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撰者书室为雕菰楼而名。诗文集。二十四卷。清焦循撰。成书于撰者生前。(撰者事迹参见“《孟子正义》”条)
该书所收较为芜杂,含诗、赋、序、书、杂文等。许多诗歌反映了他平生的经历,并涉及到自己的著述情况,如“期颐山上鲤,富贵水中苴。努力事传述,此堪比太虚。”(《寄阮芸台孝廉》)集中重要的是那些有关治学的文章。
焦循论格物,以为“格物不外乎欲己与人同此性即同此欲。”(《格物解三》)。正是因为同此性和同此欲,故可以由己推人,进而则可以在这一基础上限制人的欲望,比如“人有玉而吾爱之,欲也。若推夫人之爱玉亦如己之爱玉,则攘夺之心息矣。”(同上)也因此,一方面不能摒弃欲望,否则便无法“感通乎人”,另一方面则必须能以此相推,否则也无法达到控制人的欲望。而格物上升到更高的层次便是一贯“忠恕”,便是“仁爱”,以此而使天下太平,实现他的政治理想,即“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矣。于是与人相接也,以我之所欲、所恶推之于彼,彼亦必以彼之所欲、所恶推之于我。各行其恕,各自相让而不争,相爱而不相害,平天下所以在絜矩之道也。”(格物解二》)
谈到“性善”,焦循也将它首先降到人生的层次。以为过去儒者每以精深言之,这是不正确的。所谓的性,从本质上讲便是“食色而已”。以饮食男女这个角度来谈性,则人之性善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反之,禽兽之性是不善不恶的,而人之性是可教、可引的,因而才有性善可言。因而关键还是“知”,知恻隐、知羞恶、知辞让、知是非四者。如“人纵淫昏无耻,而己之妻固不可为人之妻,固心知之也。人纵贪饕残暴,而人之食不可为己之食,固心知之也,是性善也。”(《性善解三》)
谈到命运,焦循以为是有的,即“不可转移趋避者”(《知命解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不懂命运的表现。有些篇章谈到易学,而结合易学又谈变通,即所谓“变则通,通则久,未有不变通而能久者也。” (《说权四》)故此,往往事物都不能无弊,有弊则要求有变,有变即是权。但诸如仁、义、礼、智、信这些道德原则则又是万古行之而不变的。集中还涉及一些易学方法论问题,以为《周易》中充满转注和假借,并指出如何借此治易的途径。
另些篇章提到治学,认为汉儒说经,并非全是可靠,“汉之去孔子,儿何岁矣?……今舍孔子而述汉儒,汉儒之学果孔子否耶?”(《述难四》)同样,宋儒传注错误也多。对过去的经学既不屏绝,也不可迷信。对待治学的对象,需要全面、深入和客观,就象一个高明的医生,“各审其人之阴阳、表里、虚实,研究而洞悉之,然后用功、用补、用凉、用热,各如其人之病,而无我之心也。”(《述难五》)另外,评判也要恰如其分,不可任意抑扬,如绘画,既绘出对象的“眇”和“偻”,又不有意突出。学术上的争辩总是有益于真理的发现,正像镜子越磨越光,“力学之久,积疑成断,了然有得于心,以补正前人之缺与误,此学经者所不可废也。”(《代阮侍郎撰万氏经学五书序》)治学宜谦虚为好,不可只觉自己是而天下非,否则学问不能长进。于他人的意见“其规之当则因而改之,其规之不当则因而辩明”。(《江处士手札跋》)等等。
该书有《文选楼丛书》本、《江氏聚珍版丛书》本及《丛书集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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