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阿*》简介|鉴赏
志怪小说。见南朝宋刘义庆撰《幽明录》。
这是一篇反映青年女子追求婚姻自由的小说。六朝志怪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或写男女相爱受阻,不得如愿;或写几经波折,终成眷属,多偏重于描述婚姻成功与否的过程。此篇则不同,乃是通过一个离魂情节,着重表现一位相思少女如痴如迷的精神状态;作者的构思甚为精妙、奇特。
小说中的石氏女曾在家中偷窥来访的同郡美男子庞阿,于是芳心大动,一下子爱上了他。然而限于封建礼教的束缚,她既不敢白于父母,又不能抛头露面,象《卖胡粉女子》中的男子对卖粉女那样,公开进行追求。她的爱情只能是一种私下的、偷偷的、一厢情愿的思恋。而作者不忍心让这种美好的情感幽闭闺中,以至泯灭,他竟别出心裁,非让石女与庞阿相见不可。于是, “未几, 阿见此女来诣阿。”又“居一夜”, “女在斋中”。石女大胆如此,自然是“离经叛道”的行为,故两次均被捆绑送还石家,其命运颇令人担忧。但作者又自有办法使她脱险。第一次,石女“中路遂化为烟气而灭。”第二次,石女已被解至石家堂中,而“婢仆于内唤女出,向所缚者奄然灭焉。”如此虚实真假,扑朔迷离,令庞、石两家皆瞠目难辨,读者亦惑然不解。此时作者方借石女父亲之口点明其中奥妙,原来向所“灭者盖其魂神也。”至此,石女既已达情于庞阿,又保持了名节清白;作者以此成人之美,设想可谓独特、新颖。然而作者并不满足仅仅让石女的灵魂得到自由,继而又安排了“女誓心不嫁”和“阿妻忽得邪病,医药无征”的情节,其后“阿乃授币石氏女为妻”,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石女的爱情终于得到美满结局。这里既反映了古代人民对婚姻自由的追求,也体现了作者对他们的同情和祝愿。
《庞阿》是六朝志怪中首次出现的离魂故事。作者之所以制造一个迷离恍惚的境界,乃是为了表现石女对庞阿爱恋入迷、心驰神往的心理状况。象石女这样的未字少女,终日禁于闺房,从无与外人接触的机会,其环境的寂寞,精神的空虚是可以想见的。一但偷窥到一个陌生人,便会引起无穷的猜测和幻想,何况她看见的还是一个“美容仪”的青年男子呢!此时,石女对庞阿岂止是“心悦之”,简直被他迷住了。这种情感难解难分,无法排遣。而封建闺范的束缚,又使她的行动不能自由,她只能朝思暮想、心向往之,让自己的精神整日追随在庞阿身边,于是自然就出现了“心不在焉”、神魂离舍的现象。即如石女所言: “昔年庞阿来厅中,曾窃视之,自而仿佛即梦诣阿。”作者写少女离魂,虽为志怪,但“精情所感,灵神为之冥著”,石女的心不知不觉中被庞阿摄去,所以天下会出现这种“奇事”。用这种浪漫主义手法表现石女的“精情”,表现她对庞阿迷恋至深,不能自已的情感活动,在艺术上达到了相当的真实,起到了形非而神似的作用。
《庞阿》的离魂情节,在艺术表现上为后世文学描写爱情故事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唐传奇中陈玄祐之《离魂记》,写倩娘与王宙相爱受阻,王宙悲愤远行,倩娘魂游体外,与王结为夫妇,即由《庞阿》的故事衍化而成。而元人郑光祖据《离魂记》故事改编、创作的杂剧《倩女离魂》,其情节则更加曲折、丰富。以至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阿宝》,其离魂的主人公由女性变为男性,都可见《庞阿》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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