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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元妃的生死日期说起

2021-06-26 16:02:32

  破译红楼时间之谜

  红学研究

  第一章 绪论——从元妃的生死日期说起

  1.1 “生于甲申,死于乙卯,存年43岁”是一个明显的常识性错误

  小说《红楼梦》第九十五回《因讹成实元妃薨逝 以假混真宝玉疯颠》对元妃去世时年龄大小的叙述是一个明显的常识性错误,关于其死亡日期的叙述也是一个重大的疑点。

  第九十五回写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1]

  小说第八十六回《受私贿老官翻案牍 寄闲情淑女解琴书》写道:

  宝钗道:“不但是外头的讹言舛错,便在家里的,一听见‘娘娘’两个字,也就都忙了,过后才明白。这两天那府里这些丫头婆子来说,他们早知道不是咱们家的娘娘。我说:‘你们那里拿得定呢?’他说道:‘前几年正月,外省荐了一个算命的,说是很准。那老太太叫人将元妃八字夹在丫头们八字里头,送出去叫他推算。他独说这正月初一日生日的那位姑娘只怕时辰错了,不然真是个贵人,也不能在这府中。老爷和众人说,不管他错不错,照八字算去。那先生便说,甲申年正月丙寅这四个字内有伤官败财,惟申字内有正官禄马,这就是家里养不住的,也不见什么好。这日子是乙卯,初春木旺,虽是比肩,那里知道愈比愈好,就象那个好木料,愈经斲削,才成大器。独喜得时上什么辛金为贵,什么巳中正官禄马独旺,这叫作飞天禄马格。又说什么日禄归时,贵重的很,天月二德坐本命,贵受椒房之宠。这位姑娘若是时辰准了,定是一位主子娘娘。这不是算准了么!我们还记得说,可惜荣华不久,只怕遇着寅年卯月,这就是比而又比,劫而又劫,譬如好木,太要做玲珑剔透,本质就不坚了。他们把这些话都忘记了,只管瞎忙。我才想起来告诉我们大奶奶,今年那里是寅年卯月呢。”[2]

  由这一段叙述可知,元妃生于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正月初一)辛巳时。

  根据《六十甲子顺序表》:

  1 甲子 13 丙子 25 戊子 37 庚子 49 壬子

  2 乙丑 14 丁丑 26 己丑 38 辛丑 50 癸丑

  3 丙寅 15 戊寅 27 庚寅 39 壬寅 51 甲寅

  4 丁卯 16 已卯 28 辛卯 40 癸卯 52 乙卯

  5 戊辰 17 庚辰 29 壬辰 41 甲辰 53 丙辰

  6 已巳 18 辛巳 30 癸巳 42 乙巳 54 丁巳

  7 庚午 19 壬午 31 甲午 43 丙午 55 戊午

  8 辛未 20 癸未 32 乙未 44 丁未 56 已未

  9 壬申 21 甲申 33 丙申 45 戊申 57 庚申

  10 癸酉 22 乙酉 34 丁酉 46 已酉 58 辛酉

  11 甲戌 23 丙戌 35 戊戌 47 庚戌 59 壬戌

  12 乙亥 24 丁亥 36 已亥 48 辛亥 60 癸亥

  甲申年正月初一出生,乙卯年第一天去世,无论如何不可能是“存年四十三岁”,只可能是“存年31岁”。

  如果元妃的确生于甲申年,去世时43岁,那么当年应该是丁卯年(丙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如果元妃去世时的确是43岁,并且死时恰好是甲寅年交乙卯年,那么她应该生于壬申年而非甲申年。

  1.2 元妃只可能是“存年31岁”

  从小说的情节来看,元妃死时只可能是31岁,而绝不可能是43岁。贾宝玉在元妃去世时大约16岁,如果元妃死时43岁,那么她竟然比胞弟宝玉大了27岁,这是不合情理的。又第三十三回《手足耽耽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写到,当年端午节后,王夫人哭求贾政不要打宝玉,她说:“我如今已将快五十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3] 这一情节距离元妃去世日期不到4年时间。如果元妃死时43岁,那么王夫人此时最多54岁。难道王夫人在11岁时就生下了元妃?难道王夫人不满10岁就嫁给了贾政?从小说的情节和日常生活的逻辑来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元妃死时只可能是“存年31岁”,元妃比宝玉大15岁左右。小说第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所写“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4],这是合乎情理的。

  小说第十八回又写道:“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5] 对此,庚辰本脂砚斋有侧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6]如果元妃就是脂砚斋“先姊”的文学原型,那么她死于31岁那年的确算是“先逝太早”了。

