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①胡长孺,字汲伸,婺州永康人。至元二十五年,诏下求贤,有司强起之。至京师,待诏集贤院。既而召见内殿,拜集贤修撰,与宰相议不合,改教授扬州。元贞元年,移建昌,适录事阙官,檄长孺摄之。时程文海方贵显,其家气焰薰灼,即违法,人不敢呵问,其树外门,侵官道,长孺亟命撤之。
②大德丁未,浙东大侵,戊申,复无麦,民相枕死。宣慰同知脱欢察议行赈荒之令,敛富人钱一百五十万给之,至县,以余钱二十五万属长孺藏去,乃行旁州。长孺察其有干没①意,悉散于民。阅月再至,索其钱,长孺抱成案进曰:“钱在是矣。”脱欢察怒日:“汝胆如山耶!何所受命,而无忌若此!”长孺曰。“民一日不食,当有死者,诚不及以闻,然官书具在,可征也,”脱欢察虽怒,不敢问。
③县有铜岩,颇峻险,恶少年狙伺其间,为过客患,官不能禁。长孺伪衣商人服,令苍头负货以从,阴戒驺卒②十人蹑其后。长孺至,岩中人突出要之,长孺方逊辞以谢,驺卒俄集,皆成擒,俾尽逮其党置于法,夜行无虞。
④尝有民荷溺器粪田,偶触军卒衣,卒抶伤之,且碎器而去,竟不知主名。民来诉长孺阳怒其诬械千市俾左右潜侦之,向抶者过焉,戟手称快,执诣所隶,杖而偿其器。
⑤永嘉民有弟质珠步摇③于兄者,赎焉,兄妻爱之,绐以亡于盗,屡讼不获直,往告长孺,长孺曰:“尔非吾民也。”叱之去。未几,治盗,长孺嗾④盗诬兄受步摇为脏,逮兄赴官,力辨数弗置,长孺曰“尔家信有是,何谓诬耶!”兄仓皇曰“有固有之,乃弟所质者。”趣持至验之,呼其弟示曰:“得非尔家物乎?”弟曰“然。”遂归焉。
⑥延祐元年,以病辞归,不复仕,隐杭之虎林山以终,年七十五。
(注)①干没:占有。 ②驺(zōu)卒:骑马的士卒。③珠步摇:一种首饰。④嗾(sǒu):教唆,指使。
译文:
胡长孺,字汲仲,是婺州永康人。至元二十五年,皇帝下诏求贤,官吏强求他应召。到达京城,在集贤院等待诏命。不久,(皇帝)在内殿召见(胡长孺),任命他为集贤修撰,(他)与宰相意见不合,被调任为扬州教授。元贞元年,(他)被调到建昌,恰好录事的职位空缺,上级官府有文书命胡长孺代理。当时,程文海正处于显赫尊贵的地位,他家气焰极盛,即使犯了法,也没有人敢责问,他修建外门,侵占了官道,胡长孺立即命令他拆除掉。
大德丁末年,浙东闹大饥荒,戊申年,麦子也没有收成,老百姓饿死的人层层叠叠。宣慰同知脱欢察奉命赈灾,从富裕户敛钱一百五十万补给灾民。来到宁海县时,把余下的钱二十五万托胡长孺收藏好,(自己)便转往别处去了。胡长孺看出脱欢察有占有这笔钱的样子,便全都散发给了灾民。一个月后,脱欢察返回来了,(向他)索取那笔钱,胡长孺把救灾案卷交给他说:“钱都在这里了。”脱欢察很恼怒,说:“你的胆子有山那么大呀!是谁命你干的,而敢这样放肆!”胡长孺说:“老百姓一天没饭吃,一定有饿死的人,实在来不及向你上报,不过公文案卷都在这里,可以证明这一点。”脱欢察虽然恼怒,但又不敢再责问。
县里有(一处地方叫)铜岩,(地形)很险要,(有一伙)年轻恶棍在暗中窥伺,成为过往客商的祸患,官府不能禁绝。胡长孺穿着商人的衣服,让仆人背着财物而跟着他,暗中命令骑马的士卒十人跟在他的后面。当胡长孺到达时,强盗们突然出现索要胡长孺等人(的财物),胡长孺正恭顺地来谢罪(求情),骑马的士卒即刻前来集合,(强盗们)都被抓捕,(胡长孺)派人将他们的同党全部抓获并依法处置,(以后人们)在夜晚行走不用担忧了。
曾经有农民挑着尿罐到田里浇粪,偶然碰到了军中士兵的衣服,那士兵就打伤农民,并打碎尿罐而离开了,竟不知道打人士兵的名字。农民来告官,胡长孺假装生气说农民诬告,并将农民用枷锁锁在集市上,使手下人暗中侦察。原先打人的士兵路过,竟拍手称快,(胡长孺命手下)将他抓到所属的部队,杖打他并要求他赔偿农民的尿罐。
永嘉县有一平民,弟弟(将一串)步摇珠抵押给哥哥,想赎回这串珠子,他的嫂子喜爱它,拿珠子被盗贼偷走了来欺骗他,多次诉讼都不能得到公正解决,前往(宁海县)向胡长孺告状,胡长孺说:“你不是我管辖的百姓。”呵斥他离开。不多久,在惩处盗贼时,胡长孺教唆(指使)盗贼诬告那位哥哥接受步摇珠作为赃物,(役卒)将哥哥逮捕来到衙门,(他)极力争辩数次也得不到释放,胡长孺说:“你家确实有这件首饰,怎么说是诬告?”那位哥哥惊慌地说:“有固然有,是我弟弟所抵押的物品。”(胡长孺)催促(他)拿来检验,叫他弟弟来,说:“这不是你家的东西吗?”弟弟说:“是。”于是(将首饰)归还了弟弟。
延祐元年,(胡长孺)因为生病辞官回家,不再出来做官,隐居在杭州的虎林山直到去世,享年七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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