意不明,含混不清,并有不少批语是在成书问题上替作者进行掩盖,如不加分析地一概引以为证,同样会陷入无法索解的矛盾之中,故对此有必要申说如下。

  例如甲戍本第一回那条针对那段书名演变过程,并对作者问题引起争议较大的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按这条批语,说《风月宝鉴》究竟是雪芹的旧作呢?还是他人写的一本旧书?“故仍因之”又是什么意思?这不仅在作者问题上引起了许多推测,并被引以为证说:“遗腹子哪来的其弟棠村为旧有的《风月宝鉴》作序?”而笔者的理解是:此批所针对的那段书名演变过程,《风月宝鉴》不过是作者按书中的内容为印证“五次增删”,所题的五种书名之一,也是他在成书经过上故设的一道迷障,其中的题名者除“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同,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的曹雪芹实有其人之外,其他题名者连化名都不是,纯系作者本人虚拟。如果按照书中“卜世仁”(即:不是人)。“姓贾名化,字时飞”(即:假话实非);“甄士隐”(即:真事隐)“贾雨村”(即:假语存)“英莲”(应怜)、及元(原)、迎(应)、探(叹)、惜(息)等等,这种惯用的协音取义来附会的话,那个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的空空道人,自然是小说中的虚构人物,而题曰《风月宝鉴》的东鲁孔梅溪,则是第十二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中的“空美妻”或“恐霉妻”,未必真是孔圣人的后代?因那块“宝玉”并非来自大荒山青埂峰,故题曰《红楼梦》的吴玉峰,亦为“无玉峰”,而实际就是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同样又哪来一个于“十年辛苦”披阅增删之前,(应为“甲戍抄阅再评”的十年之前),就已逝的雪芹兄弟棠村为旧有的《风月宝鉴》作序?这不显然是在骗人?遗腹子当然没有其弟,所以《曹氏宗谱》及其他资料也查无此人。再说这个其弟棠村既在。“甲戍抄阅再评”的十年之前已逝,究竟多大年纪,小其兄雪芹几岁?既早逝为什么后来又在脂本上冒出了那条暑名“棠村”的批语?

  此外,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写到宝玉听说父亲贾政进园,便带着奶娘小厮一溜烟就跑,侧批云:“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同一回写贾政带宝玉游园后喝道:“你还不去!难道还逛不足?也不想逛了这半日,老太太必悬挂着,快进去!疼你也白疼了”,此句下双行夹批云:“如此去法,大家严父风范,无家法者不知”。

  又第二十二回写贾母带全家人在家常取乐,因有贾政在场,平时长谈阔论的宝玉便“惟唯而已”此句下双行夹批云:“写宝玉如此,非世家曾经严父之训者,断写不出此一句”,接着在史湘云也“扌甘 口禁言”下批道:“非世家经明训者,断不知此一句”。后面又在众人皆因贾政在场,使一席家常取乐,反见枸束下批道:“非世家公子,断写不及此”。

  以这类批语作为否定曹禺页 遗腹的所谓硬证,说曹雪芹如果真是一个连父亲也没见到的遗腹子“非世家曾经严父之训者”,何来这些亲身经历,“自写其照”。这完全是按照家事“自叙说”,将小说中的宝玉与作者等同起来了,如按此推论,那么曹雪芹还得被捕下狱,最后出家当和尚,死时就没有敦诚所谓的“泪迸荒无寡妇声”。其实《石头记》评点中的一大特色是:批书人无论是否雪芹的至亲好友,几乎都不是以一个局外人的口吻,而是为了使此书“不失其真”。基本都在按开卷第一回的“作者自云”将书中“所记何人何事”,也以其中一个角色来进行评点,故批语中常出现所谓“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一同“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真有是事”,“实有其人”“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等等,甚而使人感觉批书人曾直接参与写作,为作者提供素材,仿佛《红楼梦》是一部共同创作出来的家事自叙传。

  实际上这一类批语所指的往事,又多半系当时一般仕宦人家常有的生活细节,而那种严父慈母的“大家风范”作者也完全可以从现实生活中信手拈来加工塑造,难道一个出生在封建世家,后曾与上流社会有过广泛接触交游的遗腹子“非实实经过”那种“严父之训”就“断写不及此”也“写不出此一句”?若以这类批语为证否定遗腹说,岂不连“逢叙说”和曹雪芹的著作权也否认了?

