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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小说原文

2022-04-06 09:45:56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傅惟慈 译

  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好。从塔希提到旧金山的两个星期航程中,他一直在考虑他不得不讲的故事;在三天火车的旅程中他反复推敲这个故事该用的词句。但现在,当他过不了几个小时就要到芝加哥的时候,他又开始疑虑重重了。他那永远敏感的良心感到忐忑不安。他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从道义上讲,他有责任比可能做到的还要做得多,但情况是,在这件同自己利益攸关的事上,他竟让自己的切身利害占了侠义精神的上风,每逢想到这里,他就感到一阵心神不宁。自我牺牲精神对他的想象力有着说不出的诱惑力,以致他未能做出任何牺牲的事竟使他产生了一种幻灭的感觉。他就像一位毫无利己动机为穷人盖起一批模范住宅的慈善家,到头来竟发现自己做了一笔颇能获利的投资生意。他就是想控制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得意心情——撒到水里的粮食[1]居然获得一成的报酬;但是另一方面这未免使他的一桩美德黯然失色,让他觉得很不是滋味。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的良心是清白的,但他又没有把握,当他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听的时候,他是否能够坚强得经得住她的冷静的灰眼睛的审视。这双眼睛既深邃又冷静。她总是以自己的明察秋毫的正直作为衡量别人的标准,对于不符合她严苛的准则的行为,她就用冷漠和沉默来表示不满,再没有比这种谴责更厉害的了。她的决断毫无调和的余地,因为她一旦下了决心就决不更改。但是贝特曼却决不愿意她是另外一种人。他不仅爱她外表的美——身段苗条,亭亭玉立,头部带有一些骄傲的仪态,他更爱的是她灵魂的美。在贝特曼眼里,她的诚实、她的一丝不苟的荣誉感和她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似乎把美国妇女的最令人赞佩的美德凝集到一起了。但是他在她身上看到的优点比一个美国女孩子的完美典型还要多。他觉得从某个方面来讲,她的优雅可以说是她的生活环境所特有的,他相信世界上除了芝加哥外,再没有哪个城市能够造就出她这样一个人来。当他想到他不得不这样严重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不由得被一阵痛苦攫住,可是一想到爱德华·巴纳德,心中又燃起一股无名的怒火。

  火车终于呼哧呼哧地驶进了芝加哥,看到灰色房屋构成的一条条的长街,他的心兴奋得卜卜地跳起来。他的脑子里映现出斯台特和沃巴什两条街熙攘的行人、繁忙的车辆,和一片喧闹的声音,恨不得一下子也置身其间。到家了!他非常高兴他能出生在美国这一最重要的城市。旧金山有些闭塞,纽约已经衰老了,美国的前途全仗着它的经济能力的发展,只有芝加哥,由于它的重要的地位和它的公民的精力,注定要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首都。

  “我想我一定能活到那么一天,亲眼见到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迈步走上月台的时候自言自语道。

  他的父亲到车站来接他。亲切地握过手后,身材颀长、体形匀称,同样生着禁欲主义者的面容和薄薄的嘴唇的父子俩走出了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正等着他们,他们坐了进去。亨特先生一眼就注意到儿子扫视大街的快乐而骄傲的目光。

  “回家了。高兴吧,孩子?”他问。

  “我正这样想呢。”贝特曼说。

  他的目光贪婪地注视着街头繁忙的景象。

  “我猜想这里的车辆要比你们南海群岛热闹一些吧?”亨特先生笑着说,“你喜欢那地方吗?”

  “我还是要芝加哥。”贝特曼回答。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半晌儿没言语,他英俊、敏感的面孔黯然下来。

  “还是别谈他吧,爸爸。”最后他说。

  “没什么,我的孩子。我想你妈妈今天要高兴死了。”

  他们穿过路普区拥挤的街道,沿着湖滨一直驶到一所富丽堂皇的房子前面,这是亨特先生前几年盖的,式样同伫立在法国卢瓦尔河畔的大别墅一模一样。最后贝特曼一个人回到自己的房间。他马上拨了一个电话号码。当他听到对方回话的声音,他的心不禁卜卜地跳起来。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高兴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来是我的声音?”

  “从上次听到它到现在没过多久啊!再说,我一直等着你呢。”

  “我什么时候能和你见面?”

  “你要是没有什么别的事,今天晚上来我家一起吃晚饭吧。”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别的事。”

  “我想你一定带回不少新闻吧?”

  他觉得自己从她的声音里已经听出她有所预感了。

  “是的。”他回答。

  “那好吧,你今天晚上一定要讲给我听,再见。”

  她挂断了电话。这也正是她的性格——居然能够等那么多不必要再等的时间去了解一件与她休戚相关的事。在贝特曼看来,她的自我克制蕴含着一股不由你不敬佩的坚忍不拔的精神。

  晚饭桌上,除了他同伊莎贝尔外就只有她的父母。他注意到她有意把话题引向礼貌性的闲谈,这给他一种印象:一个侯爵夫人在断头台的暗影下尽管有今天没明天,也正是像伊莎贝尔这样以游戏态度处理当天事务的。她的娇细的面容、贵族气息的短短的上唇、浓密的淡黄的头发,也的确能使人想到一位侯爵夫人;显而易见,她的血管里流的是芝加哥的最高贵的血液,尽管人们没有把这件事谈论开。饭厅和她的娇柔的美丽再相配不过了,因为是伊莎贝尔本人叫一位英国专家把这所房子——一所威尼斯大运河畔的豪华宫殿的复制品——用路易十五时期的家具布置起来的;与这位风流的君主的名字相关的优雅的布置增添了她的妩媚多姿,同时她的美丽又赋予房屋的装潢以深长的意味。因为伊莎贝尔的心灵非常丰富,无论她的谈话多么随便,也从不显得浮浅。她这时正在谈她和她母亲下午参加的一场音乐会,谈一位英国诗人在礼堂的讲演,谈政治形势,谈她父亲最近在纽约以五万美元的重价所购买的一位中世纪大师的名画。听她这样谈话使贝特曼心情非常舒适。他感到他又一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和高贵典雅的人们中来。这使他烦乱的心绪和心中一直无法抑制的嘈杂喧嚣终于平静下来了。

  “谢天谢地又回到芝加哥来了。”他说。

  晚饭结束。他们走出餐厅,这时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把贝特曼带到我的房间去了。我们有好些事要谈谈。”

  “好的,我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们谈完了,可以到杜巴利夫人房间来找我和你爸爸。”

  伊莎贝尔领着这位年轻人上了楼,走进一间他留有多少美妙记忆的房间。虽然他对这间屋子那么熟悉,但是一走进去,还是禁不住像以往一样发出一声愉快的叫喊。她微笑着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我觉得房间布置得还不错,”她说,“重要的是样样都要合规矩,就连一只烟灰缸也一定得是那一时期的不可。”

  “我想这间屋子所以能这么奇妙也正是因为这个。你无论做什么,总是一点儿错也没有。”

  他们坐在燃烧着木柈子的壁炉前面,伊莎贝尔用她那沉静的灰眼睛盯着他。

  “说说,你有什么要讲给我听的?”她问。

  “我真不知道从何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回来吗?”

