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义者,所以宜天下,而亦所以拂天下之心。苟宜也,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求宜乎小人邪,求宜乎君子邪?求宜乎君子也,吾未见其不以至正而能也。抗至正而行,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然则义者,圣人戕天下之器也。伯夷、叔齐殉大义以饿于首阳之山,天下之人安视其死而不悲也。天下而果好义也,伯夷、叔齐其不以饿死矣。虽然,非义之罪也,徒义之罪也。武王以天命诛独夫纣,揭大义而行,夫何恤天下之人?而其发粟散财,何如此之汲汲也?意者虽武王亦不能以徒义加天下也。
《乾·文言》曰:“利者,义之和。”又曰:“利物足以和义。”呜呼!尽之矣。君子之耻言利,亦耻言夫徒利而已。圣人聚天下之刚以为义,其支派分裂而四出者为直、为断、为勇、为怒,于五行为金,于五声为商。凡天下之言刚者,皆义属也。是其为道决裂惨杀而难行者也。虽然,无之则天下将流荡忘反,而无以节制之也。故君子欲行之,必即于利。即于利,则其为力也易,戾于利,则其为力也艰。利在则义存,利亡则义丧。故君子乐以趋徒义,而小人悦怿以奔利义。必也天下无小人,而后吾之徒义始行矣。呜呼难哉!圣人灭人国,杀人父,刑人子,而天下喜乐之,有利义也。与人以千乘之富而人不奢,爵人以九命之贵而人不骄,有义利也。义利、利义相为用,而天下运诸掌矣。
五色必有丹而色和,五味必有甘而味和,义必有利而义和。《文言》之所云,虽以论天德,而《易》之道本因天以言人事。说《易》者不求之人,故吾犹有言也。
译文:
义,对天下有利,也会违背天下人的心。若对天下有利,违背天下人心也就理所当然了。要求它适用于小人呢?还是要求它适用于君子呢?如果是要求适宜于君子之义,我没有看到不是内心极其刚正不阿的人能做到这一点的。秉持至正之心行事,违背天下人心也是应该的了。既然这样,那道义就是圣人残害天下的工具。伯夷、叔齐为大义殉节而饿死在首阳山,天下人安然坐视他们饿死却不悲伤。天下人如果确实爱道义,伯夷、叔齐就不会饿死首阳山了。即便如此,也不是道义的罪过,而是空言道义的罪过。武王凭借天命诛杀了暴君纣王,秉持大义行事,哪里怜恤天下人?但他分粮散财,为什么忙碌于这样小民小事呢?想来即使武王也不能凭空言的道义来命令天下啊。
《乾·文言》说:“利是与义相和合的。”又说:“施利于事物,是符合义的。”啊呀!真是说尽了其中道理。君子耻于说利益,也是耻于空言利益罢了。圣人汇集天下的刚正之道为道义,从其中分出的四条道义的准则便是正直、果断、勇敢、愤怒,表现在五行就是金,表现于五声便是商。但凡天下所说起的刚正表现,都是道义所派生的。道义派生的刚正品质表现出来常伴随争斗暴行而难以实行。即便如此,没了道义就会造成天下动荡不安,并且没有什么可以节制动荡混乱了。所以君子要实行道义,必须使道义与利益相结合。结合利益,推行道义就容易,违背利益,那推行道义就艰难。利益相伴,道义就可以存在;利益丧失,道义就无以存继。所以若是君子们只喜欢追求不讲利益的道义,而小人们则欢快地奔向讲利益的道义。这样就必须天下没有了小人,然后我们不讲利益的道义才能实行开来。多么困难啊!圣人消灭人家的国家,杀人家的父亲,惩罚人家的孩子,然而天下都为此欢喜快乐,正是因为这些事体现了合乎天下人利益的道义啊。给人可以媲美国家的财富人也不会奢糜,给人可以世袭免死的爵位人也不会骄横,这就是讲道义的利益。讲道义的利益、讲道义的利益相互结合,共同作用,天下自然运行顺畅,如在指掌之间。
五色必须有红色才能五色协调,五味必须有甜才能五味调和,道义必须有益有利才能义利协和。《文言》所说的,虽然是讨论天地之德,但《易》的道理本来就是借天地来说人世之事。讨论《易》的人却不寻求其中的人世之理,所以我还有这些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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