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①。散名 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②,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 而为通。散名之在人者: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 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 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 伪③。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 义而为谓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 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④。能有所合谓之能。性伤谓之 病。节遇谓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后王之成名也。
[注释] ①《礼》:指《仪礼》。②曲期:共同的约定。曲,周遍。③伪:人 为。④智:当为衍文。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 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①,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 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②。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 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公③。其民莫敢托为奇 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如是,则其迹长矣。 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今圣王没,名守 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 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然则所为有名,与所缘以同异,与制名之枢要,不可不察也。
[注释] ①句中第一个“名”字当为衍文。②为:同“伪”,伪造。③公:通 “功”,功效。
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①,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 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 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 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注释] ①玄:通“眩”。纽:结。
然则何缘而以同异? 曰: 缘天官①。凡同类、同情者,其 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 期也。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②,甘、 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洒、酸、 奇臭以鼻异③,疾、养、沧、热、滑、铍、轻、重以形体异④,说、故、 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⑤。心有征知⑥。征知则缘耳 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 其类然后可也⑦。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 然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注释] ①天官:耳、目、鼻、口、身等器官。②调竽:当为“调节”。③郁: 草木腐臭。洒:当为“漏”(lóu楼)字,通“蝼”,马身上的臊臭味。酸:当为“庮”(yóu由) 字,牛身上的臊臭味。④沧:寒冷。铍:当为“钑”字,通“涩”。⑤故:通“固”,烦 闷。⑥征:验证。⑦簿:通“薄”,迫近,接触。
然后随而命之: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 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 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异实 者莫不同名也①。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 有时而欲遍举之②,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 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 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 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③,谓之善名。物 有同状而异所者④,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 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 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 要也。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注释] ①异实:当为“同实”。②遍:当为“偏”字。③拂:违反。④所: 实质。
“见侮不辱”①,“圣人不爱己”②,“杀盗非杀人也”③,此惑 于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所以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 矣。“山渊平”④,“情欲寡”⑤,“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⑥, 此惑于用实以乱名者也。验之所缘无以同异而观其孰调⑦, 则能禁之矣。“非而谒楹有牛⑧,马非马也⑨。”此惑于用名以 乱实者也。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凡 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于三惑者矣。故明君知 其分而不与辨也。
