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汉人有饮酒一石不乱,予以制酒法较之,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今酒之至醨者,每秫一斛,不过成酒一斛五斗,若如汉法,则粗有酒气而已,能饮者饮多不乱,宜无足怪。然汉一斛,亦是今之二斗七升,人之腹中,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或谓“石”乃“钧石”之“石”,百二十斤。以今秤计之,当三十二斤,亦今之三斗酒也。于定国饮酒数石不乱,疑无此理。
译文
汉代人有喝1石酒不醉的,我拿酿酒法一比较,汉代每2斛粗米,酿成6斛6斗酒;现在最薄的酒,每一斛稻谷不过酿成一斛五斗酒。假如像汉代的方法,就略有酒气罢了,能喝的人多喝而不醉,应该不值得奇怪。但汉代的一斛,也就是现在的二斗七升,人的肚子里又怎么装得下二斗七升呢?有人说“石”是“钧石”的“石”,是120斤。用今天的秤来称,应当是32斤,也就是现在的三斗酒。于定国喝几石酒不醉,我怀疑没有这种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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