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1],晁错为御史大夫[2],使吏案袁盎受吴王财物[3],抵罪[4],诏赦以为庶人。
吴、楚反[5],闻,晁错谓丞史曰[6]:“夫袁盎多受吴王金钱,专为蔽匿,言不反。今果反,欲请治盎宜知计谋[7]。”丞史曰:“事未发,治之有绝[8]。今兵西乡[9],治之何益!且袁盎不宜有谋[10]。”晁错犹与未决[11]。人有告袁盎者,袁盎恐,夜见窦婴[12],为言吴所以反者,愿至上前口对状[13]。窦婴人言上,上乃召袁盎入见。晁错在前,及盎请辟人赐间[14],错去,固恨甚。袁盎具言吴所以反状,以错故,独急斩错以谢吴[15],吴兵乃可罢。其语具在“吴事”中[16]。使袁盎为太常[17],窦婴为大将军。两人素相与善。逮吴反,诸陵长者长安中贤大夫争附两人[18],车随者日数百乘。
【段意】 写袁盎同晁错的尖锐矛盾和吴、楚反叛时之残酷斗争。袁、晁素不和,晁错为御史大夫后,曾治袁盎罪使其削官为庶人。吴、楚反叛,晁错又欲治袁盎知反不报之罪,袁盎却反告晁错行削藩之策逼使诸藩反叛,结果晁错受到诛杀。
字数:485
注释
[1]孝景帝:即汉景帝刘启。刘启死后,群臣对其所定谥号为孝景皇帝。
[2]御史大夫:官名,汉三公职,位仅次于丞相。
[3]案:查讯证实。
[4]抵罪:按照其罪行的大小,给予相应的惩罚。
[5]吴、楚反:汉景帝前元三年,吴王刘濞因景帝采纳晁错削藩之策,遂联合楚、膠西、膠东、淄川、济南、赵六诸侯国,以“清君侧”为名,起兵叛乱,后被平定,此即历史上有名的吴、楚七国之乱。
[6]丞史;御史大夫府属官。按:《汉书·百官公卿表》记云丞相有两长史,御史大夫有两丞,丞史当合而称之。
[7]欲请句:想请求景帝惩治袁盎应该知道吴、楚欲反的阴谋却为之隐瞒之罪。
[8]事未发两句:吴、楚七国反叛之事尚未发生时,治袁盎之罪可能杜绝其反叛之心。
[9]乡:通“向”。
[10]不宜有谋:不应该知道有什么奸谋。
[11]犹与:即犹豫。
[12]窦婴:汉景帝母窦太后堂兄子,文帝时任吴相,景帝时为詹事,吴、楚反拜大将军,封魏其侯。事迹详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13]口对状:亲口对质吴、楚反因之实状。
[14]辟人赐间:屏退左右之人给予单独召见。辟,通“避”。
[15]谢吴:向吴国道歉。
[16]吴事:指《史记》所载《吴王濞列传》所记吴国之事。
[17]太常:官名,为九卿之一,掌礼乐郊庙社稷等事。
[18]诸陵长者:同汉高祖、汉惠帝、汉文帝为姻族之显贵。陵,本指帝王之陵墓,此代指高祖等。长者:显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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