[注释] ①见侮不辱:这是战国中期宋钘的说法。②圣人不爱己:此说出于 何家,不详。③杀盗非杀人也:这是墨子的说法,见《墨子·小取》。④山渊平: 这是惠施的说法。⑤情欲寡:这是宋钘的说法。⑥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这 是墨子的说法。⑦无:当为衍文。⑧非而谒楹有牛:不详其说。⑨马非马: 疑为公孙龙的说法。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 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①,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 辨势恶用矣哉②! 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势以临 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 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故期、命、辨、说也者,用之大 文也,而王业之始也。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 之丽也③。用、丽俱得,谓之知名。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 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 动静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辨、说也者,心之象 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④。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 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请而喻⑤,辨异而不过, 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 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⑥。有兼听之明而无 奋矜之容,有兼覆之厚而无伐德之色。说行则天下正,说不 行则白道而冥穷⑦,是圣人之辨说也。《诗》曰:“颙颙卬卬,如 圭如璋,令闻令望。岂弟君子,四方为纲。”⑧此之谓也。
[注释] ①章:明。②辨势:当为“辩说”。③丽:通“俪”,配合。④工 宰:主宰。工,官。⑤质:本。请:通“情”,实情。⑥窜:躲藏。⑦穷:通 “躬”,身体。⑧“《诗》曰”句:见《诗经·大雅·卷阿》。颙颙(yóng喁),体貌谦恭的 样子。卬卬(áng昂),志气高昂的样子。岂弟(kǎi tì凯悌),同“恺悌”,和乐平易。
辞让之节得矣,长少之理顺矣,忌讳不称,祆辞不出,以 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辨。不动乎众人之非誉,不治观者 之耳目①,不赂贵者之权势②,不利传辟者之辞,故能处道而不 贰,吐而不夺③,利而不流,贵公正而贱鄙争,是士君子之辨说 也。《诗》曰:“长夜漫兮,永思骞兮。大古之不慢兮,礼义之 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④此之谓也。
[注释] ①治: 当为“冶”字,通“蛊”,蛊惑,迷惑。②赂:用财物收买。 ③吐:当为“咄”字,通“诎”,困顿。④“《诗》曰”句:不见今本《诗经》,当为逸诗。骞 (qiān迁),咎。愆(qiān迁),违反。
君子之言,涉然而精①,俛然而类②,差差然而齐③。彼正 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彼名辞也者,志义之使 也,足以相通则舍之矣;苟之,奸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 见极,则舍之矣。外是者谓之讱④,是君子之所弃,而愚者拾 以为己宝。 故愚者之言,芴然而粗⑤,啧然而不类⑥,然而 沸⑦。彼诱其名,眩其辞,而无深于其志义者也。故穷藉而无 极,甚劳而无功,贪而无名。故知者之言也,虑之易知也,行 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则必得其所好而不遇其所恶焉。 而愚者反是。《诗》曰:“为鬼为蜮,则不可得;有面目,视人 罔极。作此好歌,以极反侧。”⑧此之谓也。
[注释] ①涉然:深入的样子。②俛然:贴近的样子。俛,同“俯”。③差差 (cī疵)然:参差不齐的样子。④讱(rèn认):难。⑤芴然:同“忽然”,没有根据的 样子。 ⑥啧然:深奥的样子。 ⑦(tà踏)然:嘈杂的样子。 ⑧“《诗》曰”句: 见《诗经·小雅·何人斯》。参见《儒效》篇。
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①。凡语 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 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 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 求者从所可,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于所受乎心之 多,固难类所受乎天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 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②,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 可以死也。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 则欲虽多,奚伤于治! 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 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 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 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虽曰我得之,失之 矣。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 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 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 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 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 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
[注释] ①道:引导。②从:放弃。成:趋向。