  1.3 出现常识性错误的可能原因

  既然元妃生于甲申,死于乙卯,存年仅有31岁,那么后四十回的作者在这个简单的问题上犯下如此明显的错误,就颇耐人寻味了。一般认为,现存《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而蔡义江先生则“怀疑甲辰本底本的整理加工者,就是那位不知名的后四十回续书的作者,而程传元、高鹗只是在它的基础上的修补加工”[7]。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程伟元邀高鹗共同校印《红楼梦》一书,并于当年冬至后五日排印《红楼梦》(程甲本);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高鹗与程伟元重新校印《红楼梦》(程乙本)。乾隆六十年(1795年),高鹗得中进士,官至内阁中书。从生平经历来看,高鹗具有很高的文化素养。而且我国自古以来一直沿用干支纪年法,年龄大小用干支纪年来推算也并不复杂,一般的读书人都能够熟练掌握。如果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很难想象他会在元妃存年如此简单的常识问题上犯下明显的错误。

  如果说“甲辰本底本的整理加工者”续作了后四十回,是他犯下这个常识性的错误,这种猜测也是不合理的。无论续作者是谁,从小说第八十六回宝钗论元妃四柱八字的情节来看,作者应该精通八字命理,这样的作者在如此简单的年龄问题上犯错,同样是不可想象的。

  那么如何解释小说会出现这个常识性的错误呢?最可能的原因是:后四十回(至少第九十五回以前的文字)与前八十回是一个整体,出自同一作者之手,第九十五回出现的常识性的错误是作者故意留下的明显破绽。

  1.4 元妃死于“十二月十九日”也存在严重的疑点

  第九十五回不仅在元妃的年龄问题上犯了常识性的错误,甚至元妃的去世日期似乎也弄错了。第九十五回写道:“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但是从上下文的叙述来看,元妃不像是死于十二月十九日,而更像是死于十二月二十九日。

  同样是在第九十五回,宝玉失玉后,王夫人等派人到当铺里去查问,凤姐暗中设法找寻,“一连闹了几天,总无下落”。“那日(王夫人)正在纳闷,忽见贾琏进来请安,嘻嘻的笑道:‘今日听得军机贾雨村打发人来告诉二老爷说,舅太爷(王子腾)升了内阁大学士,奉旨来京,已定明年正月二十日宣麻。有三百里的文书去了,想舅太爷昼夜趱行,半个多月就要到了。侄儿特来回太太知道。’”[8]

  到了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 泄机关颦儿迷本性》,作者写道:“到了正月十七日,王夫人正盼王子腾来京,只见凤姐进来回说‘今日二爷在外听得有人传说,我们家大老爷赶着进京,离城只二百多里地,在路上没了。太太听见了没有?’”“又加贾琏打听明白了来说道:‘舅太爷是赶路劳乏,偶然感冒风寒,到了十里屯地方,延医调治。无奈这个地方没有名医,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但不知家眷可到了那里没有?’”[9]

  从第九十六回的叙述来看,王子腾必然是如贾琏在第九十五回所说的那样“昼夜趱行”。王夫人在“正月十七日”“正盼王子腾来京”,而王子腾动身后“半个多月就要到了”,说明王子腾动身的日期应该在十二月底某日。

  从第九十五回的叙述可知,元妃是在贾琏通报王夫人舅太爷升官的喜讯几天后病死的,因此元妃也应该是死于十二月底某日,而绝不可能是十二月十九日。

  元妃死后,“次日早起,凡有品级的,按贵妃丧礼,进内请安哭临”;“过了几日,元妃停灵寝庙,贾母等送殡去了几天”[10];再过几天,就到了第九十六回的“正月十七日”。根据这两回的叙述可知,元妃死于“十二月二十九日”才是合乎逻辑的。

  上文已经提出,元妃去世时“存年四十三岁”的写法很可能是前八十回的作者故意留下的破绽。元妃死于“十二月十九日”的写法同样令人怀疑。

  1.5 如何验证后四十回的作者与前八十回的作者是同一个人

  要验证后四十回的作者与前八十回的作者是不是同一个人,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根据史料,如曹雪芹家谱、曹家奏折档案以及《红楼梦》成书过程等资料,进行综合判断;一是根据文本,即根据前八十回文字提供的线索、作者的意图和情节的自身逻辑等,与后四十回的文字进行对比研究。从红学研究的总体情况来看,研究者一般是综合运用这两种方法,因为单独运用一种方法总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就史料研究来说,不仅现有的史料非常有限,对于具体史料的阐释也存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意见;就文本研究而言,研究者对后四十回艺术水准的阐释分歧更大,甚至于冰炭不容。

