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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考异》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2021-05-05 21:05:49

  考证著作。一百卷。清钱大昕撰。成书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

  钱大昕,字晓征,号辛楣,又号竹汀居士,晚称潜研老人。生于雍正六年(1728年),卒于嘉庆九年(1804年),江苏嘉定人。乾隆十六年(1751年)召试举人,授内阁中书。十九年二甲第四十名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旋擢任右春坊右赞善,累充乡试主考官,入直上书房,迁詹事府少詹事。乾隆四十年,丁父艰,服阙,又丁母艰,病不复出。

  大昕幼慧,善读书,能发古人所未发。博学,研精经、史,于经义之聚讼难决者,皆能剖析源流。文字、音韵、训诂、天算、地理、民族、金石以及左人爵里、事实、年龄,了如指掌。他参与翻译西人《地球图说》,并参与清廷官修的《音韵述征》、《续文献通考》、《续通志》、《一统志》诸书,著有《唐石经考异》一卷、《经典文字考异》一卷、《声类》四卷、《唐书史臣表》一卷、《唐五代学士年表》二卷、《宋学士年表一卷》、《元史氏族表》三卷、《元史艺文志》四卷、《三史拾遗》五卷、《清史拾遗五卷》、《通鉴注辨证》三卷、《四史朔闰考》四卷、《疑年录》三卷、《潜研堂文集》五十卷、《潜研堂诗集》二十卷、《潜研堂金石文跋尾》二十五卷、《养新录》二十三卷、《恒言录》六卷、《竹汀日记诗钞》三卷,以及《廿二史考异》一百卷。

  《廿二史考异》,对《史记》、《汉书》、《后汉书》、《续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唐书》、《旧唐书》、《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二十二部史籍,进行了考证。

  大昕自称,他从青年时便爱好史籍,成进士后,“尤专斯业,自史汉迄金元,作者廿有二家,反覆校勘,虽寒暑疾疢,未尝少辍。偶有所得,写于别纸。”乾隆三十二年,乞假归里,稍予编排,年有增益。以后在讲学中,大昕又与学人时加讨论。“间与前人暗合者,削而去之。或得于同学启示,亦必标其姓名。郭象、何洁盛之事,盖深耻之也。”足见他治学的严谨。

  大昕认为,阅读史籍并非易事。他说,“夫史之难读久矣。司马温公撰〈资治通鉴〉成,惟王胜之借一读。它人读未尽十纸,已欠伸思睡矣。况廿二家之书,文字烦多,义例纷纠。舆地则今昔异名,侨置殊所,职官则沿革迭代,冗要逐时;欲其条理贯串,了如指掌,良非易事。”在他看来,史籍非一家之书,“实千载之书。祛其疑,乃能坚其信。指其瑕,益以见其美。拾遗规过,匪为龁前人,实以开导后学。”(序)

  钱大昕反对那种言不及义的繁琐考据。他说,“世之考古者,拾班范之一言,擿沈肖之数简,兼有竹素烂脱、豕虎传伪。易斗分作升分,更予琳为惠琳,乃出校书之陋,本非作者之諐,而皆文致小疵,目为大创,驰骋笔墨,夸曜凡庸,予所不能效也。”同时,他也反对脱离具体历史条件的空泛议论。他说,“更有疏措大,辄以褒贬自任,强作聪明,妄生疻痏,不卟年代,不揆时势,强人以所难行,责人以所难受。陈义甚高,居心过刻,予尤不敢效也。”《廿二史考异》是钱大昕的历史考证主张之体现。有例如:

  卷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楚项条:“别项于楚者,义帝虽项氏所立,羽不为义帝用也。见项梁与沛公起兵,皆在陈涉未败之前,其后权奉义帝,不得竟系于楚。”又《高祖功臣侯年表》的曲周条,“索隐云,县名,属广平。案,〈汉志〉曲周县,武帝建元四年置。盖景帝之世,郦寄以罪免,国除为乡,至孝武,复置为县。”

  卷五,《史记·滑稽列传》,威王八年,楚大发兵加齐条,“按,世家及表,是年齐楚无交兵事。此传之言,多不足信”。

  卷十,《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七年诏郡国出系囚见徒免为庶民条:“按章怀注,范史避太宗讳,民字皆改为人。如《光武纪》,兆人涂炭、为人父母、祖宗之灵、士人之力,是也。今本仍作民者,则宋以后校书者回改。然亦有不当改而妄改者。如建武七年,诏出国出系囚见徒,免为庶民。十一年,启敢灸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灸灼者为庶民。十二年,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县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十三年,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十四年,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殇帝延平元年,诏宗室坐事没入宫者,今悉免遣,及掖庭宫人,皆为庶民。此庶民本当作庶人,校书者不知庶民与庶人有别,而一例改之。然建武五年,诏郡国出系囚见徒,免为庶人。六年,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此两处仍未改也。凡律言庶人者,对奴婢及有罪者而言,与他处泛称庶民者,迥乎不同。今本有改有不改,由当时校书不出一手故尔。”

  从上列三条可知,大昕的《考异》,论寓于考辨之中。《光武纪》郡国出系囚免为庶民条,集东汉光武有关免奴为良的诏令,便于人们对东汉社会与奴婢问题的研究,并不限于民字的避讳之辨证。梁启超认为,钱大昕“最详于校勘文字,解释训诂名物,纠正原书事实讹谬处亦时有。凡所校考,令人涣然冰释”。(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十五)梁启超之评,可为确评。如卷五十二,《唐书·长孙无忌传》,太子承乾废立晋王、以无忌为太子太师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三品自此始条,对同三品考证令人冰释。他写道,“案,(太宗纪),贞观十七年四月,立晋王治为皇太子,特进肖瑀为太子太保,李勣为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宰相表)亦止载肖瑀李勣二人。其对无忌为太子太师,房乔为太子太傅。《纪》、《表》皆不书者,非宰相之职,例不当载也。《百官志》,其后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亦不举无忌。然则《无忌传》立,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殆误矣。吴氏纠谬,谓《宰相表》有阙文,盖考之未审。”

  《廿二史考异》,为清代史学名著,在史学史上占有其应有的篇章。收入《潜研堂全书》、嘉定钱氏《潜研堂丛书》、《广雅书局丛书》、《丛书集成初编》。

  《廿二史考异》,常见有广雅丛书本,光绪二十年(1894年)广雅书局本。一九三七年,上海商务印书局出版了断句铅印本,一九五八年,又印行重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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