  “不回来。”

  沉寂了好一会儿贝特曼才又重新开口讲话,他说的每句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故事非常难讲,有很多情节是伊莎贝尔的敏感的耳朵难以忍受的,他实在不忍心把这些事讲出来,但是另一方面,无论是对她还是对自己,他又绝不能做任何违心之谈,他还是要把真实情况和盘托出的。

  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了,那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都还在大学读书,他们一起在为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进入社交界举办的一次茶会上和她会面了。伊莎贝尔还在孩提时期他们就都认识她,他俩那时也还都是细胳臂瘦腿的小男孩儿。后来她到欧洲去待了两年,在那里完成她的学业,他们无法抑制住又惊又喜的心情同这位刚刚回国来的可爱姑娘恢复了旧交。两个人都没头没脑地爱上了。但贝特曼很快就看出来她的心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为了忠实于自己的好友,贝特曼退居到知心朋友的地位上。他度过了一段很长的痛苦时期,但他无法否认,爱德华交了这个好运是当之无愧的。他决计不使自己这么珍惜的友谊受到任何损伤,小心谨慎绝不让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外露。六个月后这年轻的一对订了婚,但是他俩年纪都还太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要等爱德华毕业后再让他们结婚。他们只好等上一年。贝特曼清楚地记得他们婚期前的那个冬天——冬天一过他们就举行婚礼——有接连不断的舞会、戏剧欣赏会和非正式的欢宴,所有这些集会,贝特曼作为第三者,很少漏过一次。他对伊莎贝尔的眷恋并不因为她即将成为自己朋友的妻子而有所减少;她的笑容,她偶然对他说的一句开心话,她把他当做知心朋友而向他吐诉的衷情,永远使他说不出来地高兴;他带着些自得心情暗自庆幸,他对他们的幸福并没存有任何妒心。就在这个时候一件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一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掀起一场风波,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了。一天晚上他回到家中,告诉他妻子他已经不名分文。晚饭后,他走进书房,开槍自杀了。

  一个星期以后,爱德华·巴纳德面色苍白、疲惫不堪地来到伊莎贝尔跟前,请求她解除他们的婚约。她唯一的回答是用两臂搂住他的脖子,眼睛里迸出了泪珠。

  “别让我更难过了,亲爱的!”他说。

  “你觉得我现在会让你离开我吗?我爱你。”

  “我怎么还能请求你嫁给我呢。什么希望都没有了。你父亲绝不会允许的。我连一个铜板都没有了。”

  “我不在乎。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她。他必须马上出去挣钱。他家的一位老友,乔治·布劳恩施密特愿意在自己的公司里给他个职位。布劳恩施密特在南海经营商业,在太平洋的很多岛屿上都有代办处。他建议爱德华到塔希提去,先干上一两年,在当地他的最好的经理手下学会经营不同货品的贸易门径,之后他可以在芝加哥给他一个职位。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当他把这一切解释清楚以后,伊莎贝尔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你这个傻孩子,为什么你不早说,故意叫我难受呢?”

  她的话使他脸上泛上一层光彩,眼睛也亮了起来。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是不是准备等着我?”

  “你不觉得你值得叫我等吗?”她笑着说道。

  “噢,别笑话我。我求你认真考虑一下。可能要等上两年呢。”

  “别担心。我爱你,爱德华。你一回来我就和你结婚。”

  爱德华的东家是个办事干净利索的人,他告诉爱德华,如果愿意接受他的安排,过一个星期就必须离开旧金山启程远航。爱德华和伊莎贝尔一起度过最后的一个夜晚。一直到吃过晚饭,朗斯塔夫先生才说他要和爱德华说几句话,于是把他领到吸烟室。事先,朗斯塔夫先生已经同意他女儿告诉他的这一决定,并没有任何不满的表示,爱德华想象不出他还有什么秘事要同他谈。看到主人神情有些尴尬,爱德华自己也非常慌乱。朗斯塔夫说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开始时只是谈论一些无关重要的琐事,最后才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

  “我想你大概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名字吧?”他说,皱着眉头扫了爱德华一眼。

  爱德华犹豫了一会儿。他的诚实性格使他不得不承认一件他宁愿讳莫如深的事。

  “是的,听说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当时我也没太注意这件事。”

  “住在芝加哥的人很少有不知道阿诺德·杰克逊的,”朗斯塔夫尖刻地说,“就是有人不知道,也不难找到乐意谈论这个故事的人。你知道他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兄弟吗?”

  “我知道。”

  “当然了,我们已经和他多年没有联系了。他一找到脱身的机会马上就离开这个国家了,我想这个国家也没有因为失去他而感到有什么遗憾。据我们了解,这个人现在在塔希提。我劝你到那里以后,别同他接近。但是你如果听见有关他的什么消息的话,朗斯塔夫太太和我还是很希望你能把知道的告诉我们一下。”

  “那是一定的。”

  “我就想和你说这些。我敢说你一定愿意回到太太、小姐那边去了。”

  几乎随便哪个家庭都有这么一个成员,如果邻居不提起的话,他们是很愿意把他忘掉的;随着一两代新人的出生和成长,这个人的怪诞行为会笼罩上一层浪漫色彩,这时他们的家庭日子就好过多了。但如果这个人一直还活着,再假如他的怪癖不是那种用一句“他心眼不坏,就是同自己过不去”就能宽恕过去的话——就是说,这个罪人没有干过什么大坏事,只不过爱喝喝酒,或者拈个花惹个草,可以用这么一句无关痛痒的话就遮饰过去的话,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对这个人避口不谈。朗斯塔夫一家人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就是这个对策。他们从来不提他。甚至他过去住过的那条街他们也从不涉足。他们心肠慈善,不忍看到他的妻子儿女为他做过的事受罪,多少年来一直在经济上扶持着这一家人,但是却有个默契,这家人一定得住在欧洲。他们做了一切能做的事,尽量把阿诺德·杰克逊从所有人的记忆中抹掉,但是他们心里却非常明白,人们对这个人记忆犹新,正像他的丑闻最初暴露在目瞪口呆的人们面前那时一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十足的败家子,只要哪个家庭出了这么个人,全家就都要跟着倒霉。一个阔绰的银行家,一个在自己的教会里尽人皆知的虔诚教徒,一个慈善家,一个大家都尊重的人物,这不只是由于他的社会关系(他的血管里流动着芝加哥名门贵族的蓝色血液),而且也因为他本人的诚实品格。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突然有一天因为犯了欺诈罪被逮捕了。经过审判揭露出的不法行为并不是那种可以解释为一时不检而误入歧途,而是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罪行。一句话,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恶棍。最后,当他被判七年徒刑送进教养所后,几乎没有人不说太便宜他了。

