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我国古代文学所塑造的叛逆女性,都是在婚姻问题上显示其叛逆性格的。而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却别具一格,塑造了一个以快嘴多言为特征的刚强女性。她并没有在婚姻上寻求自由,而是以她的“口快似刀”反抗封建妇德,以至为家庭、社会所不容,只得在青灯古佛、晨钟暮鼓中消磨她的青春年华。封建礼教扼杀人性的凶残,从李翠莲的遭遇可见一斑。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指出:“母权制的颠覆,乃是女性的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男子掌握了家中的管理权,而妇女失掉了荣誉地位,降为贱役,变成男子淫欲的奴婢,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所以,女性只能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完全丧失了独立人格。封建社会要求妇女“三从四德”,提出所谓“七出之条”,更从伦理道德和法律上规定了种种限制束缚妇女的条文。李翠莲之所以为家庭和社会不容,就是因为她违背了“三从四德”,触犯了“七出之条”。
“三从”即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工;“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者犯一即可休弃。综观李翠莲的一生,她所犯的只是“妇言”、“口舌”而已,仅仅为了一个姑娘爱说话,封建礼法就将她赶入空门,这是何等的黑暗与蛮横!
李翠莲是一个聪明勤劳的女子,“从小生得有志气,纺得纱,绩得苎,能裁能补能绣刺;做得粗,整得细,三茶六饭一时备;推得磨,捣得碓,受得辛苦吃得累。”因而未嫁时,在家里受到父母宠爱,养成了口快似刀的性格。父母兄嫂虽不满意她的快嘴,却也爱怜她的能干勤快而不至于过分憎厌。一旦出嫁,进入另一个家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上有公婆,下有姑娘伯姆,各种人际关系等待这位新媳妇去妥善处理。在大家庭里做孝顺媳妇本来就是一项困难的艺术,只有人情练达胸有城府如薛宝钗者方能八面玲珑,处处讨好,人人称赞。一般妇女尚且不可能掌握这艺术,更何况是心直口快的李翠莲!
张员外一家其实也并不凶恶,只是普通的市民,也没有如何虐待翠莲,他们只是以当时社会对媳妇的要求评价翠莲,期望她做一个贤孝儿媳,为张家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如是而已。所以,当婆婆听得她下厨整理菜蔬时那一大串“菜自菜,姜自姜,各样果子各样妆,肉自肉,羊自羊,莫把鲜鱼搅白肠,酒自酒,汤自汤,腌鸡不要混腊獐”的顺口溜时,“半晌无言,欲待要骂,恐怕人知笑话,只得忍气吞声”,三天后才告诉了亲家母。可见,翠莲的婆婆还很善良很讲道理,并不是《孔雀东南飞》里的恶婆婆。翠莲的公公李员外吩咐她烧中茶吃,看见她做事麻利,还帮她说话,责备家人:“你们只说新媳妇口快,如今我唤他,却怎地又不敢说甚么?”只怪翠莲确实口快,又来了一大篇说白:“公吃茶,婆吃茶,伯伯姆姆来吃茶。姑娘小叔若要吃,灶上两碗自去拿。两个拿着慢慢走,泡了手时哭喳喳。此茶唤作阿婆茶,名实虽村趣味佳。两个初煨黄栗子,半抄新炒白芝麻。江南橄榄连皮核,塞北胡桃去壳柤。二位大人慢慢吃,休得坏了你们牙!”虽是满怀热情关照全家人,却未免多嘴多舌惹人恼火。李员外因此大怒,说是“女人家须要温柔稳重,说话安详,方是做媳妇的道理。那曾见这样长舌妇人!”他根据的是当时社会衡量媳妇的标准,他以公公的身分命儿子张狼休弃翠莲,乃是在行使当时社会给予他的权力。封建社会婚姻的目的在于繁衍家族,而不是为青年的幸福,《礼记·内则》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仲卿与其妻兰芝、陆游与其妻唐婉的婚姻悲剧之所以形成,焦母及陆母之所以会那么理直气壮毫不愧悔,其根源就在这里。封建礼法之所以凶残,并不是因为任何个人的愚昧横暴,而是因为善良的人们心安理得地根据仁义道德照章办事。李翠莲因犯口舌而遭休弃,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且为社会习俗所赞同,就更不是任何个人的责任了。
李翠莲最值得赞赏的乃是她面对现实的人生态度。她通读书史,心仪古贤人治国平天下的功业,却也明白这是仅属男子的专利:“记得几个古贤人:张良、蒯文通说话,陆贾、萧何快调文,子建、杨修也不亚。苏秦、张仪说六国,晏婴、管仲说五霸。六计陈平、李左东,十二甘罗并子夏。这些古人能说话,齐家治国平天下。公公不要奴说话,将我口儿缝住罢!”对于男子,“会说话”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本领与手段,对女子却成为耻辱与犯罪:如此不公正的社会现实,她也只有“逃遁”一条路可走。因此,在张员外嫌她“长舌”而尚未声言要将她休弃之前,她就冷静地提出:“你儿媳妇也不村,你儿媳妇也不诈。从小生来性刚直,话儿说了必无挂。公婆不必苦憎嫌,十分不然休了罢。也不愁,也不怕,搭搭凤子(按,指绘有彩凤、蝴蝶图案的轿子)回去罢。也不招,也不嫁,不搽胭粉不妆画。上下穿件缟素衣,侍奉双亲过了罢。”在被休之时,她自豪地声言:“快将纸墨和笔砚,写了休书随我便。不曾殴公婆,不曾骂亲眷。不曾欺丈夫,不曾打良善。不曾走东家,不曾西邻串。不曾偷人财,不曾被人骗。不曾说张三,不与李四乱。不盗不妒与不淫,身无恶疾能书算。亲操井臼与庖厨,纺织桑麻拈针线。”犹如在法庭上作自我辩护,李翠莲勇敢地喊出了“历史将宣判我无罪”的心声。她最后进入佛门,“夫家、娘家着不得,剃了头发做师姑”,“不恋荣华富贵,一心情愿出家”,也正是她的清醒而理智的人生态度之必然结果。她并不是皈依佛教而是远离不公正的社会,李翠莲的出家,实别有其反抗现实的意义。
《快嘴李翠莲记》是创作年代较早的宋代话本,它那说唱相间的形式较流传至今的其他宋元话本更为显明。可以设想,在宋代的“瓦子”(相当今日的游艺场)里,说话人那第三人称的叙说交代和以李翠莲口吻的吟唱念诵必定会收到极为精彩的剧场演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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