  在目前史料研究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的情况下,即没有找出曹雪芹或其他人创作后四十回的铁证,研究工作就需要转换思路,另辟蹊径。例如,在具体的论证过程中,研究者必须运用不可能产生歧义解释的论据进行辨析论证,一步一步推导出确凿无疑的结论。

  那么哪些是“不可能产生歧义解释的论据”呢?就史料而言,当然是指研究者普遍没有歧义解释的原始史料,如程甲本是由程伟元和高鹗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首次共同校印的。就文本而言,“生于甲申,死于乙卯”,存年31岁,这也是没有疑义的。

  在小说文本中,其实还有一种长期以来未得到研究者深究的“不可能产生歧义解释的论据”,这就是小说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中多次提到的历法数据(如干支纪年)、天象资料(如节气)和天灾(如黄河在河南境内大决口)等。

  例如,在后四十回中明确提到的可以查证的历法数据和天象资料有:

  第八十六回:元妃的生于“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时”,即“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是“正月初一”;

  第九十五回:“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

  在前四十回中明确提到的可以查证的历法数据和天象资料有:

  第十一回:“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第163页)

  第二十七回:“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第373页)

  第三十回:“盛暑之时”,“赤日当空,树阴合地”(可见是夏至日),“原来明日是端阳节”(即端阳节在夏至后一日)。(第425页、第426页)

  第四十九回:十月十五日,宝玉的丫头说:“大奶奶(李纨)才打发人来说,下了雪,要商议明日请人作诗呢。”(第678页)

  第五十回:十月十八日,贾母说:“这才是十月里头场雪,往后下雪的日子多呢。”(第701页)(以上两回说明阴历十月中旬就已到小雪的节气)

  前八十回中提到的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人事变动有:

  第五十三回:“今年年成实在不好。从三月下雨起,接接连连直到八月,竟没有一连晴过五日。九月里一场碗大的雹子,方近一千三百里地,连人带房并牲口粮食,打伤了上千上万的,所以才这样。小的并不敢说谎。”(第741-742页)

  第五十八回:“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在大内偏宫二十一日后,方请灵入先陵,地名曰孝慈县。”(第817页)

  后四十回提到的严重自然灾害有:

  第八十九回:“部中来报,昨日总河奏到河南一带决了河口,湮没了几府州县。又要开销国帑,修理城工。工部司官又有一番照料,所以部里特来报知老爷的”,“从此直到冬间,贾政天天有事,常在衙门里”。(第1269页)

  以上列举的严重自然灾害和皇家殡葬,如果是小说作者所亲历过的重大事件,应该可以在《清史稿》、《清实录》和地方志等史料上查证,确定事件发生的真实年份,以进一步考证有关小说作者的身份资料。

  1.6 历法和天象研究在红学领域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建树

  研究者未能深究小说中的历法数据和天象资料是可以理解的。这主要是因为以往的研究者缺乏《红楼梦》作者所处时代全面的历法数据和天象资料,也没有掌握确凿可信的推算历法和天象数据的方法或工具。可以说,历法和天象研究在红学领域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建树。

  1.6.1 引用不恰当的数据推导出错误的结论

  小说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写道:“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11] 宝玉在此回中正好十三岁,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由此考订小说作者曹雪芹的生日,他查殿板《万年书》,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四月小,二十六日庚寅,亥初一刻四分芒种。”周先生于是推出曹雪芹生于前此十二年之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至乾隆元年恰好十三岁。[12] 周文康先生在《〈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后人续作的内证及其作者生年月日考辩》一文恰当地指出,周汝昌先生的推论有欠周密,因为两者交节的时刻不同。也就是说,周汝昌先生用错了论据,曹雪芹生于1724年的说法站不住脚。

  大红学家俞平伯先生则认为小说所写的特征时间是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年)四月二十九日,他说:“曹雪芹的一生经历过四月未时交芒种节气的只有一个机会,即乾隆十二年丁卯。他正在写书,把它顺便写上,是很近情的。”[13] 对此周文康先生指出,这一年交芒种是四月二十九日未时,并非四月二十六日未时。

  1.6.2 运用错误的推算方法推出错误的结论

  周文康先生坚决否认后四十回是由后人续作这种说法,他先后发表在《红楼梦学刊》上的两篇论文,即《〈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后人续作的内证及其作者生年月日考辩》和《“天德二月坐本命”辨——元妃“原型”生辰考补证》[14],就是从小说文本提供的信息出发来辨析论证的。

