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王之爪牙。② 我是国王的爪牙。
胡转予于恤?③ 为啥调我到战场?
靡所止居!④ 害得我背井离家!
祈父, 大司马呀大司马,
予王之爪士。⑤ 我是国王爪牙的卫士。
胡转予于恤? 为啥调我到战场?
靡所底止!⑥ 害得我有家难回到乡里!
祈父, 大司马呀大司马,
亶不聪。⑦ 你真不了解情况。
胡转予于恤? 为啥调我到战场?
有母之尸饔!⑧ 有娘主管熟食的菜和汤!
(据程俊英译有改动)
这首诗,《毛诗·小序》:“刺宣王也。” 《毛诗》:“刺其用祁父不得其人也。”郑玄笺: “ ‘予’ ,我。‘转’ ,移也。此勇力之士,责司马之辞也,我乃王之爪牙,爪牙之士当为王闲守之卫,女 (汝) 何移我于忧,使我无所止居乎?谓见使从军,与羌戎战于千亩而败之时也。”《毛诗》是汉朝毛公 (一说毛亨,说毛苌) 传的《诗经》,有《小序》。《毛传》即毛公的解释。《毛诗》认为这首诗是周宣王末年,大司马把王宫的卫士调出去与羌戎作战,战败, 卫士怨愤而作。。 “予王之爪牙”,卫士说:“我是王的爪牙”,即王的卫士,不该调出去作战。又第二章“予王之爪士”,“爪士”即爪牙之士,也指卫士,译作“你是卫士的领班”,即卫士的头领,即大司马,不合。又“予”不能译作 “你”。朱熹《诗经集传》: “军士怨于久役,故呼祁父而告之曰: 予乃王之爪牙,汝何转我于忧恤之地,使我无所止君乎?”朱熹提出一种解释,认为军士怨于久役。方玉润《诗经原始》:“案成周兵制,籍乡遂 (地方区域名) 之众以作六军,……郑康成所谓征行之士,例不取王之爪牙之士也。……是禁旅原不出征、偶一用之,尚且致怨,况之戍乎?且自古兵败,亦无有以禁卫戍边方者,故当以《笺》、《疏》为长。”认为《毛诗》说胜于《集传》。那末诗中的“予”皆当译作 “我”。“予王之爪牙”,当译作 “我是国王的爪牙的卫士”。“有母,之尸饔”,当译作 “有母,主管熟食的菜和汤”。以上是根据 《毛传》来改动所据译文。
这首诗,写王的卫士的怨恨,用反复唱叹的调子。第一、二章,只把“爪牙”换作“爪士”,“止居”换作“厎止”,别的都一样。第三章,第一、第三句跟第一、二章相同,只三四句有变化。以此表达怨愤的感情。从这里可以看出: 作为一个战士,敢于唱出反对司令官的歌,这样的歌没有被禁止,还给采诗官采录,收入《诗经》,这说明当时士兵和司令之间的关系,士兵还敢于吐露他的不满的怨情,司令还能容许他们唱。这种关系,到春秋时还保存着。如《左传》宣公二年,宋国的统帅华元与郑国作战,被俘,逃回。宋人筑城、华元作主管。筑城的工人唱歌笑华元“弃甲而复”,“弃甲复来”,华元只是让他们去唱,不加禁止,所以当时工人唱的歌还保留在左传里。
这首诗,一方面说明我是王的卫士,不该把我调出去作战,批评大司马处置不当。再指出他 “亶不聪”,批评大司马胡涂。再说明作为王的卫士,他还有回家供奉父母的职分,现在却让母亲一人劳动,这也是大司马处置不当。这也说明当时卫士的职守,还有回家供奉父母的一分劳作,反映当时卫士的生活。
孔颖达《正义》称: “司马掌禄士,故司士之官属焉。是爵禄黜陟,由司马也。其属又有司右之官,主勇力之士,故爪牙属司马也。司马主爪牙之士,其职得爵人,今转爪牙之士于可忧之地,故所以怨之也。”这是说,司马手下有司士、司右的官,司士主管战士,司右主管勇力之士。司士,司右把战士或勇力之士推荐给司马,司马加以任用,给予爵禄。现在司马把王的爪牙即卫士,调出京都去作战,不符合司马的职掌,所以卫士要怨他。《正义》对这首诗作了进一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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