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盖凡人之起居、饮食、动作之小事,至于修身为国家天下之大体,皆自学出,而无斯须去于教也。其动于视听四支者,必使其洽于内;其谨于初者,必使其要于终。驯之以自然,而待之以积久。噫!何其至也。故其俗之成,则刑罚措;其材之成,则三公百官得其士;其为法之永,则中材可以守;其入人之深,则虽更衰世而不乱。为教之极至此,鼓舞天下,而人不知其从之,岂用力也哉!
及三代衰,圣人之制作尽坏,千余年之间,学有存者,亦非古法。人之体性之举动,唯其所自肆,而临政治人之方,固不素讲。士有聪明朴茂之质,而无教养之渐,则其材之不成,固然。盖以不学未成之材,而为天下之吏,又承衰弊之后,而治不教之民。呜呼!仁政之所以不行,贼盗刑罚之所以积,其不以此也欤!
宋兴几百年矣。庆历三年,天子图当世之务,而以学为先,于是天下之学乃得立。而方此之时,抚州之宜黄犹不能有学。士之学者皆相率而寓于州,以群聚讲习。其明年,天下之学复废,士亦皆散去。皇佑元年,会令李君详至,始议立学。而县之士某某与其徒皆自以谓得发愤于此,莫不相励而趋为之。故其材不赋而羡,匠不发而多。其相基会作之本末,总为日若干而已,何其周且速也!当四方学废之初,有司之议,固以谓学者人情之所不乐。及观此学之作,在其废学数年之后,唯其令之一唱,而四境之内响应,而图之如恐不及。则夫言人之情不乐于学者,其果然也与?
宜黄之学者,固多良士;而李君之为令,威行爱立,讼清事举,其政又良也。夫及良令之时,而顺其慕学发愤之俗,作为宫室教肄之所,以至图书器用之须,莫不皆有以养其良材之士。虽古之去今远矣,然圣人之典籍皆在,其言可考,其法可求,使其相与学而明之。若夫正心修身,使一人之行修移之于一家,一家之行修移之于乡邻族党,则一县之风俗成,人材出矣。教化之行,道德之归,非远人也,可不勉与!县之士来请曰:“愿有记。”其记之。
(选自《曾巩集》,有删节)
译文:
大凡人的起居、饮食、动作这一类的小事,直至修身养性、管理国家的本领,都从学习中得来,而且片刻也离不开学习。那些耳目和四肢要做的事情,一定要让它和内心协调一致;在开始就谨慎对待的地方,必然要把它贯彻到底。根据习性使他们循序渐进,用日积月累的良好习惯促使他们成功。哎呀,这是多么周到啊!所以良好的风气形成之后,刑法就搁置不用了;那样的人才培养成功,三公、百官就有了可用的文人;把它作为法式坚持不懈,中等资质的人就可以做到安分守己;它深入人心,即使经历衰败的年代,人们也不会动乱。进行教化(教育)的极限达到这样的地步,鼓舞天下人,但人们却意识不到(不知道)自己跟着它走,哪里用得着用强制手段(强力)啊!
等到夏商周三代衰落之后,圣人创设的教育制度全部被破坏。一千多年之间,虽然教育有存留的,但也不是古代的方法了。人们的本性举止,只管随心所欲。当官治理民众的方法,本来就一向没有研讨练习。读书人具备聪明厚道的资质,如果没有受到教育的熏陶,那么他们就不能成才,确实如此。用那些尚未成就的人才去做天下的官吏,又处在世道哀微凋敝之后!去治理没有受过教化的百姓。哎呀!仁政不能推行的原因,贼寇强盗案件累积的原因,难道不是因为这些吗?
宋朝建立几百年了。庆历三年,天子考虑当世的事情,把振兴教育当做首要事务,因此天下各地的学校才得以设立。但这个时候,抚州的宜黄县仍然没有学校。那些读书的学子们都一起寄居在州府的学校里,聚集在一起,讲论演习。第二年,天下各地的学校再次废止,学子们也就离散而去。皇佑元年,适逢县令李详到任,才商量设立学校,而县中读书人某某和他的追随者(门徒),都以为在这件事情上要发奋努力,没有人不互相勉励,争着去做兴办学校这件事。所以所需建材不摊派还有剩余,工匠不征调却有超额。它选地址,并行施工,从头到尾,一共采用若干天。这是多么周到又迅速的啊!当各地学校刚]刚废弃,官员在讨论兴办学校的时候,坚定地认为读书人从内心是不想学习。等到看这所学校的创办,在它被废弃多年之后,只是它的县令一个倡议,全县内的百姓就立即响应,而且付诸实施都像是害怕来不及。那么那些说人们不想学习的话,难道真的是这样吗?
宜黄县求学的人中本来就有很多优秀的学子。而李君担任该县县令,威望得到树立,仁爱得到彰显,诉讼平息,政事大有起色,他的管理又好。趁着好县令在任的时候,如果随着当地向往习、发奋读书的风气,那么,建成的房屋校舍这些场所,以至图书、器物、用具这些必需品,没有不是用来培养据有良好资质的学予的。尽管古代距离现在很遥远了,但是圣人的典籍依然存世,他们的言论还可以考据,他们制定的那些法则已然可以求取,让学子们共同学习并理解它。如果使内心纯正,修养好自身,推广到一家;一家的品行得到修明,再推广到乡里邻里、同一族的亲戚中去。这样,整个县里的风俗就会形成了,人才就涌现出来。教化的推行,道德的归属,并不远离人世啊。能够不勉励吗?宜黄县的学子来请求说:“希望有一篇记。”我于是就记写下这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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