  《考辨》一文主要运用历法和天象推算来考证贾宝玉的生日(周认为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15],进而论证《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必生于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公元1717年)无疑”,并排出曹雪芹的生辰八字:丁酉年乙巳月庚戌日癸未时[16]。遗憾的是,周文康先生的历法和天象推算方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他用了错误的方法推出了错误的历法和天象数据,进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周先生的天象(节气)推算方法是这样的:“交节时刻,顺推一十九岁,提前一个时辰又六分半许;逆推一十九岁,延迟一个时辰又六分半许。以乾隆元年丙辰四月二十六日亥初一刻四分交芒种节,逆推康熙五十六年丁酉交芒种节在子初一刻十分(夜十一点二十五分),未过夜半子正(零点),犹在四月二十六日!”[17]

  很遗憾,周先生自己通过个案总结出来的这个“顺推”和“延迟”的推算方法不具有普遍性,根本经不起事实的验证。康熙五十六年丁酉芒种节不是周先生言之凿凿的四月二十六日,而是四月二十七日[18]。

  周先生在错误数据的基础上继续用自己总结出来的想当然的计算方法推算:“若据推得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四月二十六日子初一刻十分交芒种节,则四年后之康熙六十年辛丑十二月十八日午正一刻八分许交立春节。”[19] 很遗憾,康熙辛丑年十二月十八日并没有立春,十二月十九日才交立春[20]。

  《考辨》一文还由元妃的生辰八字入手,考证其“原型人物”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曹雪芹的姑母曹佳氏的生辰八字,周先生的结论是:“康熙三十一年壬申正月辛亥朔,十五日丁卯,则其(指曹佳氏)生辰八字为:壬申岁庚寅月丁卯日乙巳时。”[21]

  周先生的《补正》一文,根据八字命理,将他所推导出来的曹佳氏的生辰八字与小说中算命先生对元妃命理的论断相比照,认为两者“竟然基本相符;而且几乎不可思议的是,恰恰与其所论和元妃生年月日时干支八字不合之处一一对应,岂不值得持高鹗(或其他什么人)续补后四十回之说者深长思之?!”[22]

  遗憾的是,周先生又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历法数据错误:康熙三十一年壬申(1692年)正月十五日不是丁卯,而是乙丑;正月十七才是丁卯,交惊蛰[23]。

  周先生的另一个错误是,他将壬申年寅月的天干弄错了。根据“年上起月法”(即通过已知的年干和月支推算月干的方法,如下表)可知,年干为丁壬,寅月的天干必然是壬;年干为丙辛,寅月的天干才是庚。也就是说,如果周先生认为曹佳生于壬申年寅月,那么其年柱和月柱正确的写法应该是“壬申年壬寅月”,而不是周先生所写的“壬申年庚寅月”。

  《年上起月表》

  月/年 甲己 乙庚 丙辛 丁壬 戊癸

  正月 丙寅 戊寅 庚寅 壬寅 甲寅

  二月 丁卯 己卯 辛卯 癸卯 乙卯

  三月 戊辰 庚辰 壬辰 甲辰 丙辰

  四月 己巳 辛巳 癸巳 乙巳 丁巳

  五月 庚午 壬午 甲午 丙午 戊午

  六月 辛未 癸未 乙未 丁未 己未

  七月 壬申 甲申 丙申 戊申 庚申

  八月 癸酉 乙酉 丁酉 己酉 辛酉

  九月 甲戌 丙戌 戊戌 庚戌 壬戌

  十月 乙亥 丁亥 己亥 辛亥 癸亥

  冬月 丙子 戊子 庚子 壬子 甲子

  腊月 丁丑 己丑 辛丑 癸丑 乙丑

  周先生在《考辨》一文中认定曹佳的生日就是正月十五日,那么曹佳八字的日柱应该是乙丑,而不是丁卯。由于曹佳也是生于巳时,根据“日上起时法”(即通过已知的日干和时支推算时干的方法,如下表)可知,曹佳八字时柱的天干必然是辛。因此,如果周先生认定曹佳生于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十五日巳时,那么曹佳生辰八字的正确写法是:壬申年壬寅月乙丑日辛巳时。