  这最后一天晚上,当一对情侣分手时,两人少不得海誓山盟一番。伊莎贝尔虽然泪眼盈盈,但相信爱德华对自己一片深情,心中还不无些许宽慰。她的感情非常复杂:一方面因为分离在即,伤心欲碎,一方面又因为他对自己的倾倒,又感到自己是幸福的。

  这已是两年多以前的事了。

  分别以后,每班邮件他总有信寄给她;因为一个月只走一批邮件,所以前后一共只有二十四封信,这些信同任何一封情书没有什么两样,充满亲昵、迷人的词句,有时,特别是后来,很富于幽默,通篇情意缠绵。最初从信中可以看出,他很思念故乡,一再表示他想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伊莎贝尔有些担忧,急忙回信恳求他千万忍耐一个时期。她害怕他会抛弃这次良机,贸然跑了回来。她不希望她的爱人缺乏毅力,她引用了下面这句诗劝诫他:

  如果我不更爱荣誉,

  就不能这么一往情深地爱你。

  但是没有过多久他似乎就习惯下来了。伊莎贝尔发现他热情越来越高,一心想把美国的工作方式介绍到那个被遗忘的角落,她感到非常高兴。但是她是了解他的,到了一年年终——这是他必须在塔希提停留的最短期限——她料到自己不得不施展全部影响力劝阻他回来。如果他能够彻底熟悉了他的业务,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再说,既然他们已经等了一年,她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能再等一年。这件事她同贝特曼·亨特谈过,贝特曼一直是最乐于助人的朋友(在爱德华走后最初一段日子里,如果没有他,她真不知道怎么打发日子),他们探讨的结果是,一切都应以爱德华的前途为前提。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不再提及回国的事了,这使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简直是块美玉,对吗?”她对贝特曼赞美说。

  “洁白无瑕。”

  “从他来信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来,他很不喜欢那个地方,但他还是忍受下来,这是因为……”

  她脸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贝特曼十分庄重地笑了一下——这是他非常迷人的一种表情——把她的话接下去。

  “因为他爱你。”

  “这使我感到自己配不上他。”她说。

  “你太好了,伊莎贝尔,你真的太好了。”

  第二年也过去了,伊莎贝尔仍然每个月接到爱德华一封信,但是不久她就发现事情有些蹊跷,他对回国的事竟闭口不谈了。看他的来信,倒仿佛他已在塔希提定居下来。更甚的是,给人的感觉是他不但定了居,而且竟然安居乐业了。她感到有些吃惊。之后,她又把他的来信,全部来信,反复重读了几遍。这次她着实迷惑不解了:她注意到字里行间有一种变化,以前她竟忽略了。后来的几封虽然在充满柔情蜜意和欢快情调这方面同最初的信没有什么两样,但那语气却大不相同了。她对这些信里的幽默词句隐隐约约有些怀疑,出于女性的本能,她对信中那些叫她捉摸不透的东西感到疑虑重重,她发觉信中颇有一些使她困惑不解的轻佻和浮躁。她不敢确定,现在给他写信的爱德华还是不是她以前熟识的那个爱德华了。一天下午,刚好是从塔希提来的邮件到达的第二天,她和贝特曼驾驶着汽车走在路上,他对她说:

  “爱德华没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启程回来吗?”

  “没有,他没提这个。我想也许他同你谈过这件事。”

  “只字未提。”

  “你知道爱德华是怎样一个人,”她笑着答道,“他是没有时间概念的。下次写信,你如果想到的话,不妨问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话的语调是那么随随便便,只有贝特曼的敏锐的心灵才感觉得到她提出的是一个多么急切的请求。他默默地一笑。

  “好吧,我问问他。我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几天以后,又同他见面的时候,她注意到他有一件什么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以后,他俩经常在一起。两个人都十分惦念爱德华,只要一个人想谈谈这位不在身边的老友,另一个一定是热心的听众。结果是,伊莎贝尔了解贝特曼脸上的任何一种表情,想否认也没有用,她的敏锐的天性一眼就把他看穿了。她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她,贝特曼心烦意乱的神色是同爱德华有关的,直到她逼着他承认这一点她才略略平静了一些。

  “情况是这样的,”他终于吐露了真情,“我间接听人说,爱德华已经不在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干事了。昨天我找了个机会问了问布劳恩施密特本人。”

  “是吗?”

  “爱德华离开他们公司差不多快一年了。”

  “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居然连一个字也没提过。”

  贝特曼沉吟了一会儿,但是他的话已经说了这么多,只好把余下的也和盘托出了。这使他感到非常为难。

  “他是被解雇的。”

  “天哪,是为了什么?”

  “好像他们早就对他提出过一两次警告,最后让他离开了。他们的意思是他既懒惰又不称职。”

  “爱德华吗?”

  有那么一会儿,两人谁也没再开口。后来他看到伊莎贝尔在掉眼泪。他本能地握住她的手。

  “啊,亲爱的,别这样,别哭,”他说,“我受不了。”

  她在一阵心慌意乱中一直没把手抽回来。他想尽力安慰她。

  “简直不可理解,是不是?爱德华不可能这样。我想肯定是个误会。”

  她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开了口。

  “他后来写的那些信,你看出没看出有些奇怪?”她问,头扭向一边,眼睛里闪着晶莹的泪珠。

  他真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

  “我从信里也看出他变了,”他坦白道,“好像把以前我非常敬佩的那种严肃认真的劲头给丢了。简直让你觉得一切对他——嗐,都没什么了不起。”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不知什么原因,她神色非常不安。

  “可能下次他给你写回信的时候会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除了等待没有别的法子。”

  爱德华又寄给他俩一人一封信,信里仍然没提到回来的事;但是他写信的时候,他还没接到贝特曼那封询问的信。下次邮件也许会给这个问题带来答案。下一班邮件又到了,贝特曼把他刚接到的信带来给伊莎贝尔,但是用不着读信,只要看一眼他的窘相就全明白了。她仔细把信读了一遍,之后抿紧了嘴巴,又重新读了起来。

  “太奇怪了,”她说,“我看不太明白。”