  总之,笔者认为除非另外发现有明载雪芹或曹霑不属“禺页 子”的《族谱》,或者另外发现这个“天佑,官州同”的其他社会活动资料,否则这个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六月左右的曹禺页 遗腹,便可基本肯定就是乾隆十年后,曾在虎门“宗学”当过差,并结识敦氏兄弟等人的君圃曹沾,其祖舅苏州织造李煦革职被抄时他已六,七岁,曹家被抄迁回北京时已十三、四岁,不仅与他经历的“秦淮旧梦”等幼年往事合拍,也与张宜泉说他,“年未五旬而卒”完全吻合。

  二、《红楼梦》中的家世素材

  由于“自叙传”的先入之见,长期以来无论是在红学或曹学的研究中,往往只着重于把江宁织造曹家的兴衰际遇,悲欢离合同书中的贾府联系起来,结果发现不少的家事素材实际对不上号,曹家也不象贾府那样彻底败亡,一蹶不振。于是又自觉或不自觉地仍按自叙说,把问题引向乾隆初的曹家中兴再振,后又因政治上受牵连而“再遭巨变”。

  其实要全面了解曹雪芹的创作意图,以及探索书中所反映的家事素材和时代背景,就不应忽视苏州织造李家的兴衰及彻底败亡过程,因雪芹的祖父曹寅与祖舅李煦,不仅是亲密的郎舅关系,并在康熙眼中二人“同事一体”。《红楼梦》的不少重要素材,有可能直接或通过其祖母取自苏州织造李家。

  (一)从所发现的资料看,康熙与苏州织造李家的关系,较与江宁织造曹家更为密切。因李煦母舅王国桢之女,约在康熙三十年被选入宫,封为“密嫔”,后称顺懿密妃,这就是汤右曾在《赠两淮巡盐》李煦诗中提到的:“琰琬韫已辉,椒房香可纫”,大家知道,“椒房”指汉代后妃住的宫室,因用花椒和泥涂抹四壁,取其温暖香气,又因花椒结子多而兼取多子之意,故后世均以椒房指后宫嫔妃居处(周汝昌先生据此推测,可能李煦还另有一女被选入宫),这王密嫔曾为康熙生了三个皇子,即十五子允礻禺 ,封愉亲王,十六子允禄封庄亲王,十八阿哥允礻介 ,按李煦奏折于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初四日早殇,年仅八岁。这说明李煦之父李士祯应称这位王密嫔为内侄女,她与李煦系表舅兄妹,而王密嫔称李煦之母文氏为姑母,李煦称王密嫔之母黄氏(病死于苏州织造府,此事李煦有专奏)为舅母;康熙即是李煦的舅表妹夫,允礻禺 ,允禄两位亲王同李煦则是表舅关系。而在所发现的资料中,曹家除曹寅曾为康熙侍读,其母孙氏为康熙乳母,其长女嫁与平郡王纳尔苏为福晋,次女另嫁一郡王之外,整个曹氏家族还没有发现有被选入宫为嫔妃的资料,这不仅说明李家与康熙的关系较曹家更为密切,更沾“皇亲国戚”的边,同时也说明《红楼梦》中,有关贾元妃省亲的素材,有可能取自李家,而不是曹家。

  (二)不但李煦生母文氏(李士祯之妾)与曹寅之母孙氏同为康熙乳母,其妻韩氏也曾多次陛见过康熙,如康熙五十三年八月初六日,韩氏临终前曾说:“我屡屡蒙万岁天恩,心中时刻感激,目下我的病势如此,自然不能再见天颜的了,但受恩深重,不及亲见儿子以鼎当差效力,我死了魂魄是不安的”。这与《红楼梦》中所谓“准其椒房眷属入宫请侯看视”也基本合切,而曹家则无此殊荣。故韩氏死后康熙也满足了她的愿望,准其儿子李鼎入宫当差。到康熙五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李煦亦在《谢命李鼎随行南来照顾》折中说:“蒙圣心察知奴才迈母在堂,喜于膝下有孙,因将李鼎不留当差,命随奴才回苏,一家老幼无不蒙深仁体恤”,次年八月康熙欲往热河避署,围猎,又召李鼎随驾,李煦亦在《谢召见李鼎折》中说:“又蒙圣恩准其随驾出口……且蒙温旨下询及奴才,兼及奴才之母”。同年十月二十二日其子回到苏州,谈及圣上行围哨鹿时,如何骑马射箭打枪射鹿之事,次日李煦再奏称:“奴才之子李鼎,蒙允追随哨鹿,因未得见所见,且蒙赏赐克食,恩荣已木亟,奴才九十三岁之老母,复蒙万岁垂颜讯及,一家老幼叠受圣主天恩”。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其母文氏病故,次日李煦即以《生母病逝遵命代具谢恩折》奏称:“其母病重时曾吩咐奴才:‘我蒙万岁隆恩,赏给诰封,就是历年以来,汝面圣时节,必蒙问及,即今秋孙儿热河见驾,又蒙万岁温颜垂问。我是至微至贱的人,竟受万岁天高地厚恩典,倘我身子不起,汝要具折为我谢恩’”。从这些涉及家事的奏折看,可见康熙对李煦一家老幼那种非同一般的特殊关系,直到晚年对其乳母仍时时关切,每每询及。

