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画论著。四卷。明唐志契撰。成书于明末。书前有天启七年(1627年)序文。
唐志契,字玄生、一作元生,又字敷五。生于明万历七年(1579年),卒于清顺治八年(1651年)。海陵(今江苏泰州)人。幼年始即耽于绘画,史载其“不学而能”。常游名山大川,画风秀润清逸,颇具元人意趣。
《绘事微言》第一卷为唐氏自撰,凡五十一则,各有标题,如“画尊山水”、“画名”、“传授”、“画以地异”、“山水写趣”、“写画要读书”、“画不可苟”、“画要看真山真水”等等,俱为作者有关山水画的创作、观察、鉴赏、收藏等方面的经验和评论。其余三卷为集录古人旧说,包括自南齐谢赫始、至明代各家画论,间有删节。
《绘事微言》卷一,历来受到诸评家赞誉,被认为“其所自论,尤多心解”,“颇得六法之蕴”,“独抒所见,颇多发明,于画学深有裨益”。唐志契在这一卷中详尽发挥了自己的艺术主张,他认为“写画须要自己高旷”,强调艺术家自身的修养,并重视师法自然,提出“画要看真山真水”,“画不但法古,当法自然”,“徒模仿旧人栈道瀑布,终是模糊丘壑,未可便得佳境。”从而在明末,摹古之风日上的时代里,依然恪守“外师造化”的基本原则。同时唐志契还将师古与师自然有机地结合到一起,他认为学习古人就要学古人目师丘壑的创作态度,他提出:“古人亦不过于真山真水上探讨。若仿旧人者,而只取旧本描画,那得一笔似古人乎?”唐志契的师法自然又颇具“中得心源”的底蕴,主张“自然山情即我情,山性即我性。自然水情即我情,水性即我性。或问山水何性情之有?不知山性虽止,而情态则面面生动;水性虽流,而情状则浪浪具形。”
《绘事微言》以“理”为要旨,认为若理不明,纵使笔墨遒劲洇润,仍不为可法可传之作。反之,“理与笔兼长,则六法兼备,谓之神品。”唐志契书中谈及的绘事理法,自“气韵生动”、“古今优劣”到“云雨风烟”、“碎石点苔”,无不涉猎。
《绘事微言》主要版本有《文澜阁四库全书》本。收入《画论丛刊》、《中国画论类编》。另有人民美术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刊行的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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