  “别人会想他是在和我开玩笑。”贝特曼说,脸刷地一下变得通红。

  “读起来会给人这种印象,可这一定不是他有意这样写的。这太不像爱德华了。”

  “他根本没说回来的事。”

  “要不是我对他的爱情一点也不怀疑,我会想……我不知道我会怎么想。”

  直到这个时刻贝特曼才把他下午在脑子里酝酿成形的计划讲出来。他现在是他父亲创建的公司的一个合股人,公司生产各式各样装配内燃机的车辆。他们准备在火奴鲁鲁、悉尼、惠灵顿等地设立经销处,贝特曼自告奋勇代替本来打算派去的经理到这些地方走一趟。从惠灵顿回来的路上,可以路经塔希提,实际上塔希提也是必经之路。他可以去看看爱德华。

  “事情有些莫名其妙,我打算把它弄清楚,也只此一着了。”

  “噢,贝特曼,你真是太好了,心地太善良了。”她叫道。

  “你知道,世上没有什么比你的幸福对我更重要的了,伊莎贝尔。”

  她注视着他,把手伸给他。

  “你太好了,贝特曼。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像你这样的人。我怎么才能报答你呢?”

  “我不要你的感谢。我只要你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了眼皮,颊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色。她和他太熟了,已经忘记他是多么英俊了。他和爱德华一样高大,体形匀称。他皮肤黝黑,脸色有些苍白,而爱德华却面色红润。她当然非常清楚他很爱她。她心里很感动,对他有一种爱怜的感情。

  现在贝特曼·亨特就是从这次旅行回来的。

  公事占用的时间比他预料的要长一些,他有的是时间思索两位朋友的事。他得出的结论是,爱德华不想回来绝不会是因为什么大不了的事,说不定是一种骄傲心理,立志要出人头地以后再要求他崇拜的姑娘同自己结婚;但这种骄傲必须用说理的方法叫他戒除。伊莎贝尔情绪低落。爱德华一定要同他一起回芝加哥,让他马上同她结婚,可以在亨特内燃机和汽车公司给他找个工作。虽然内心隐隐作痛,但当他想到自己做出这样牺牲,拼命为他最爱的两位朋友挣到幸福,又不禁有些自豪。他这一辈子都不结婚了。等爱德华和伊莎贝尔有了孩子,他就当孩子的教父。再过多少年,等那两个人都去世以后,他会讲给伊莎贝尔的女儿听,在很久、很久以前他曾如何爱过她的母亲。贝特曼脑子里幻想着这样一副场景,眼睛不觉变得泪水模糊了。

  为了要使爱德华感到意外,他事前并没有打电报来。在塔希提登岸以后,他随在一个自称是鲜花旅馆老板儿子的年轻人后边,向这家旅馆走去。当他想到他的朋友看到自己——一个最意想不到的客人——走进办公室那种目瞪口呆的样子,不禁咯咯地笑出声来。

  “随便问一下,”在路上走的时候他问那个年轻人,“你能不能告诉我在什么地方能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

  “巴纳德?”年轻人说,“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说过。”

  “一个美国人。浅棕色的头发,蓝眼珠。他来这儿已经两年多了。”

  “当然了。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你是说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我想咱俩说的不是一个人。”贝特曼冷冷地回答。

  他吓了一跳。太奇怪了,这位声名狼藉的阿诺德·杰克逊在这地方居然还沿用他被判罪时的那个不光彩的名字!但是这个以他的侄儿身份出现的人又是谁呢?贝特曼一点儿也捉摸不透。他只有朗斯塔夫太太一个妹妹,并没有兄弟啊。走在贝特曼旁边的年轻人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但听起来还是掺杂着些外国腔调。贝特曼瞟了他一眼,发现他身上有许多自己开始没有注意到的土著血统的特征。虽然不是有意如此,他的态度却立刻变得矜持了。他们走进旅馆。贝特曼把房间安置好,就叫人指点去布劳恩施密特公司的路。这家公司的办事处在岸边上,面对与大海相连的咸水湖。八天的海上旅程使贝特曼非常高兴又踏上坚实的土地,他在洒满陽光的马路上悠闲地向湖滨踱去。找到他要寻找的地址以后,他把一张名片递进去。他被领着穿过一间高大的像是谷仓似的房子(这间房子兼作仓库和店面),走进经理的办公室,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位大腹便便、戴着一副眼镜的秃顶男人。

  “你能不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我知道他在你们这儿干过一段日子。”

  “你是找他呀。我可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可是我知道他到这儿来工作是经过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特别介绍的。我同布劳恩施密特先生很熟。”

  这个胖男人向贝特曼投过一道怀疑的、灼灼逼人的目光。他向在仓库里干活的那些男孩子中的一个喊道:

  “我说,亨利,你知道巴纳德现在在哪儿?”

  “他大概在卡麦隆商店干活吧。”那个人回答说,并没有走出来。

  胖子点了点头。

  “你出了这个地方向左拐,走三分钟的路就到卡麦隆商店了。”

  贝特曼犹豫了一下。

  “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听说他离开布劳恩施密特公司真太吃惊了。”

  那个胖男人把眼睛眯缝起来,一直眯缝成一条线,死死地盯着贝特曼。贝特曼被他看得很不自在,甚至觉得脸都有些发烧了。

  “我猜想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一定没能取得一致的意见。”他回答说。

  贝特曼不大喜欢那家伙的态度,于是他就站起身来,保持着自己应有的体面,说了两句“多谢打扰”的客套话告辞了。他离开这个地方带着一种奇怪的感觉:他刚才会晤的这个人有不少事可以告诉他,只是不想说罢了。他按照那人指点的方向走去,没走多少路果然找到了卡麦隆商店。这是一家杂货店,和他路上经过的半打左右的小店铺没有什么两样。走进店门,他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爱德华。爱德华连外衣也没穿,只穿着一件衬衫,正在量一块棉布。贝特曼看到他正在做这样一件卑微的工作大吃了一惊。但这时爱德华已经抬起头来看到他,又惊又喜地喊起来了。

  “贝特曼!真没想到你到这里来了。”

  他从柜台后面伸出胳膊紧紧握住贝特曼的手。他的神色坦然自若,感到尴尬不堪的反而是贝特曼。

  “等一下,我这就把这块布包好。”

  他非常老练地剪开手里的一块料子,折起来包好,递给一个黑皮肤的顾客。

  “请到交款处去付钱吧。”

  他的眼睛闪闪发亮,满面笑容地转向贝特曼。

  “你怎么到这地方来了?哎呀,看见你我太高兴了。快坐下,老朋友,在这儿别拘束。”

  “我们不能在这儿谈话啊。到我旅馆去吧。我想你脱得开身吧?”

