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人道上遇狗,狗下首摇尾人言曰:“我善猎, 与若中分。”越人喜, 引而俱归,食以粱肉,待之以人礼。狗得盛礼, 日益倨,猎得兽,必尽啖乃已。或嗤越人曰:“尔饮食之;得兽,狗辄尽啖,将奚以狗为?”越人悟, 因与分肉,多自与。狗怒,啮其首,断领足,走而去之。
夫以家人豢狗,而与狗争食,几何不败也!
——邓牧《伯牙琴》
越人喂狗猎兽,结果反而被狗所咬。这个悲剧是怎样出现的?作者认为,“以家人豢狗(用把狗当成自家人的方式豢养), 而与狗争食,几何(如何)不败也?”这就是说,归根结底,不是由于狗性凶恶,而是人对狗的态度不当。其一,忘记了狗的兽性,其二,丧失了人的尊严。一句话,不应该模糊了人与狗的界限。
这则寓言的写作动机,是作者对南宋灭亡之事的感慨。蒙古强大起来以后,曾与南宋相约灭金,以黄河为界中分金国土地。但蒙古灭金后,随即南下,大举侵宋,终于导致南宋灭亡。从蒙古统治者方面说,与宋联盟是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的一种策略:从宋统治者方面看,则是对蒙古贵族的扩张意图与贪婪本性缺乏认识。作者用人狗关系来作比拟,当然表现了某种民族偏见,但他的矛头是指向背信弃义的蒙古贵族的。这表现了作者深沉的亡国之痛和强烈的民族感情。今天,这则寓言显示给人们的当然已不是当年那种特殊的政治寓意,而是一种深刻的道德教训,就是要明善恶之分,对恶人的本性要提高警惕。
这则寓言对人和狗的形象刻画都是富有特征的。狗始则摇尾作人言,伪装善良,得盛礼则日益倨,终则咬死主人,彻底暴露它的凶恶:这是恶人的三部曲。越人始则轻信狗言而喜,继则盛礼待狗而恭,最后是虽醒悟但却已迟。这样人与狗的形象都获得了某种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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