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 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无多,而恶北无寡, 岂为夫南者之不可尽也,离南行而北走也哉? 今人所欲无 多,所恶无寡,岂为夫所欲之不可尽也,离得欲之道而取所恶 也哉? 故可道而从之,奚以损之而乱! 不可道而离之,奚以 益之而治! 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①。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②;其去也,所恶未尝粹而往 也。故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③。衡不正④,则重县于仰而 人以为轻⑤,轻县于俛而人以为重,此人所以惑于轻重也。权 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 所以惑于祸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 知祸福之所托。易者以一易一,人曰无得亦无丧也;以一易 两,人曰无丧而有得也;以两易一,人曰无得而有丧也。计者 取所多,谋者从所可。以两易一,人莫之为,明其数也。从道 而出,犹以一易两也,奚丧? 离道而内自择,是犹以两易一 也,奚得? 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时之嫌,然且为之,不明其 数也。
[注释] ①珍:异。②粹:全。③权:秤锤,引申为准则。④衡:秤,类 似天平。⑤县:通“悬”,悬挂。
有尝试深观其隐而难其察者①,志轻理而不重物者②,无 之有也;外重物而不内忧者,无之有也。行离理而不外危者, 无之有也;外危而不内恐者,无之有也。心忧恐则口衔刍豢 而不知其味,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轻 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③。故向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假而得 问而嗛之④,则不能离也。故向万物之美而盛忧,兼万物之利 而盛害。如此者,其求物也,养生也? 粥寿也⑤?故欲养其欲 而纵其情,欲养其性而危其形,欲养其乐而攻其心,欲养其名 而乱其行。如此者,虽封侯称君,其与夫盗无以异;乘轩戴,其与无足无以异。 夫是之谓以己为物役矣。
[注释] ①有:通“又”。后“其”字:当为衍文。②“重”前当脱一“外”字。 ③簟:竹席。④得问:当为“得间”。⑤粥:通“鬻”,卖。
心平愉,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①,声不及佣而可以养 耳,蔬食菜羹而可以养口②,粗布之衣、粗之履而可以养 体③,屋室、庐庾、葭槀蓐、尚机筵而可以养形④。故无万物之 美而可以养乐,无势列之位而可以养名。如是而加天下焉, 其为天下多,其和乐少矣⑤,夫是之谓重己役物。无稽之言, 不见之行,不闻之谋,君子慎之。
[注释] ①佣:通“庸”,平常。 ②蔬食:同“疏食”,粗食。 ③ (xún旬):麻 绳。 ④屋室:当作“局室”。庐庾:当作“庐帘”。葭:当为衍文。尚:疑为“”字之 误,同“敝”,破旧。⑤和:当为“私”字。
【鉴赏】 荀子“正名”,意欲何为?文中这样写道:“制名以指实,上以 明贵贱,下以辨同异。”我们知道,“实”总是先于“名”而存在的,所以用来 指称“实”的“名”在制定的时候会遇到许多不确定因素。荀子认为,“名” 应当具有道德判断的作用,有一些名总与高贵、荣耀相关,而另一些名则 总与低贱、耻辱相连。他所谓的“明贵贱”,同时也是对社会等级的一种区 分。荀子虽然注重道德修养,主张积学成圣,也曾经说过“君子无爵而贵, 无禄而富,不言而信,不怒而威,穷处而荣,独居而乐”(《儒效》),但他毕竟 无法超越于时代之上,现代社会的民主平等观念对他而言,犹如不可企及 的天方夜谭。荀子在《天论》篇中曾经指斥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认 为墨子的想法只会导致政令不施。可见在他的心目中,贵贱等差已与国 家的治乱、社稷的兴亡血脉相连。制名指实的另一个作用是“辨同异”,亦 即文中所谓“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在荀子的语言逻辑系统中,既有单 名、兼名、共名之别,又有大共名与大别名之分。单名的制定是为了区别 事物的大类,譬如“羊”与“马”;兼名的制定是为了在大类之内分辨出事物 的不同性质,譬如“白马”与“黑马”。而那些具有共性的事物,就可以归入 共名,譬如“白马”、“黑马”与“马”,虽然前两者为兼名,后者为单名,类型 不同,但同样都具备了“马”的属性,所以就能共用“马”这个共名。考虑到 现实的需要,“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荀子又推出“大共名”以概括 最高的类概念,譬如“物”;与之相反的“大别名”,则可以用来列举最低的 类概念,譬如“鸟”、“兽”。
“正名”一说,并非荀子首创。孔夫子早已有言在先:“名不正则言不 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 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依照孔子的推断,但凡政局的动荡、社 会的纷争、道德的乖谬、思想的混乱,全都是发端于“名不正”。所以,若想 在礼崩乐坏的时代背景下重新构建一个安定和谐、伦常有序的理想社会, 其首要条件就是“正名”。正名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对既有的政治秩序与伦 理道德进行拨乱反正的改造,而不仅仅在于词义的辨析或是语言逻辑的 规范。在这一点上,荀子同样也意识到了正名的重要性,他说:“名定而实 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在荀子看来,只要制定了合适的名称, 贵贱等级就能随之分明,君王意志就会得以实行,民众就会“壹于道法而 谨于循令”,千秋基业也会因之而不朽。
可惜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 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荀子不为所惑,力图使名 实关系复归正途。他列举了宋钘、墨子、惠施等诸家学说,以指出人们在 认知过程中的三大蔽惑:“用名以乱名”、“用实以乱名”以及“用名以乱 实”。天下无道,邪说僻言擅作,“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 也”。即使社会上常会出现名实相悖的乱象,荀子也要“实不喻然后命,命 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竭尽全力捍卫士君子“贵公 正而贱鄙争”的学术尊严。他坚信:“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 于新名。”旧世界与旧制度虽然分崩离析日益沦丧,荀子却已在战国末年 的硝烟烈火中隐约感觉到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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