  最后一句话他是怀着某些顾虑说的。

  “当然脱得开身。我们在塔希提做买卖不需要那么规规矩矩。”他向对面柜台后边的一个中国人喊道:“阿林,老板来的时候,告诉他我有一个朋友刚从美国来,我出去和他喝一杯。”

  “没错儿。”中国人满脸笑容地说。

  爱德华穿上一件上装,把帽子戴上,随着贝特曼走出铺子。贝特曼想把他要办的正经事用轻松、诙谐的语调谈出来。

  “没想到你在这儿干这个营生,给一个脏兮兮的黑人扯三码半烂布头儿。”他笑着说。

  “布劳恩施密特把我辞了,你知道,我想不拘干什么都一样。”

  爱德华的坦白叫贝特曼听了非常吃惊,但是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拘谨一些,暂时不追问这个话题为妙。

  “我想你干现在这个事是发不了大财的。”他说,语气有些干巴巴。

  “我也这么想。可是我挣的钱喂饱肚子还是绰绰有余的,我倒也知足了。”

  “两年以前你不会这样的。”

  “我们总是越活越聪明嘛。”爱德华回答,心情显然是非常高兴。

  贝特曼瞟了他一眼。爱德华穿着一身寒酸的白帆布衣服,一点也不干净,头上戴的是当地制作的草帽。他比以前消瘦了,皮肤晒得黝黑,但肯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洒脱了。可是在他的表情里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劲头儿叫贝特曼觉得心里不安。他走起路来带着一股贝特曼没见过的兴致勃勃的劲儿,他的举止有些漫不经心。仿佛对什么事——说不上到底是对什么——非常高兴。贝特曼对他的这种表现无法指责,心里却感到惶惑不解。

  “天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洋洋得意。”他暗自对自己说道。

  他们回到旅馆,在陽台上坐定。一个当侍者的中国人给他们拿来了鸡尾酒。爱德华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芝加哥方面的新闻,劈头盖脸地问了他的朋友一大堆问题。他表现出的兴趣又真挚又自然。但奇怪的是他的兴趣并不专一,对许多不同的事情抱有同样程度的关切。他热切地打听贝特曼的父亲怎么样,正像他急于想知道伊莎贝尔在做什么一样。谈起伊莎贝尔来,他丝毫也不尴尬,让你弄不清她是他的亲姐妹还是他的未婚妻。在贝特曼还没有来得及品味爱德华谈话的真正含义以前,他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亲最近新建的大楼上来了。他决心把话题再拉回到伊莎贝尔身上,正当他寻找这样一个时机的时候,他看到爱德华亲热地对一个人挥了挥手。一个男人从陽台上向他们走来,但是贝特曼是背冲着他的,所以他看不到来的是什么人。

  “来,这边坐。”爱德华快活地说。

  新来的人走近了。这人身材高大、瘦削,穿着白帆布衣服,一头整齐的卷曲白发。他的脸也是又瘦又长,一只大钩鼻子,嘴巴却生得很美,富于表情。

  “这位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告诉过你他的事。”爱德华说,嘴角上又一次浮现出笑容来。

  “非常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过去同令尊很熟。”

  这位陌生人伸出手来,亲切、有力地握住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通报他的姓名。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的脸变得煞白,他感到自己两手冰冷。这就是那个开假支票被判过刑的人,这就是伊莎贝尔的舅父。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努力不使自己的慌乱窘劲儿流露出来。阿诺德·杰克逊眼光一闪一闪地打量着他。

  “我敢说我的名字对你并不生疏。”

  贝特曼不知道应该承认呢还是否认,更为狼狈的是杰克逊和爱德华两个人对他这种窘态好像都觉得很有趣儿。违拗他的本意,硬叫他认识一个他宁愿在这个岛上远远避开的人已经够背气的了,更让他受不了的是他看得出来这两人明明是在拿他打趣。也可能他这个结论下得太早了一点儿,因为杰克逊紧接着就加了一句:

  “我知道你同朗斯塔夫一家人很有交情。玛丽·朗斯塔夫是我妹妹。”

  现在贝特曼开始思忖,是否阿诺德·杰克逊居然以为他对芝加哥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件丑闻真的一无所知。杰克逊这时却把一只手搭在爱德华的肩膀上。

  “我不坐了,特迪[2],”他说,“我还有点事。你们两个小伙子还是晚上到我那儿去吃晚饭吧。”

  “太好了。”爱德华说。

  “谢谢你的好意,杰克逊先生,”贝特曼不冷不热地说,“但是你知道我在这里只能停留很短的时间;我坐的那艘船明天就启航。我想要是你能见谅,我今天晚上就不去了。”

  “噢,别胡说了。我来招待你一顿地方风味。我妻子做饭的手艺很不错,特迪会领你去的。早点儿来,可以看看落日。要是你们愿意的话,你们两个人都可以在我那里过夜。”

  “我们当然去,”爱德华说,“轮船、旅馆晚上准吵翻了天,住在你家里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

  “我不会放过你的,亨特先生,”杰克逊态度非常亲切地继续说,“我想听听芝加哥都有什么新闻,还有玛丽的事。”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已点了点头走了。

  “我们在塔希提这地方要是想请客,你是辞不脱的,”爱德华笑着说,“此外,你还可以吃一顿这个岛上最丰盛的晚餐。”

  “他刚才说他妻子的手艺很不错,是什么意思?我凑巧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作为妻子来说,日内瓦路太远了点儿,不是吗?”爱德华说,“再说,他也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了。我想他刚才谈到的是另外一个妻子吧!”

  贝特曼半晌儿没说话。他的脸相显得很严肃,线条重重。但是在他抬起头来,发现爱德华的眼睛里流露着一种觉得好笑的神色时,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没人看得起的家伙。”

  “我怕让你说着了。”爱德华笑了笑说。

  “我不懂正经人怎么能同他有来往。”

  “也可能我不是个正经人。”

  “你是不是常同他在一起,爱德华?”

  “经常在一起。他认我做他的侄子了。”

  贝特曼向前倾了倾身子,直勾勾地盯住了爱德华。

  “你喜欢他?”

  “很喜欢。”

  “你难道不知道,这里的人难道都不知道,他造假支票,被判过刑吗?他是应该从文明社会里被赶出来的啊。”

  爱德华两眼盯着从雪茄烟上升起的袅袅烟圈,烟圈一直飘到静止的、弥漫着烟草香的空气里。

  “我想他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氓,”沉吟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说,“即使他对自己的过错有所忏悔我看也不能取得人们的宽恕。他曾经是一个诈骗犯,欺骗过别的人;这种印象永远也抹不掉了。可是我还从来没有碰见过哪个人和我更处得来。我现在知道的这些事都是他教会的。”

  “他教会了你什么?”贝特曼大为吃惊地喊起来。

  “如何生活。”

  贝特曼忍不住笑出声来。

  “真是位名师。是不是因为他的谆谆教导你才丢掉大好前途而在一家不值十个小钱的杂货铺里站柜台?”

