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书刘庭式事》原文|赏析|鉴赏
予昔为密州,殿中丞刘庭式为通判。庭式,齐人也。而子由为齐州掌书记,得其乡闾之言以告予曰:庭式通礼,学究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约而未纳币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两目皆盲。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或劝纳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吾初心哉!”卒娶盲女,与之偕老。盲女死于密,庭式丧之,逾年而哀不衰,不肯复娶。
予偶问之,“哀生于爱,爱生于色。子娶盲女,与之偕老,义也。爱从何生,哀从何出乎?”庭式曰:“吾知丧吾妻而已,有目亦吾妻也,无目亦吾妻也。吾若缘色而生爱,缘爱而生哀,色衰爱驰,吾哀亦忘。则凡扬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为妻也耶?”予深感其言曰:“子功名富贵人也。”或笑予言之过,予曰:“不然,昔羊叔子娶夏侯霸女,霸叛入蜀,亲友皆告绝。而叔子独安其室,恩礼有加焉。君子是以知叔子之贵也,其后卒为晋元臣。今庭式亦庶几焉。若不贵,必且得道。”时坐客皆怃然不信也。
昨日有人自庐山来云: 庭式今在山中,监太平观,面目弈弈有紫光,步上下峻 往复六十里如飞,绝粒不食已数年矣,此岂无得而然哉! 闻之喜甚,自以吾言之不妄也,乃书以寄密人赵杲卿。杲卿与庭式善,盖昔尝闻余言者。庭式,字得之,今为朝请朗。杲卿,字明叔,乡贡进士,亦有行义。元丰六年七月十五日,东坡居士书。
刘庭式(一作刘廷式),山东人。苏轼任密州太守时,刘庭式是通判(州郡长官的辅佐)。当时的密州连年饥荒,弄得身为太守的苏轼居然“斋厨索然,不堪其忧”。苏轼熙宁八年(1075)在《后杞菊赋》中说,当时他和刘庭式经常一起沿着古城废圃寻找杞菊充饥。八年以后,即元丰六年(1083),苏轼就刘庭式娶盲女的事,写了一篇杂记,即《书刘庭式事》。
全文分三段。第一段介绍了刘庭式“卒娶盲女,与之偕老”的前后经过。刘庭式进士及第,社会地位骤然上升。与此同时,女方依然是贫穷无势的农家。不仅如此,女方因为突然得病,以至双目失明。于是,事情变得微妙起来。刘庭式完全有理由毁除原来的婚约,一则是因为女方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二则是因为虽然订了婚约,但还没有纳币,婚约没有生效。而女方亦认为刘庭式及第以后,双方门第已不相当,自己又双目失明,哪一个新进士愿意娶一个盲女呢!女方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也就不敢再提这件婚事了。就一般人的态度来说,这种事不了了之也就算了。有人还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就是让刘庭式娶盲女的幼妹。可是,刘庭式的态度却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他笑着说:“我的心早就许给她了,她虽然双目失明,可是我难道能因此而违背我当初的意愿吗?”刘庭式不但娶了盲女,而且与她白头到老。盲女后来去世了,刘庭式十分悲痛,竟不肯再娶。可见其夫妻感情之深。文章写到这里,再将刘庭式的高尚赞美一通,就可以结束了。可是,作者又接着写了他和刘庭式的一段对话,将主题又深化了一大步。
刘庭式“色衰而爱不驰”,无疑博得了人们的尊敬,可是,这是不是爱呢?苏轼提出问题的实质就在这里。刘庭式娶盲女,是出于一种道德的信义观念呢?还是出于一种爱呢?有趣的是,近一千年前的苏轼,提出了这样一个颇有现代意义的问题。他想将“义”产生的怜悯、同情与爱情区分开来。另一方面,他又坦率地提出“爱生于色”的观点。苏轼毕竟生活在宋代,他没有把这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开,逐一地抽出来让刘庭式回答,而是将两个问题搅在一起了。“爱生于色”的观点无疑含有很大的片而性。无庸讳言,双方的容貌如何,是男女性爱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这一因素还不是全部,也不是决定性的,人有容貌之美,也有心灵之美,性格之美,聪明、才智、能力,都会增加一个人的魅力。况且容貌也是会发生变化的。有趣的是,刘庭式恰恰是抓住苏轼“爱生于色”这一观点的漏洞,加以反驳,而对第一个问题则置之不理。事实上,当时人还无法深入探讨这种问题,这是留给现代人思考的一道道德难题。(在妇女真正取得独立的社会地位以前,这种问题很难有理想的解决方式。) 刘庭式的反驳采用了“归谬法”。由“爱生于色”的观点,推出“凡扬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为妻”的结论,这个结论是荒谬的,所以,“爱生于色”也是站不住脚的。刘庭式的推理将苏轼的观点推向极端,颇有将问题简单化之嫌,因为客观的因素也不能完全否认。可是,他那“有目亦吾妻也,无目亦吾妻也”的态度,也是诚恳而令人感动的。苏轼一方面为刘庭式对妻子的忠诚所感动,另一方面也并没有完全为刘所说服。苏轼又将问题转移到了另一方面,所谓“子功名富贵人也”,即是说,象刘庭式这样能够用道义与理智克制自己情感的人,不是大富大贵,就是大彻大悟,得道而成正果。这种观点反映了政治上的失意对苏轼的影响,也反映了佛教思想在苏轼头脑中的影响。苏轼认为,自己在宦海沉浮中之所以一再地受到挫折,其原因之一就是不善于克制自己,锋芒毕露了。必须像刘庭式这样,才能适应官场多变而怪谲的变化。其次,从佛教的观点去看,只有最大限度地克制七情六欲,才能得成正果。
第三段用刘庭式的今况说明他离得道已经为期不远。听说他“面目弈弈有紫光,步上下峻 往复六十里如飞,绝粒不食已数年矣”,似乎已经功底不浅。“自以吾言之不妄也”一句,与上段的“若不贵,必且得道”的预言遥相呼应。最后,又顺手介绍了一下密州人赵杲卿。赵是苏轼与刘庭式都认识的人。
本文属于杂记,文章比较短小,通过记一人一事或一人数事反映人物的性格与思想。《书刘庭式事》善于选择典型事件来刻画人物性格。刘庭式一生绝不止娶盲女这一件事,但正是这件事最能反映他的性格。婚姻是人生一件大事,它像一面镜子,最能映照出人的本质。刘庭式进士及第,议婚之女双目皆盲,在这种巨大的反差面前,刘庭式终娶盲女,并与之“偕老”,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正是在这种典型的环境中,充分表现出人物的思想性格,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的另一个特点是人物语言生动传神。刘庭式:“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吾初心哉!”“有目亦吾妻也,无目亦吾妻也……”,都十分鲜明准确地反映了人物的思想和心理,通过人物自身的语言,使读者对刘庭式的为人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苏轼与刘庭式的对话,双方观点旗帜鲜明,在相互驳诘的过程中,使文章主题层层推进,不断深化。人物对话是全文写作最精彩的部分。
《书刘庭式事》 由第一人称写出,文字朴实无华,写作方法有叙有议,于平淡的文风中蕴含作者的思想倾向,是一篇优秀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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