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集议,莫敢难[2],独窦婴争之,由此与错有郤[3]。错所更令三十章,诸侯皆喧哗疾晁错[4]。错父闻之,从颍川来,谓错曰:“上初即位,公为政用事,侵削诸侯,别疏人骨肉[5],人口议多怨公者,何也?”晁错曰:“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错父曰:“刘氏安矣,而晁氏危矣,吾去公归矣[6]!”遂饮药死,曰:“吾不忍见祸及吾身。”死十馀日,吴楚七国果反,以诛错为名。及窦婴、袁盎进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
【段意】 写晁错因削藩而惨遭诛杀的过程。晁错迁为御史大夫后,力主削藩,诸侯哗然。错父从家乡赶至京师劝阻无效,遂饮毒而死。吴楚七国以诛错为名反叛,使晁错被斩于东市。
字数:323
注释
[1]请诸侯三句:请求依照诸侯国罪过的大小,削减其所封土地,收回其国之边郡。枝郡,诸侯国四周的边郡。
[2]难:诘难。
[3]郤:嫌隙。
[4]疾:憎恨。
[5]别疏:犹言离散。别,分开。疏,疏远。
[6]去公归矣:离开你回去了。归,意谓去死。按:晁错父三次称错为“公”,既非因错位在三公,也非太史公称错之词,而是错父在激愤情况之下,不把错当成亲子而只视为一般人的疏远语,有讽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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