  “他的性格太了不起了,”爱德华一点也没有发火,仍然笑着说,“也许你今天晚上可以知道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要我去和他共进晚餐,你死了这条心吧。说什么我也不会踏进那个人的门槛。”

  “去吧,看在我的面子上,贝特曼。我们两人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如果我求你一件事,你总不会拒绝吧。”

  爱德华说话的语调里有一种贝特曼所不熟悉的东西。他那柔声细气的调子有一种奇特的说服力量。

  “你要这么说的话,爱德华,看样子我是非去不可了。”他笑了一下。

  贝特曼另外还有考虑,这样做也可以尽量了解一下阿诺德·杰克逊是怎样一个人。事情非常清楚,这个人对爱德华有很大的影响,如果要把爱德华从他的手里夺回来,首先就要弄清楚,他为什么能左右着爱德华。贝特曼越同爱德华谈下去,越觉得爱德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本能地感到自己的脚步应该谨慎一些,他下决心一定要把道路看清楚再宣布他此行的真正目的。贝特曼开始天南地北地随便闲谈起来,旅途中的见闻啊,办成的几笔交易啊,芝加哥政界的新闻啊,以及他们的这位、那位朋友和大学生活等等。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再干一会儿活儿,他提议五点钟来接贝特曼,一起乘车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顺便说一下,我本来一直觉得你该住在这家旅馆,”当贝特曼同爱德华慢慢踱出旅馆花园的时候,他开口说,“我知道这地方唯一高级一点儿的旅馆就是这家了。”

  “我可不住在这儿,”爱德华笑起来,“对我来说太奢华了。我在城边上租了一间房子。又便宜又干净。”

  “如果我的记忆力不错的话,在芝加哥的时候,你似乎对这些不太看重啊。”

  “哼,芝加哥!”

  “你这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啊!”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很快地扫了他一跟,可是从爱德华的面孔上一点也看不透他的内心思想。

  “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自己也常常琢磨这件事。”

  他的这个回答和他所使用的口吻把贝特曼吓了一跳,但是还没容他叫爱德华解释以前,爱德华已经对着一个驾着小汽车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欧亚混血儿招了招手。

  “搭搭你的车,查理。”他说。

  他朝着贝特曼点点头就向停在前面几步远的汽车跑去,留给贝特曼一堆纷乱、困惑的印象要他慢慢地去清理。

  爱德华再去找他时坐的是一辆一匹母马拉着的东摇西晃的破马车,他们沿着海边的马路向前驶去。路两边都是种植园,种着椰子树或是香子兰;时不时他们会看见一株硕大无朋的芒果树,果实从浓密的绿叶里露出来,黄的、红的、紫的。另外他们还不时瞥到一眼远处的大海——一片平静,一片蔚蓝——和一两个为高大的棕榈树装点得美丽非凡的玲珑的小岛。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伫立在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小路通上去。他们把马卸下来,拴在一棵树上,把马车扔在路旁边。对贝特曼来讲,这种做事的方法有点儿马马虎虎了。在他们向房子走去的路上,一个高高的、相貌端正,但年纪已不很轻的本地女人迎着他们走出来。爱德华热情地同她握了握手,并把贝特曼介绍给她。

  “这位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到你家吃饭来了,拉薇娜。”

  “太好了,”她说,脸上掠过一丝笑容,“阿诺德还没有回来。”

  “我们先下去洗个澡。给我们拿两条‘帕瑞欧’来吧。”

  那个女人点点头,走回屋子去。

  “这人是谁?”贝特曼问道。

  “噢,她是拉薇娜,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使劲抿住嘴,什么也没说。不一会儿那个女人拿着一捆东西走回来交给了爱德华。他们顺着一条陡峭的小路向海滩上一丛椰子树走去。脱掉衣服以后,爱德华教给他的朋友如何把这块叫做“帕瑞欧”的红棉布当做浴裤围在腰上。没有过一会儿这两人已经在暖洋洋的、并不很深的海水里泼弄得水花四溅了。爱德华的兴致非常高。他笑着、喊着、唱着,活脱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贝特曼过去从来没有看见他这样快活过。后来他们躺在沙滩上,在清澈纯净的空气里抽着烟,爱德华兴高采烈的劲儿和欢乐的情绪简直叫人无法抗拒,由不得你看着不心动;贝特曼简直有点害怕了。

  “你好像觉得生活是一片欢乐。”他说。

  “就是这样嘛。”

  他们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阿诺德·杰克逊走来了。

  “我知道我非得来接你们这两个孩子不可,”他说,“洗得痛快吧,亨特先生?”

  “太好了。”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这时已经脱去了他那身整洁的帆布服,只在胯下缠着一条“帕瑞欧”,赤着双脚。他的身体被陽光晒得黝黑。长长的卷曲的白头发和一张苦行僧似的面庞配着这种当地服装使他看起来又古怪又有趣,但是他自己却一点儿也没理会到,举止非常自然。

  “你们要是收拾好了,我们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这就穿上衣服。”贝特曼说。

  “怎么,特迪,你没有给你朋友拿一条‘帕瑞欧’来吗?”

  “我想他还是愿意把衣服穿上。”爱德华笑着说。

  “我当然得穿上衣服。”贝特曼的口吻很严峻。在他还没把衬衫穿好之前,他看见爱德华已经把腰部缠好,站在那里准备走了。

  他又问爱德华:“你不穿鞋不嫌走路扎脚吗?我下来的时候就发现路上石头可不少啊!”