  既然周先生在推算方法和基本数据等方面错得如此离谱,其论证过程的严谨性和结论的正确性就大打折扣了。

  《日上起时表》

  时/日 甲己 乙庚 丙辛 丁壬 戊癸

  子 甲子 丙子 戊子 庚子 壬子

  丑 乙丑 丁丑 己丑 辛丑 癸丑

  寅 丙寅 戊寅 庚寅 壬寅 甲寅

  卯 丁卯 己卯 辛卯 癸卯 乙卯

  辰 戊辰 庚辰 壬辰 甲辰 丙辰

  巳 己巳 辛巳 癸巳 乙巳 丁巳

  午 庚午 壬午 甲午 丙午 戊午

  未 辛未 癸未 乙未 丁未 己未

  申 壬申 甲申 丙申 戊申 庚申

  酉 癸酉 乙酉 丁酉 己酉 辛酉

  戌 甲戌 丙戌 戊戌 庚戌 壬戌

  亥 乙亥 丁亥 己亥 辛亥 癸亥

  1.7 周文康先生的研究思路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尽管周文康先生在他的两篇大作中运用了错误的推算方法,引用了错误的数据,推出了错误的结论,但周先生的研究思路具有启发意义,值得借鉴。周先生的思路是,根据后四十回显露的明显错误(尤其是“时序混乱”)进行辨证分析,即寻找所谓的“内证”。

  在具体分析论证的过程中,他提出若要推翻“续作说”这一广为流传、根深蒂固的旧案,“必须提出人人可以验证的论据,由此引出的结论亦须具有排它性,即不存在第二种答案”,“为此……主要凭籍自然科学(历学)来论证,从而使读者如同面对一道‘1+1=?’的算术题,必然会填上‘2’这一答数”[24]。

  在“凭籍自然科学(历学)来论证”时(尽管周先生的方法并不科学),周先生找到了恰当的论证切入点,抓住了论证的关键。他说:“据被判为后人续作的后四十回中的第八十六回,元春生于‘甲申年’,则宝玉当生于乙酉年。或曰书中元春显然不止长宝玉一岁,而高鹗所补第八十六回云元妃‘甲申年生’与第九十五回其‘甲寅年’卒‘存年四十三岁’亦不合(当三十一岁),不足为据。然笔者以为《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后人续补的确证正在于斯。”[25]

  周先生由推算元妃真实的生死日期,进而推论元妃原型人物曹佳的生辰;由推算贾宝玉的生日,进而推算小说作者的生日,这种方法也是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的。

  如果凭借自然科学(历法和天象研究)来论证,真的可以剥开“时序混乱”的面纱,确证元妃真实的生死日期,那么接踵而来的推论及其结果将非常可观:

  (1)以元妃真实的生死日期(尤其是死亡日期)为两个确定不移的时间坐标,可以逐回标定小说各回所叙事件所发生的真实年代,进而可以按照公元纪年和甲子纪年两种方法编定小说的真实年表,“还原”作者所隐藏的真实的“朝代年纪”;

  (2)将历史上真实的天象数据、皇家殡葬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小说中所写的情节做一一对比,考察“还原”后的真实年代是否与史实相符合;如果全部符合,那么就确凿无疑地证明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必然是同一个作者;如果只有部分符合,另一部分只是近似,同样可以得出前述结论,近似仅仅说明了作者对于史实进行了适当的加工处理;如果对比的结果是全都不符合,那么就确凿无疑地证明了后四十回必然是对曹家历史及人物毫无了解的外人所续作;

  (3)既然揭示了元妃真实的生死日期,自然可以将该小说人物与曹家的历史人物相对比,找出元妃的文学原型人物;既然贾宝玉是元妃的弟弟,贾宝玉的原型人物也应该是元妃原型人物的弟弟;这个原型人物必然是小说《红楼梦》的作者;

  (4)既然还原了由作者所隐藏的小说各回情节的真实年代,贾宝玉的真实出生日期也可能被发掘出来;这个生日很可能就是小说《红楼梦》作者真实的出生日期;

  (5)如果能够发掘出贾宝玉真实的出生日期,自然可以将贾宝玉与曹家的历史人物相对比,与贾宝玉最相似的曹家人物必然是小说主人公的文学原型,甚至就是小说的原作者。

  1.8 本文的研究方向及意义

  上文所谈及的推论及其结果都必须以首先确证元妃真实的生死日期为基础。要确证元妃真实的生死日期,必须依靠确凿无疑的历法资料和天象数据,以及恰当的、可反复对比验证的历法和天象推算方法或工具。本文正是要在此红学研究领域的空白地带努力开拓,对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做出尽可能清晰的说明,挖掘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真实的作者。当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并不明朗,甚至真实的作者还不为人知晓时,谈论小说《红楼梦》的艺术水准、价值及其意义,是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

  红楼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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