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叶湑兮。② 绿叶多么茂盛。
我觏之子,② 我遇见这个人,
我心写兮。④ 一见就倾心。
我心写兮, 一见就倾心啊,
是以有誉处兮。⑤ 所以生活欢欣。
裳裳者华, 盛开的鲜花,
芸其黄矣。⑥ 花儿一片黄色。
我觏之子, 我遇见这个人,
维其有章矣。⑦ 举动多有礼节。
维其有章矣, 举动多有礼节啊,
是以有庆矣。⑧ 所以万事和谐。
裳裳者华, 盛开的鲜花,
或黄或白。 黄黄白白多美呀。
我觏之子, 我遇见这个人,
乘其四骆。⑥ 他驾着高车驷马。
乘其四骆, 他驾着高车驷马,
六辔沃若。⑩ 条条缰绳真潇洒。
左之左之, 向左向左,
君子宜之。(11) 他赶得多乐。
右之右之, 向右向右,
君子有之。 他得心应手。
维其有之, 因为他富有才德,
是以似之。(12) 所以操作自由。
关于这首诗的解释众说纷纭。或以为是前篇的互相赠答,即周天子赞美诸侯之词; 或以为是某人受到一个贵族的扶持,唱了这首歌来颂扬他; 或以为是情诗,写一女子爱慕某个年青人,等等。其实,种种说法都没有确凿的依据,无非是 “以意逆志”。古人云: “诗无达诂”,对这几种解释,你不妨自己去选择判断,所谓“作者何必然,读者何必不然”。
但是,这些不同的解释,讲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有其同构或类似的情感基础,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感、赞美。而且,全诗的重点似乎并不在于抒发诗人自身情感的具体内容,而在于塑造了一个德才兼备的贵族青年(“之子”) 的艺术形象,通过这个艺术形象才体现了“我”或信任寄托,或感激祝福,或爱慕倾心的感情。因此,与其拘泥地说这首诗是赞美诸侯,或感激恩人,或表达爱情,不如在某种层次上找到这些人情关系的相通之处,把这首诗看作是对美的人或美的事的企慕、赞美。
全诗四章,每章六句。第一章、“我觏之子,我心写兮”,这是全诗抒情拟物的逻辑起点,一切美誉都发自内心,情不自禁,并非应酬或吹捧。第二章写“之子”很有文化修养,见于升降进退之容,“彼都人士,出言有章”,无愧于颂扬祝福。第三章写“之子”擅长驾御,即不但能文,亦且能武。“六辔沃若”,娴熟的技巧和爱慕之情通过一个细节的特写得到了生动的表现,后者使人想起北朝乐府《折杨柳枝歌》:“愿作郎马鞭,出入擐郎臂”,甚至陶渊明《闲情赋》中那一连串令人荡魄的倾述: “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等等。
一、二、三章都用“兴”的手法领起,但“兴”中有比。从“裳裳者华”的茂盛枝叶,到鲜艳、繁富的花朵,对“之子”的形象显然具有某种比拟性和烘托作用。第四章则转而用赋直接描写。“左之左之”,“右之右之”,诗人用极朴素的语言铺叙,反而更增添了感人的效果,“之子”御术的高超真是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达到了出神入化的自由境界,无往而不胜。“维其有之,是以似之”,这是为历代人们广为引用的名言,左右皆宜,表里相称,有其内则必形之于外。这个富于哲理意味的结尾,使“之子”的驾驭之术获得了某种象征意义,诗的境界由此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耐人寻味。
就内容看,诗的第四章可以同第三章合而为一。现在分作一章写,是为了照顾全诗的和谐整齐,但改而运用“赋”的手法,把两章紧凑地衔接了起来,使我们能一口气诵读下去。倘使再用“兴”的手法来写这一相同的内容,不仅重复累赘,诗的气韵和情感逻辑也被打断了。这是作者技巧的高明之处。
可以看出这首诗的层次是很清晰的。“之子”的形象,随着全诗乐章的展开而逐渐鲜明、丰满、完美; 诗人的感情则“通过场面和情节自然地流露出来”(恩格斯语),使赞美的主体和赞美的对象得到了有机和谐的艺术统一。
陆时雍《诗镜总论》云: “《小雅》婉娈”。“婉娈”者美好而亲爱也。《裳裳者华》庶几当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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