  “哦,我已经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换上‘帕瑞欧’真是太舒服了,”杰克逊说,“你要是在这里待下去的话,我一定推荐你学会穿这种玩意儿。这是我所看到的最合理的服装了。既凉快,又方便,还非常经济。”

  他们走向上面的房子,杰克逊把他们领进一间大屋子,墙壁粉刷得雪白,天花板是开放式的。屋子里饭桌已经摆好。贝特曼发现摆的是五个人的餐具。

  “伊娃,过来让特迪的朋友看看你,然后给我们兑点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然后,他把贝特曼领到一个比较低的长窗子前面。“往外边儿看看,”他说,做了个戏剧性的手势,“好好看一下。”

  房子外面,椰树林顺着陡峭的山坡迤逦而下,一直延伸到海滨,海水在夕陽余辉映照下呈现出鸽子胸脯一样的变幻莫测的柔和色彩。稍远一点是一个小港湾,两旁立着一簇簇土著居民的茅屋;靠近一块礁石的地方有一只独木舟,轮廓鲜明,几个土人正在船上捕鱼。再远一些,可以看到太平洋巨大、平静的水面。二十英里以外,则是那个名叫莫里亚的仙境般的岛屿,虚无飘渺,宛如诗人驰骋的幻想编织成的一块锦缎。太美了,贝特曼看得简直出神了。

  “我从来没有领略过这样美丽的景色。”他终于说了一句话。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那里,注视着前方,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股梦幻的柔情。他的瘦削的、沉思的面孔显得非常庄严。贝特曼看了一眼这张脸,再一次注意到它是那样强烈地给人以超脱的感觉。

  “美,”阿诺德·杰克逊低声说,“一个人很少面对面地看到美。好好看看吧,亨特先生,你现在所看到的以后再也看不到了,因为这一时刻转瞬即逝,但是它在你心里将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你接触到了永恒。”

  他的声音深沉,好像发着回响。他吐露出的似乎是最纯洁的理想主义,贝特曼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现在和自己说话的这人是个罪犯,是个没人心的骗子。爱德华这时却好像听见有什么声音,一下子扭转了身子。

  “这是我女儿,亨特先生。”

  贝特曼和她握了握手。她生着一对晶莹的黑眼睛,绯红的嘴唇带着盈盈笑意,但是她的皮肤是棕色的,卷曲的长发波浪般地披在肩上,像石墨一般乌黑。她只穿了一件红棉布的宽松的长衫,光着脚,头上戴着一个香气袭人的白花编的花冠。她的样子非常可爱,好像波利尼西亚传说中的泉边女神。

  她稍有些羞涩,但是更加扭捏不安的却是贝特曼。整个环境叫他困窘不堪,就是看着这个空气精灵般的窈窕的姑娘拿着一个调酒器熟练地一杯又一杯地调制鸡尾酒时,心情也没有好多少。

  “让咱们的酒劲头大一点,孩子。”杰克逊说。

  她把酒倒好后,甜甜地笑了一下,递给三个人每人一杯。平日贝特曼对自己搀和鸡尾酒的技巧不无自豪之感,可是在他尝了一口手里的酒以后,发现味道那么出色,也着实有些吃惊。杰克逊发现客人不自觉地流露出赞赏的神情,骄傲地呵呵大笑起来。

  “还不坏吧?我亲自教会这孩子的,过去在芝加哥的时候,我曾经想,论调酒的本领全城没有一个酒侍配给我打下手。我在教养所里没事可做,常常琢磨鸡尾酒的新配法解闷儿,可是讲到真正的好酒,再也没什么比得上不带甜味的马提尼了。”

  贝特曼觉得仿佛有人在他的胳臂肘的麻筋上狠狠打了一拳,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但是在他还没能想起该说句什么话的时候,一个土著小男孩已经端进一大碗汤来。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开始吃饭。阿诺德·杰克逊的这番话好像让他回忆起一连串往事,因为他滔滔不绝地讲起他在狱中的日子来。他谈得那么自然,没有一点儿怨意,就好像在讲自己在国外上大学的经历。他总是朝着贝特曼讲话,贝特曼开始是觉得不知所措,后来简直狼狈不堪。他看到爱德华的眼睛始终盯着自己,目光里闪耀着饶有兴趣的光亮。他突然感到杰克逊是在耍弄他,脸不由涨得通红,之后他又觉得事情如此荒诞——想不出杰克逊这一举动有什么理由——他冒起火来。阿诺德·杰克逊的脸皮太厚了——没有别的什么词可以形容他了——而且麻木不仁,不管是假装的还是真实的,真是太没廉耻了。菜肴不断地递上来。贝特曼被逼让着品尝各种奇怪的食品,生鱼和他叫不出名字的一些东西;只是由于教养他才不得不吞咽下去。可是他发现这些东西非常可口,不觉大为吃惊。之后又发生了一件事,贝特曼认为这是整个晚上最叫他尴尬的了。他面前摆着一个小花环,纯粹为了找话说,他随口评论了一句。

  “这是伊娃给你编的花冠,”杰克逊说,“我想她太害羞了,不好意思亲自给你。”

  贝特曼把花环拿到手里,对那姑娘说了几句客气的感谢的话。

  “你得把它戴上。”她笑着说,脸微微一红。

  “戴上?这可不成。”

  “这是我们这里的一个非常迷人的习俗。”阿诺德·杰克逊说。

  他前边也放着一个,他把它戴在头上。爱德华也把自己前面的花冠戴上。

  “我想我这身衣服不适宜于戴这个。”贝特曼有些不安地说。

  “你要不要一条‘帕瑞欧’?”伊娃马上接口说,“我马上就给你取一条来。”

  “不,不,谢谢你。我这样蛮好。”

  “教给他怎样戴,伊娃。”爱德华说。

  一瞬间贝特曼恨起他这位最要好的朋友来了。伊娃从桌子旁站起来,笑得前仰后合,把花冠戴在他的黑头发上。

  “你戴着真漂亮,”杰克逊太太说,“你看漂亮不漂亮,阿诺德?”

  “漂亮极了。”

  贝特曼的每一个汗毛孔都在往外冒汗。

  “真可惜天已经黑了,”伊娃说,“不然我们可以给你们三个人拍一张合影。”

  贝特曼感谢自己的星宿,幸亏天已经黑了。他想他穿着这套蓝色哔叽西装,系着高领——一副绅士派头——可头上顶着一个出洋相的花环,看起来一定是个十足的傻瓜。他心里简直火冒三丈,他一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这么大的克制力,因为他需要始终保持着一副乐呵呵的笑脸。看见那个坐在桌子尽头上的老头儿,半裸着身子,漂亮的白发上戴着一顶花冠,一副圣徒般的脸相,贝特曼的气不打一处来。他现在这个处境简直叫他急也不是恼也不是。

  晚餐结束了。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来收拾桌子,三个男人坐在外面露台上。天气很暖,空气里弥漫着夜间开放的一种白花的香气。晴朗无云的空中一轮满月缓缓移动,在广阔的海面上映出一条通路,直通向永恒的浩瀚无垠的国土。阿诺德·杰克逊开口谈起来。他的嗓音浑厚,像音乐一样。他谈的是这里的土著人民和他们古老的传说。他给他们讲过去的传奇,讲探索未知的冒险,讲爱情和死亡,仇恨和复仇。他谈到发现那些遥远的岛屿的冒险家,谈到在那些岛上落户定居的水手,这些人和一些酋长的女儿结了婚,也谈到那些在银色海岸边过着各式各样生活的流浪汉。贝特曼开始时强忍着自己满肚子的不高兴陰沉着脸听着,但是没过一会儿,他就被杰克逊话语中的一种魔力吸引住,像着了迷似的坐着。传奇的幻影使平凡庸俗的日常生活黯淡无光。难道他忘记了杰克逊的伶嘴俐舌了吗?难道他忘记了杰克逊就是凭这张巧嘴骗取了轻信他的公众的大笔钱财?就是凭这张巧嘴使自己几乎逃脱了法网吗?再没有谁比他的嘴巴更能说会道了,也再没有谁比他懂得怎样讲话更能引人入胜了。但是突然间他站起身来。

