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 一条狗和一只狼在森林里相遇了。狼问道:“兄弟,你怎么会养得这么好,皮毛又光又亮?”狗答道:“是这样, 我现在作了一座房子的护卫。窃贼和谋害者再不敢靠近这座房子一步。我每报一次警, 就能得到足够的面包,主人还会赏我一根很大的肉骨头。其他人对我也是这样。仆人们很喜欢我,饭桌上吃剩的食物或者有谁不爱吃的东西, 他们都扔给我。这样, 我的肚子总是填得满满的。皮毛也十分光泽。 我睡在有遮蔽的房门下, 也从未缺过水,而为这一切优厚的待遇我只需付出很少的劳动。”狼一听,说:“噢,兄弟,你过着多么舒适的日子啊!要是我也这么快活该多好! 我真希望逍遥自在又不愁吃喝,在可靠的屋檐下寻到安身庇体之处,舒舒服服地生活。”狗答道:“你也想过这种好日子吗?那跟我来吧。你这一生就什么也不用烦了。”狼高兴地同意了。它们继续结伴前行。
它们肩并肩地跑着时,狼发现狗的颈子上有一圈毛被磨得光光的了。 它站住问道:“兄弟, 是什么东西把你颈子上的毛磨成这样?皮都磨出了伤痕?”狗答道:“噢,是这样, 因为我太野了, 人们白天把我系在链条上,但夜间我就自由了, 随便在房里到处跑,要睡哪就睡哪儿。”狼听了这话说道:“我没兴趣了。你所拥有的那份舒适, 我内心已不再向往。 我要随时都可以在田野上自由地徜徉; 我受不了任何链条的束缚。 在孤漠的山顶上,我将为我的自由歌唱, 明天的事不去操心多想。我才是羊群的真正主人, 略施小计就能叫所有的猎狗都受骗上当。好啦,你就照现在这个样子生活下去, 我还是一如既往。”于是, 它们友好地分了手。 狗回到它的主人身边, 狼则返身融进了荒野。
——菲德鲁斯寓言(同上)
写到狼, 人们几乎一律是刻划和揭露它的凶残和狡诈。菲德鲁斯的这篇《狼与狗》则开拓了一个全新的角度,他将狼与狗作对比,以狗的贪图安逸、甘愿寄人篱下的习性反衬狼的自由至上、独立不羁的性格,塑造了一个无比珍爱自由者的形象。
这则寓言基本是由对话组成,狼与狗形象刻划都是在对话中完成的。作者分别从狼先后两次观察狗的皮毛入手,引出两场对话,形成本篇的两个自然段。第一次观毛,狼称赞狗的皮毛又光又亮,引来狗关于自己优越处境的描述, 导致它俩作出一致决定,并肩去为狼寻找一个同样的安乐窝。第二次观毛带来了转折。在行进中,狼无意中发觉狗脖子上皮毛异样,引出狗的并不在意的坦白答话,顿时打消了狼先前的愿望,触发了他对自己充满艰险孤独、 同时也充满自由胜利的荒原生活的不无自豪的称颂。最后,狼果断的指出它们应各走各的路。在这两段中,先是狗作主导,后是狼唱主角;先是狗显优越, 后是狼居上风。狗由前段的令人羡慕,转到后段的叫人扫兴;狼则由前段的羡煞旁人,转为后段的自信自豪,一层层的对比变化托出了狗与狼的不同形象。
狼的形象很丰满。这不仅依赖于与狗多层次的横向对比,借助于狗的衬垫,而且也得力于狼自身的纵向对比和铺垫。比如第一段中,写狼听到狗的介绍之后产生羡慕之情,可谓一箭多雕之笔。它不仅入情入理,增强了故事性,而且为狼的形象增加了血肉,使之显得亲切生动,更为后面狼的特性的展开作了极好的铺垫。狼并非不向往舒适,并非不乐于享受,它甚至已经迈出了通向安乐窝的第一步,然而,当必须在那一切与自由之间作出选择时,它毫不犹疑地选择了后者而放弃了前者。狼最后的那段内心剖白犹如一首自由的颂歌, 自然、精当,且有韵味,给人一种高亢、甚至壮烈的感受,甚至可以感受到一种现代人的精神气质。
这种艺术效果得力于前面的铺垫。
自由, 自古以来就为人们向往、追求和讴歌。在奴隶制下的古罗马时代,多少人终身都在为之奋斗。奴隶出身的寓言诗人菲德鲁斯借狼与狗的形象,抒发了自己对自由的酷爱,鞑挞了奴性,使人深受启发和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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