  此外,文才方面李煦虽没有妹夫曹寅那种造诣和名望。但李煦在监视江南官场,密报民情动态方面,也似乎比曹寅更尽心效力。如所奏《原任户部尚书王鸿绪等探听宫禁之事,摇惑人心折》,《王鸿绪等乱言目下东宫虽已复位,将来难定折》等,这类剌探“宫禁”,涉及太子废立之事,康熙因“无可托人打听”,才叫李煦密秘奏闻的,并咐“此话断不可叫人知道,若有人知,尔即招禍矣”,李煦奏闻后,还担心打发回去恐途中失落,而将此类奏折,“同毁不存,以免祸患”。至于经济方面,李煦更是从织造事宜,两淮盐课,到江南米价,承办铜角力 ,地方灾情,天气晴雨无不一报,仅他在康熙三十二年至六十一年苏州织造任内,所呈奏折就比曹寅,曹禺页 、曹兆页 父子三人同期所奏多出好几倍。

  另在康熙恩准曹,李二人轮流兼任两谁盐课的问题上,曹寅于第三任病故后,第四任本应另遣他人,而李煦却自恃与康熙的特殊关系和借口替曹寅弥补亏空,不仅要求代管了曹寅第四任,此后又一再为钱伸手要官,康熙亦对他一再破格天恩,先后准其兼理两准盐课肥缺达八任。

  (三)《红楼梦》中不仅写了许多外国物品,并在第十六回借王熙凤之口说:“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第五十二回薛宝琴亦说:“我八岁时节,跟我父亲到西海沿子买洋货”等,这类小说中的素材,也亟有可能是雪芹从祖母口中取自李家。因李煦之父李士祯在康熙二十一年四月,曾由江西巡抚调任广东巡抚,二十四年清王朝政府对外开放海禁时,就在粤海、闽海、浙海、江海四外开设海关机构,当时多数外国货物经港,澳由广州输入,李士祯任广东巡抚期间曾发布过“分别住行赋税的报告”,并以官设牙行(指官商或皇商)与外国商人接触活动频繁,其中接待外国贡使,接受西洋贡品亦正是当地巡抚任内之事。

  另李煦本人在康熙三十二年接任妹夫曹寅的苏州织造之前,曾任宁波知府,而当时宁波也是一个与外商接触的口岸。因此,李氏父子也可能曾替曹玺,曹寅承办的皇家织造采办过洋货,即书中所谓的“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

  (四)关于书中借省亲写南巡之事,作者通过赵嬷嬷之口说是:“江南甄家,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过去我们一直以为就是江宁织造曹家单独接驾了四次,其实,据史料记载康熙六次南巡,其中第三、四、五、六次,苏州织造李家不仅都接驾过,而且其场面盛况有较详细的资料可考。

