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通制》的条格部分。元仁宗、英宗时期部分典章制度分类汇编。现存二十二卷。由当时中央政府的一些朝臣编纂。成书于至治三年(1323年)二月,随即颁行天下。一九三○年北平图书馆影印时,题书名为《通制条格》。
《大元通制》是元仁宗即位后命令右丞相阿散等人收集开国以来法制事例,按诏制、条格、断例三类为纲汇辑编纂的,当时要求将别敕列为附录。延祐三年(1316年)编成后又令枢密院、御史台、翰林、国史、集贤院诸臣审订。至治三年又经枢密副使完颜纳丹、侍御史曹伯启等修订完成,定名为《大元通制》。
《大元通制》共八十八卷,其中包括诏制九十四条,条格一千一百五十一条,断例七百一十七条,令类五百七十七条,共计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分为名例、卫禁、职制等二十一类。原书已佚,现在只能从《元史·刑法志》中了解它的基本面目。《通制条格》作为《大元通制》的一部分,原书三十三卷,现存二十二卷。包括下列十九部分的内容。即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道、营膳等。共计六百四十六条。其中不少条取自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由中书参知政事何荣祖纂辑的《至元新格》。它反映了元初以来历朝颁布的有关法令条画,是研究元代中前期行政法规、典章制度、社会状况的重要历史资料。
《通制条格》虽然只保存了《大元通制》的不到百分之六十的条目,而且其中有些条目是针对个别事例临时制订的指令,但仍然反映了元代立法状况。它既包括了《至元新格》的不少条目,又是后来制订《至正条格》的基础,更可见其珍贵的资料价值。
《通制条格》自一九三○年由北平图书馆影印明初墨格写本六册出版后,有日本冈本敬二《通制条格研究译注》三册,以及浙江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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