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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明律合编》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2021-05-05 16:08:42

  比较汇考唐、明律著作。三十卷。清薛允升编。

  薛允升,字云阶,又字克猷。生于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卒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陕西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人。咸丰六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山西按察使、山东布政使、刑部尚书等职,前后任清代刑官近四十年。其博览群书,精于律学,著有《服制备考》、《读例存疑》、《薛大司寇遗集》等。

  《唐明律合编》是其主要著作,以推崇唐律批评明律为目的而编。其认为:唐律“集众律之大成,又经诸名流裁酌损益、审慎周详而后成书,绝无偏倚踳驳之弊。”明律“虽因于唐而删改过多,意欲求胜于唐律”,并且是“名为遵用唐律,而唐律名存而实亡也。”本书将唐律明律全文先后编入,加以对照,从体系到内容均作了比较,对彼此参差、轻重互异的地方,逐条疏证,以类相从,使后人便于了解两律的得失优劣,吸取教训,宜于借鉴。唐律共三十卷,十二篇,包括“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明律除“名例律”外,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律六部分,体例上两者不尽相同。对于刑罚,唐律宽而有制,法定刑罚只有笞、杖、徒、流、死五种;明律则颇为苛刻,五刑之外,还有充军、带枷发遣、枭首、凌迟等酷刑。本书在编排上,两律以朝代为序,先列唐律条文一卷,再列明律,次序名目各照原书之体,但稍有变通。凡明律承用之元律,明代有关的令和条例,以及嘉靖以后的续定之例,皆附于各卷明律之后。书中作者多加以按语评说,比较论述,考证律文源流沿革,解释文义、法意,褒唐贬明的倾向甚为鲜明。

  本书还对明律删改唐律之处,均逐条指出,比较两律的异同、增减、宽严和得失。卷首有作者序言一篇,例言一篇,使读者易于了解编著此书的目的,便于阅读。在比较两律的过程中,还广泛吸收了前人研究的成果,如雷梦麟的《读律琐言》,陆柬之的《读律管见》,王明德的《读律佩觹》,王肯堂的《律例笺释》、沈之奇的《明律辑注》,夏敬一的《读律示掌》,都有引用。此书是中国古代法律比较研究的一部开创性著作,对后世的法学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

  关于《唐明律合编》的版本,现今所见最好的为天津徐世昌退耕堂刻本,一函八册,于一九二二年出版。一九三七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五册本。一九七七年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三册本。后世多据退耕堂刻本影印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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