  如康熙三十八年第三次南巡,以苏州织造为驻跸地,李煦曾为此大兴土木“加辟而新增之,敞以亭阁,延以廊庑,翠竹碧梧,交荫于庭,清风徐来,则飒爽衣袂间”,对此康熙还题了一幅“修竹清风”的遍额,四十二年第四次南巡,李煦为准备第二次接驾,又在原基础上加以扩建,并增设戏台,看戏厅,内戏房。同时还召苏州当地寒香,妙观两个戏班优伶排演《长生殿》、《千金记》等剧目,圣上观后“甚见嘉奖”,并在戏班中各选二、三优伶,“供奉内延”。康熙四十四年第五次南巡,由李煦与曹寅郎舅二人各捐白银二万两,在杨州三汊河修建行宫,当时李煦幕友张云章在《赠织造李公二首》中,就有“三开阊阖作天门”之句,并注云:“公自居职,三遇皇上南巡驻骅织造府”。另有人在《圣驾五幸江南恭录》一书中记载:“行宫宝塔灯火如龙,五色彩子铺成古董,诗画无记其数,月夜如昼”。其中并记有李煦在苏州恭迎圣驾的详细情景:“三月十七日午刻,(御舟)进苏州阊门,泊舟,织造李奏准……沿途河边一带数里,设戏台演戏恭迎。过街五彩天蓬,张灯结彩,由大街至苏州织造,内备行宫驻骅,又献故事孩童抬阁七座”,“四月十二日自杭州回,午刻抵苏州……未时进葑门,抵达新建行宫驻骅,又织造府李进宴,演戏”。由此可见当时李家那种接驾盛况。

  其实康熙几次南巡并非一处而返,因李煦、曹寅二人轮流兼任两淮盐课,每次除自备行宫恭迎之外,还得随同前往扬州、杭州等地侍候。李煦另一友人张符骧在《竹西词》中说:“难遇扬州六度春”,指的就是康熙四十六年最后一次南巡,他们第四次接驾。《红楼梦》中说的这种“虚热闹”在张骧符的诗中也被讽剌为:“五色云霞空外悬,可怜锦绣欲瞒天;玉皇闹里凝双眼,真说家余跨鹤钱”。“三汊河干筑帝家,金钱滥用比泥沙”。这正是书中借见过那种“大世面”的赵么么,之口说的“好势派……银子成了土泥”。从这些资料看来,李煦在奉迎铺张上似乎比曹寅更为放手,也确象书中说的,为买这个“虚热闹”“拿着皇家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

  实际与其说书中借省亲写南巡,不如说作者在借省亲写建造大观园。曹家既无人入选嫔妃,那么其中“修盖省亲别院”等素材,也就显然不是来自江宁织造曹家。故“京华何处大观园”曾引起了种种猜测,有的说是南京隋园故址,有的说是北京恭王府,有的说是“折迁改造”,也有说是其中很多景物,取材于苏州园林建筑的各种特景,如拙政园,仓浪亭,东园及李煦在葑溪构筑的园宅等等。实际上小说却明明说是一个“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是作者综合南北各地园林建筑特色,加上自己的艺术结构而成。

  三、苏州织造的彻底败亡

  雍正刚一即位于元年三月,为何首先就将苏州织造李煦作为重点惩治的对象?从有关资料看来,这不单纯是经济上的亏空,而主要是因亏空牵涉到政治问题,这也是由于康熙与他的特殊关系,一再迁就容隐的必然结果。如前所述,李煦预备南巡接驾一次“金钱滥用比泥沙”,而四次接驾究竟滥用多少,奏销了多少,康熙对此未必心中有数。据他对各位臣工说:“曹寅、李煦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故恩准二人轮流兼任两淮盐课的肥缺,就是有意让他们用所获的余银填补。即所谓“朕屡次南巡,地方官预备纤夫,修理桥梁,开竣河道,想皆借用帑银,原翼陆续补足,而三次南巡为期相隔不远(几乎三年两巡)填补不及,遂至亏空如此之多,尔等皆知之而不敢言也”,故对大臣们的种种异议,他却说是:“钱粮册籍,皆有可考,地方官因借公挪用之名,盈千累万,馈送于人,若加严讯,隐情无不毕露,朕意概从宽典,不更深求”,什么隐情毕露,不便深求?以李煦、曹寅的身份地位,究竟“馈送”于何人?言外意即指向诸皇子打点“馈送”,只要将李煦的经济亏空账框算理顺一下,即可看出他越到康熙晚年,为剌探到的官禁动态,以防不测而向诸皇子打点之事就越严重。

  至于曹寅却似乎不象李煦那样贪婪和有恃无恐,他对于兼任盐课之事早想洗手,曾向康熙哀奏:“臣身内债负,皆系他处私借,况两淮事务重大,日夜悚惧,恐成病废,急欲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故他于康熙五十一年临终时,据李煦奏报遗言说:“江宁织造衙门历年亏欠钱粮九万余两,又两淮商欠钱粮,去年奉旨官商分认,曹寅亦应完二十三万两。而无赀可赔,无产可变,身虽死而目未瞑”。李煦便乘机奏请代管一任,以所获余银填补。康熙亦批道“曹寅与尔同事一体,此所奏甚是,帷恐日久尔若变了,只为自己,即犬马不如矣!”,说明康熙亦知其性贪先打招呼,然而仅代管这一任的结果,按李煦在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奏折中自报:

  今臣于十月十二日已完代理一差之事,谨遵旨意,不敢自图已私,凡一应余银,臣眼同两淮商人亲交曹禺页 ,而计所得之银,共五十八万六仟两零,内解江、苏二织造钱粮二十一万两,解江、苏二织造买办,修理机房,自备船支,水脚钱粮共五千两,解江宁织造衙门备办诰命,神帛,养匠钱粮一万二千两零,代商人完欠归收运库二十三万两,又解补江宁织造衙门亏九万二千两零,共五十四万九千两零,臣俱眼同曹禺页 解补清完讫,尚余银三万六千余两,俱曹颙收受。

  幸康熙先打招呼,故有余银三万六千余两,俱曹禺页 收受,而年底曹禺页 却奏称“恭送主子,添备养马之需或备赏人之用”。康熙便对此批道:“当日曹寅在日,帷恐亏空银两不能完,身没之后得以清了,此母子一家之幸。余剩之银尔当留心,况织造费用不少,家中私债,想是还有,朕只要六千两养马”。

  按李煦的自报,仅代理曹寅盐政一任所得盈余,就不但已把曹家亏空,欠公欠私,内账外账,甚而两家织造钱粮费用全部解补结清,还有剩余要送主子养马,由此看来李煦连续几任后有关接驾亏空也早应清完。但他馈送打点究竟挪 用了多少不知底细,仅七个月后在康熙五十三年七月初一的《请再派盐差以补亏空折》中又说:

  巡盐所得余银,每年约五十五,六万两不等,内应发江,苏现年织造钱粮二十一万两,代补商人积欠二十三万两。除此之外存剩者止十万余两……明年无可再补。因此曹寅“日夜悚惧,恐成病废”之事,他却乞求“再赏差数年”,并说是“臣思曹寅亏空虽补,其子将来当差尚虑无银,而臣于存剩之十余万两内,应帮助曹禺页 办差银若干两,伏侯批示遵行”。

  这明显为钱要官找借口,故康熙未批,并说道:“此件事甚有关系,轻易许不得”,办差所需钱粮,却叫新任巡盐御史李陈常代补,但到了次年正月,李煦又在《奏安排曹禺页 后事折》中说:“江宁织造亏欠未完……当亲至江宁与曹兆页 将织造衙门账目的彻底查明”。

  此外,李煦原在布政司每年领取钱粮十六万两采办布匹,康熙四十四年后因内库布多,户部题奏停办。这次要求“再派盐差”数年以补亏欠未获批准后,便于次年六月十五日,又以原采办布匹遗留亏欠为由奏请“仍赏奴才采办”,对此康熙亦批道:“这事难行,还有一折留下再察”。(指江宁织造亏欠未完折)然而到了年底经他查明奏报,竟然冒出江宁、苏州两织造处尚有欠银共八十一万九千两。由此可见李煦在处理两家钱粮上,也是一本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为此,次年七月李陈常病故后,康熙于九月二十六日不得不又破格天恩:“两淮盐课着李煦再监察一年”。并在他的《谢再监察两淮盐课一年折》上批道:“此一任比不得当时,务须另一番作去才是。若有疏忽,罪不容诛矣”。而这一任满后两家所欠八十二万两仍未清结,康熙又不得不借口以“九卿奏请将李煦再留一年”。直到五十六年十一月七日,李煦才在《本任盐余除补亏项尚剩二万余两存库折》中奏称:两家所欠“照数全还”。

  在康熙一再徇私容隐之下,李煦先后兼理两淮盐课达八任,按他自报每任所获余银五十五,六万两,八任计获余银的四百五十万两,加上李陈常代补亏空,合收盐课余银约五百万两(注:采办织造布匹一项,却是每年在布政司领的十六万两),除接驾亏空早已奏销外,按理所有内债外欠也应全部结清,然而在康熙五十九年下令清理直隶,各省钱粮亏空,并谕户部行文各督抚确议具奏时,他又奏《请以浒墅关赏与兼营折》恳求恩准兼理苏州浒墅关钱粮,并明说是:“容奴才每年奏销时,以余银奏明,如少,求赏奴才作当差用;如多,即当进献以佐公费”。而康熙对他这种贪婪,一再要官为钱愠言回绝道:“监督回时,还当许多差使,况尔年老多病,当静养无事,方保残年,倘若被苏州骗子所欺,悔之无及矣,名声也要紧”。但因督抚清查情迫,他哪还顾得自己的名声和年逾七旬的高龄,于康熙六十一年三月初八日,又奏《请再赏浒墅关差折》,并翻出陈年老账说:

  康熙四十七年奉部裁减段匹,苏州每年止用银六万两不等,下剩四万银有零,除五十二年以前已经奏明补还外,自五十三年起至五十九年止,共该存剩银三十二万两零,奴才因历年应酬众多,家累不少,致将存剩银两借用……伏求主子终始大恩,再赏浒墅关差十年,每年于正额钱粮之外,原进银五万两,再补还存剩银三万二千两零。

  按他自报的这笔陈年老账,如每年补还三万二千两,需兼理浒墅关差十年之久,至八十余岁才能补完。然而此时康熙因皇储之争,已弄得昼卧不宁,连自己的饮食起居,也被皇子派人监视探听,李煦伏求之事,已再也顾不得了。

  通过上述对李煦钱粮亏空问题的大致疏理,他兼理盐政八任所获的余银数百万两,除弥补接驾亏空和部分织造费用之外,究竟滥用于何处?若说是置家产,据后来查抄,“全部估银”也才“十二万八千四百余两”,由此可以看出所谓“历年应酬众多”,虽不敢明奏,康熙却知底细(如他死后,雍正五年查出用银八百两卖五个苏州女子送阿其那,仅其中一例)故曾告诫过他“尔向来打点处太多,多而无益,亦不自知”,指的即是他“乱投门路”向诸皇子应酬,打点(其中也不排除诸皇子为夺嫡之用向他勒索),而那位“系四十年阅历世情的雍亲王,更是洞查情由。所以六十一年十一月康熙驾崩雍正刚即位于元年三月,对他空亏之事既不先经清查,也不宽限时日,就下令将他革职查办,不仅逮捕其妇孺家人十四口,连苏州织造署中一些文士也被入狱严审。倘若这不是因钱粮亏空牵涉到政治问题,那么据查抄其家产的两江总督查弼纳奏称:李煦亏空三十八万两,除没收苏州在京的全部家产,仅估银十二万八千四百七十七两外,还欠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余两,怎么不按雍正在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宣谕各省督抚清厘亏空时,所谕令的宽限三年归还,就把他定为“奸党”?连他那表外甥庄亲王允禄,也象书中探春说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竟奏称要将他“处斩”,后雍正虽然对他网开一面“着宽免处斩,发往打牲乌拉”,也终于落到象原稿中宝玉后来那种“寒冬噎酸韭,雪夜围破毡”的悲惨境地,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独自处在那冰天雪地中“敞衣破帽,恒终日不得食”,受尽饥寒折磨,熬不到两年便已身亡。其家人奴仆二百十七口,先是在苏州变卖,因是旗人无人敢买而统统押解上京,除挑选十余口送给年羹尧之外,其余“变价”出售不知流散何方。这正如《红楼梦》原稿中的贾府,最后“家亡人散各奔腾”,“落了片茫茫大地真干净”。

  四、曹家被抄并非受政治牵连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被抄的原因,不少研究文章也把它与康、雍年间的那场皇室内部斗争联系起来,以为主要是“政治罪案”。其实只要将曹家被抄前后过程梳理一下,亦可看其性质与苏州织造李家完全不同,不过问题得从雍正上台说起。

  大概因《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之故,过去(尤其以阶级斗争论主导学术研究时期),一提到它的作者曹雪芹家被抄,便对雍正加了许多不实之词,如“阴谋篡权”“穷治政敌”“好抄人之家产”等等。平心而论,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雍正算得是一个既奋发有为,又精明苛严的君主,他的即位对康乾盛世承上启下,起着重要的,可能其他皇子都起不到的历史作用。故在他统治几年后曾说:“朕返躬内省,虽不敢媲美三代以上圣君哲后,若汉唐宋明之主实对之不愧”。这并不完全是他在自我标榜。从大量有关他的史料看,在短短十三年的统治中,确是惟日孜孜;励精图治,始终抱定兴利除弊的改革宗旨。在振兴经济,澄清吏治,整饬官场宽严相济方面,更胜其父康熙 和儿子乾隆一筹。关于这个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已有公论,也不是本文要讨论的目的,但为了说明曹家被抄纯属经济问题,不是因受什么“政治牵连”,这里仅就他一上台便针对康熙遗留的官场时弊,谈谈他那种整饬吏治,清厘亏空,以至形成当时那种“凡系旧家大抵皆破”的社会现象。并以此证明《红楼梦》的家事素材和反映的时代背景,主要是在康、雍年间,扯不到乾隆初什么曹家中兴再振,又卷入皇室内部斗争而“再遭巨变”上去。