  “好了,你们两个孩子很久没有见面了。我得让你们好好聊聊。什么时候你想睡觉,特迪会领你去你的房间。”

  “啊,可是我没有想到在这里过夜啊,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

  “你会发现这里更舒服些,我们到时候会早一点叫醒你。”

  非常礼貌地握了握手,阿诺德·杰克逊神态庄严,像身披法衣的大主教似的离开了他的客人。

  “当然了,你要是实在不想住在这里,我就驾车送你回巴比特镇,”爱德华说,“但是我还是劝你住下。清晨走这条路那才叫妙呢。”

  有好几分钟两个人谁也没说话。贝特曼在盘算该怎样开始这场谈话。这一天的经历使他觉得这场谈话更有必要进行了。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他突然问道。

  爱德华片刻没有回答。之后他懒洋洋地转过身来看着他的朋友,笑着说:

  “我不知道,也许永远也不回去了。”

  “我可真不明白,你这是什么意思?”贝特曼喊了起来。

  “我在这里很幸福。再改变生活不是太蠢了吗?”

  “天哪,你不能在这里住一辈子啊。这不是正经人过的生活。这种生活跟死也没有什么两样。哎呀,爱德华,趁现在还不太晚,你立刻就走吧。我已经觉得有些事不对头了。这个地方把你迷住了,你已经被邪恶的势力抓到掌心里,但是只需要你狠一下心,还是可以挣脱的。一旦你摆脱了这个环境,你就会感谢一切神明了。你会像一个吸鸦片的人把烟戒掉一样。你会明白这两年来你一直在呼吸着有毒的空气。当你的肺叶再重新呼吸到故乡新鲜、洁净的空气时,你想象不到那会使你多么舒畅。”

  他说得很快,因为激动,一句话紧跟着另一句话脱口而出,他的声音充满了真挚和热情。爱德华被感动了。

  “你这么关心我,老朋友,太感谢你了。”

  “爱德华,明天跟我走吧。你从一开始到这地方来,就是个错误。你不该过这种生活。”

  “你跟我说这种生活、那种生活,可是你认为一个人怎样才能享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呢?”

  “这还用问?我认为这个问题只能有一个答案。要取得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只有恪尽职守,辛勤工作,不辜负地位职分对一个人的期许。”

  “那么什么是他的酬报呢?”

  “酬报是,他感觉到自己已经取得起初立志取得的成就。”

  “这对我说来简直有点高不可攀了。”爱德华说,贝特曼借着夜晚的微光看到他正在微笑,“我怕你会认为我已经堕落到可悲的地步了。现在有些事情,三年以前我敢说对我来讲也是无法容忍的。”

  “你是从阿诺德·杰克逊那里学来的吗?”贝特曼带着些鄙夷的神情问。

  “你不喜欢他?或许根本就不能希望你会喜欢他。我刚到这儿也和你似的,和你一样对他怀着偏见。他不是一个一般的人。你自己也看到了,他并不隐瞒他坐过牢的事。我看不出他对坐牢,或者对让他坐了牢的那些罪恶感到悔恨。我听到他唯一抱怨过的事就是出狱以后健康受到损害。我想他这个人是不知道什么叫懊悔的。他完完全全没有道德观念。他把一切事都看作理所当然,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毫不例外。他为人慷慨大方,心肠慈善。”

  “他一直如此,”贝特曼打断了他的话,“对待别人的钱财很慷慨。”

  “我发现他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我根据自己对一个人的印象来评判他,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吗?”

  “结果是你分不清是非善恶的界限了。”

  “不是的,在我心里头,这种界限同过去一样划得很清楚,我感到有些混乱的只不过是好人和坏人的界限罢了。阿诺德·杰克逊是一个做好事的坏人呢,还是一个做坏事的好人呢?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也许我们把人同人之间的界限区分得太清楚了。也许我们当中那些最大的好人实际上却是罪人,而那些最坏的人倒是圣徒。谁能知道?”

  “你永远也不能说服我,叫我把白的看成黑的,把黑的看成白的。”贝特曼说。

  “我肯定做不到,贝特曼。”

  贝特曼不明白,为什么爱德华在附和他的看法时嘴角上掠过一丝笑容。爱德华沉默了一分钟。

  “我今天早上见到你的时候,贝特曼,”他又开口说,“我好像看到了两年以前的我。同样的假领,同样的皮鞋,同样的蓝色西装,同样的精力充沛。一点不错,同样也是立下了壮志。天哪,我那时候劲头儿多么足啊!这地方那种半死不活的办事方式叫我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我各处走了走,不管走到哪儿都看到前途大有可为,可以大干一场。这里是能够狠做大笔买卖的。这里的椰子干为什么要用麻袋装到美国再榨油呢?我觉得太荒唐了。如果在当地提炼,利用廉价的劳动力,又省了运费,不是合算得多吗?我好像已经看到巨大的工厂在岛上巍然耸立起来。还有这里加工椰子的方法我也觉得笨得要死;我发明了一种裂壳剥肉的机器,每小时可以加工二百四十只椰果。这里的港口也不够大。我计划扩建港口,再组织一个辛迪加购置土地,为到这里来的旅客兴建两三个大旅馆,带露台的住房。我还有一个为从加利福尼亚州招揽游客而改善轮船服务行业的方案。二十年之后,这里再不是这个半法兰西式的懒洋洋的帕皮提小镇了,我看到的是一个美国式的繁华城市,十层高的大厦、电车、剧场、歌剧院,还有股票交易所和一位市长。”

  “你要干啊,爱德华。”贝特曼喊了一声,一下子兴奋得从椅子上跳起来,“你既有策略又有本领。我说,你可以成为澳大利亚和美国之间最富有的人了。”

  爱德华咯咯地笑了。

  “可我不想。”他说。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想要钱,不想发财,发几百万的大财?你知道你可以拿这笔做什么吗?你知道它能带给你什么权力吗?如果你自己不把钱放在眼里,想想你能用它做什么,为人类的繁荣开辟新渠道,给成千上万的人创造就业的机会。你刚才那番话在我脑子里唤起一幅幅的图景,弄得我都发晕了。”

  “那么你就坐下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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