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的结局如何
潘金莲生前做了太多坏事,最后的结局也算是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纵观潘金莲的一生,她有这样的结局也是必然的。潘金莲出生贫苦之家,从小就被卖到有钱有加当丫鬟,在那里因为自己的美貌遭到张大户的骚扰。她的反抗是没有意义的,好不容易摆脱了张大户,又陷入了不幸的婚姻。
武大郎虽然人挺老实的,但是既没才貌又没财富,根本达不到潘金莲对于丈夫的要求。潘金莲碰到了武松,不想这个男人不解风情,碰壁后转而投向了西门庆。谁知西门庆家也很现实,在与各位妻妾斗争的过程中使得潘金莲逐渐走向毁灭,当然这里还有王婆的怂恿。
潘金莲是世人口中的恶女,不仅在生活上放荡,还毒害了自己的丈夫,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败坏了,更触犯了法律。她最终死在武松的手里可以说是因果报应了。潘金莲虽然美丽聪明,但是从小受到环境的影响,让她学会了用极端恶毒的手法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葬送了自己。
小说中潘金莲怎么死的
潘金莲在《水浒传》和《金梅瓶》的两部小说中有所不同,《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绝对恶毒的坏人,她的死也比较干脆,而《金梅瓶》中的潘金莲增加其人性的一面,死得也比较惨。
《水浒传》中,潘金莲因为不喜欢武大郎而与西门庆有染,不巧被武大郎知道,在捉奸的时候被西门庆踢伤。为了摆脱这段婚姻,潘金莲趁武大郎生病之际毒死了他。为了给哥哥报仇,愤怒的武松随即一刀砍死了潘金莲。
《金梅瓶》中,武松杀害潘金莲的手法可谓是残忍。武松先是用香灰堵住了潘金莲的嘴巴不让她叫喊,再劈了她的头倒在地上,潘金莲挣扎中都把发饰给弄掉了。为了不让潘金莲挣扎,武松又拿靴子踢她的腋下,并在她胸口剜了一刀,把内脏都挖出来了,祭奠武大郎,还把她的头给砍了,陈尸街头。
潘金莲是个怎样的人?
一个悲剧的女人。
一个不灭的形象。
潘金莲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潘金莲的成名当然是缘于施耐庵先生在他的《水浒传》的描写。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有鬼才之称的魏明伦一出荒诞川剧《潘金莲》,及然后汹涌而来的张宇的《潘金莲》、何小竹的《潘金莲回忆》和阎连科的《金莲,你好》,掀起了一股“潘金莲”热。
几百年来,她一直被订在历史耻辱柱上,成为妖冶、淫荡、狠毒的典型!但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羡慕她追求自由反抗旧伦理的勇气。这就是潘金莲。经施耐庵初刻划金陵笑笑生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市井百姓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她以极端的手段和极大代价追求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女子爱情自由和人的性的权利,而这结果至今还使我们颤栗、犹豫、彷徨、在迷惘中挣扎,在挣扎中反思。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于她杀死了人,而并不是她个人品格上的堕落。她不应该承受数百年中国人一直的“淫妇”等道德意义上的唾骂。尤其当我们再深一步追究她为什么会杀人,怎么走上杀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内容,我们就会发现,潘金莲的生命,实在是一种巨大的不幸,一个巨大的悲剧。
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或“卖”给矮小丑陋的武大郎为妻。这个婚姻根本没有丝毫感情可言。而在封建道德体系的束缚下,潘金莲别无选择,只好忍受。那已经是一个不幸。如果她终生没有遇见第二个男人,守在武大郎的炊屋里,枯萎凋零而终,全如中国世世代代无数平凡女性那样,那仍然是压抑人性的一个巨大悲剧。如果因此中国人民就送给潘金莲一顶道德桂冠,装饰得再美丽,也掩饰不住其下面毁灭青春扼杀人性的罪恶。 可是生活终于没有让潘金莲沿着这个悲剧走下去,却转向了另一个悲剧。
潘金莲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毕竟年轻美貌,无论怎样压抑,她毕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给予她。这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见,便使潘金莲感情生活的意识觉醒了,而且如久枯干柴遇火,一发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不可能,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许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妇女走过的道路:偷情。这是一个非人道社会压迫出来的不“道德”的行为;是一个罪恶道德体系压迫下产生的抢夺生活权力的变态抗争。当我们认同古希腊戏剧里的那些偷情乱伦的女性,赞美她们为伟大悲性女性时,我们为什么偏偏要对潘金莲那么刻薄,辱骂了几百年。
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莲的请求,那么根据逻辑,可能出现多种发展。第一,叔嫂通奸,长期不被发觉,在外道貌岸然,在内男盗女娼;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事发,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远走高飞,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莲一定也会当垆卖酒,伴武二郎终生,成一段历史佳话。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时间,武二郎厌倦了,拔脚离去,潘金莲要么重归旧日,与武大郎厮守,更残酷地压抑自己的人性;要么还是遇西门大官人,写出与现有《水浒传》相同的一节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死武大郎,构成同样的谋杀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莲,不愿与之偷情。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于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的人性存在,绝对要求一切个体人性服从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一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要求尊重个人的情感、个人意志、个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责为个人品质堕落。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罪恶的牺牲品。 不幸的是,潘金莲要求自我感情生活得到满足的欲望,终于驱使她错投西门大官人的怀抱。一方面,任何一个个体都必定折射出居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群体。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个体都有一千条理由独立存在,并被肯定。因此,不管潘金莲可能有多少种生活的选择,不论她事实上怎样度过一生,她的悲剧绝不是一种个人品格上的缺欠,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悲剧。
把被人玩弄当作爱情,已经够悲惨了。西门大官人,还进一步把一个无倚无靠的弱女子制造成杀人犯。可以想象,如果武二郎不是那般英雄了得,没有大打出手,为哥哥报仇,那么依西门大官人的权势,潘金莲自然会逍遥法外。但是也不难估计,在玩弄潘金莲一段时间之后,西门大官人一定又会找到别的女人,而把潘金莲一脚踢开。那时西门大官人仍然会将潘金莲以杀人罪名投入死牢,或者又卖入娼门。总而言之,不论怎么设想,潘金莲总也逃不出一个悲剧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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