  首先,我们从雍正刚上台不到一月的日理万机中,于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就立刻宣谕各省督抚清厘亏空的全文看:

  近日道府州县亏空钱粮者,正复不少。揆劂所由或系上司勒索,或系自己侵渔,岂皆因公挪用?皇考好生如天,不忍即正典刑,故伊等每恃宽容,毫无畏惧,恣意亏空,动忄轧 盈千累万,督抚明知其弊,曲相容隐,乃至万难掩饰之时,又往往改侵欺为挪移,勒限追补,视为故事,而完全者绝少,适延数载,但存追比虚名,究竟全无着落。新任之人,上司逼受前任交盘,彼既畏大吏之势,虽有亏空,不得不受。又因以启效尤之心,遂借此挟制上司,不得不为之隐患,任意侵蚀,辗转相因,亏空愈甚,库藏全虚。一旦地方或有急需不能支应,关系匪浅。朕悉此弊,本应即行彻底清查,重加惩治,但念已成积习,姑从宽典。除陕西省外,限以三年,各总督抚将所属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无论已经参出及未曾参出者,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遮饰,如限满不完,定行从重治罪。三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者,决不宽贷。其亏空之项,除被上司勒索及因公挪移者分别处分外,其实在侵欺入已者,确审具奏,即行正FA。倘仍循私容隐,或经朕访闻得实,或被科道纠参,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

  这道严词宣谕,对当时官场种种时弊可谓了如指掌,切中肯絮,在实施处理上条理分明,措施得力,宽严有序,与康熙于李煦,乾隆对和坤那种一味姑息,宽典养奸截然不同。接着次年又谕九卿詹事科道:

  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此乃国帑所关,亟为重大。故朕特令怡亲王管理清查,并谕怡亲王:“尔若不能查清,朕必另遣大臣,若大臣再不能查清,朕必亲自查出”。

  由此可见雍正那种“经国用而教后人”的吏治决心。所以他刚一登位,一面在政治上平息“逆党”,一面在经济上采取清厘亏空,摊丁入粮,耗羡全数归公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因早洞悉苏州织造李煦在亏空问题上与“逆党”有关连,故既不经督抚稽查,也没有对他实行“三年补完”的宽典,一上台就将他从重治罪。

  至于曹家的钱粮问题,曹寅遗欠已早用盐课余银补完,并有结余要恭送康熙养马,后又查出两家合欠的八十一万九千两,李煦也早奏称“照数全还”,可怎么在雍正五年底下令查抄时,还说是“亏空甚多”呢?这如果是曹兆页 后来挪用,也应当先经稽查得出究竟是因公挪用,还是侵渔入私的结果,并有“三年补完”的宽限,可曹兆页 怎么早在雍正二年元月初七日的《谢恩折》上,情词悲切地说是“身负重罪,碎首无辞”,惟有感泣“待罪”,分三年将织造补库带完呢?这指的显然不是老账,而是因所谓“行为不端”造成的新账亏空。其原因就是两淮盐政谢赐履在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一日《奏明解过织造银两折》中说的:

  康熙六十一年,前任盐臣魏廷珍曾两次解过苏州织造银五万两,并称:再本年六月内奉有停止江宁织造之文(指停止向江宁织造解交盐政库银)查前盐臣魏延珍经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两,臣任内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两,亦将情由咨明,部议行令臣向江宁织造催还,臣节次咨催,差催杳无一字回复。窃思行止之文若经知会江宁织造即不应混催,混收,即收之后,竟不回复,则银钱从何着落?臣请将解过苏州织造银两在于审查李煦亏空案内并追,将解过江宁织造银两,行令曹兆页 解还户部。

  根据这份奏折,停止向江宁织造解交库银之文,应该是在雍正元年六月,即下令查抄李煦之后,说明曹兆页 两次混催,混收盐政库银,是在雍正元年六月至十二月初一,谢赐履奏明此事之前的半年内,而这个直到雍正五年还被噶尔泰奏称“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的曹兆页 ,为何如此大胆竟敢在雍正谕令清厘亏空之后,还两次混催混收了八万五千余两盐政库银,而屡次咨催,差催解还户部,竟无一字回复?再则从混收到行令催还才短短数月时间,八万多两银子究竟用到哪里去了。也总得有个着落,这看来其中必有隐情,最大可能性是为给李煦填补亏空而混收的。因从李煦所奏的钱粮情况看,曹寅死后江宁织造钱粮,几乎一直由李煦操纵掌控,如同两家混用。李煦在雍正元年三月被下令革职查办,其家人亦被捕入狱,此时正在严审追查,而原报的数十万两陈年老账如何填补?对此曹兆页 继母李氏必心急如焚,在这种情况下,既是舅父,又是继任江宁织造的推荐人,遭此大难即或继母李氏不指使,曹兆页 也碍着面子情非得已。恐怕这就是他大胆混催的真正原因。加上此事又发生在谕令全国除陕西省外,普遍清厘亏空之际,雍正见到谢赐履如此奏报岂不龙颜大怒,要立刻将他治罪,也许因其年少才恩准“待罪”分三年清补,因此才有曹兆页 于次年正月初七日的那份《奏谢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折》,并在其中情词悲切地说:

  奴才实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其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以无负。

  雍正亦在此奏上批道:“只要心口相应,若果然如此,大造化人了”。这说明他“待罪”的原因既不是原遗留的亏空老账,也不是他犯了什么“政治罪”,所以才把他交给怡亲王允祥监管,并在他雍正二年的《请安折》上告诫;要他“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云云。倘若他真与当时的皇室斗争有什么关连,或以为他与平郡王纳尔苏的削职案有什么联系的话,革职被抄之事就不可能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才下令。何况在“待罪”三年中,曹兆页 还每年上京解送织造缎匹,陛见雍正以及向两淮盐政噶尔泰口传圣谕等。就被抄这年也还两次上京。而问题就出在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他第二次上京负责解送江宁,苏州、抗州三处织造龙衣时,据山东巡抚塞楞额奏报:“抗州等三处织造运送龙衣,经过长清县等处,于勘合外,多索夫马,程仪骡价等项银两”。雍正认为“织造人员既在山东如此需索,其他经过地方,自必照此应付”。而曹兆页 本系施恩“待罪”之人,钱粮未清又如此需索,行为不端,岂不火上加油?于是便著革去织造之职交部严审,并于当月二十四日下令:

  江宁织造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尚感激朕成全之恩,理应尽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著行文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兆页 家中财物闭封看守,俟新任织造官员隋赫德到彼之后处理。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时,说不定要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倘有差遣之人到彼处,著范时绎严拿,审问该人前去的缘故,不得怠忽,钦此。

  这份谕令是曹兆页 在京受审时下的,其中并未指责他犯什么“政治罪”,所谓“行为不端”,即指他混收库银,多索银两及暗移财物等事。关于山东途中多索银两之事,也许是他们长期“混账风俗惯了”以成积习,此次才被山东巡抚奏达天听;也许因宽限三年将满,想乘此机会多索得一分,即“可省得一分、补一分亏欠”。至于说他“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看来也是事实,并非雍正在找治罪的借口。这其中有两种可能:一是曹頫“感泣待罪”曾向雍正承诺“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置之度外,在所不辞。而继母李氏和兄嫂马氏两代遗孀,此时却不得不为日后生计考虑,在他几次上京运送龙衣时,曾经转移过部分家产,被人奏报。二是曹頫仅靠一百零五两织造年俸和月米五斗维持家人百余口的开销,此时并无其他经济来源,分三年补完的八万五千多两库银,每年得筹集二万八千余两,钱从何来?因此在待罪清补过程中,亟有可能曾变卖或典当过部分家产财物,也象书中王熙凤那样用以放贷取利筹措银两,曾被人指为暗移家产。关于这一点从抄家的结果看亦可印证。因据隋赫德在《细查曹兆页 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中说:“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包括曹寅原在北京、苏州、杨州等处购置)共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包括原奏报的江南含山县二百余亩,芜湖县一百余亩,通州典地六百亩等)共计十九项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外有所欠曹兆页 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另据《永宪录续编》记载:曹頫“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资,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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