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州军政坏驰,诸卫卒骄惰不教,军校蚕食其廪赐,前守不敢谁何。轼取贪污者配隶远恶,缮修营房,禁止饮博,军中衣食稍足,乃部勒战法,众皆畏伏。然诸校业业不安,有卒史以赃诉其长,轼曰:“此事吾自治则可,听汝告,军中乱矣。”立决配之,众乃定。会春大阅,将吏久废上下之分,轼命举旧典,帅常服出帐中,将吏戎服执事。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至。轼召书吏使为奏,光祖惧而出,讫事,无一慢者。定人言:“自韩琦去后,不见此礼至今矣。”契丹久和,边兵不可用,惟沿边弓箭社与寇为邻,以战射自卫,犹号精锐。故相庞籍守边,因俗立法。岁久法弛,又为保甲所挠。轼奏免保甲及两税折变科配,不报。
【译】定州军政废弛,各卫戍士兵骄横懒惰缺乏训练,军官们克扣他们的军饷和赏赐,以前的太守不敢查问。苏轼把贪污的人发配到远恶之地,缮修营房,禁止饮酒赌博,军中衣食稍见充足,于是约束军队训练作战方法,众人都畏惧服从。但各军校紧张不安,有个军中小吏来告发长官贪赃,苏轼说:“这事由我来处理是可以的,听你告发,军中就要乱了。”立即把他发配远处,众人由此安定。正逢春季大阅兵,将吏们长期失去了上下级的规定,苏轼命令恢复旧有的规定,主帅穿便衣走出帐中,将吏们穿军衣奉行差事。副总管王光祖自认为是老将,感到羞耻,称病不到。苏轼叫来书吏写奏章,王光祖害怕而出来,直到阅兵完毕,没有一人怠慢。定州人说:“自从韩琦走后,好久不见这礼制了。”宋朝和契丹和平已久,边界士兵不可使用,只有沿边的弓箭手和敌人靠近,用射箭自卫,还号称精锐。已故宰相庞籍镇守边界,根据当地风俗立法。年久后法制废弛,又被保甲法所扰乱。苏轼奏请免去保甲及两税折合摊派的办法,朝廷不予答复。
【原】绍圣初,御史论轼掌内外制日,所作词命,以为讥斥先朝。遂以本官知英州,寻降一官,未至,贬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居三年,泊然无所蒂芥,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又贬琼州别驾,居昌化。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药饵皆无有。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犹谓不可,轼遂买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独与幼子过处,著书以为乐,时时从其父老游,若将终身。
【译】绍圣初年,御史论奏苏轼掌管起草内外诏令的时候,所作的文辞命令,认为是讥讽斥责先朝。因此按本官任英州知州,不久降一官级,还未到任,又贬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安置惠州。住了三年,他淡然处之毫不计较,对人不论贤才或是平民,都能得到他们的欢心。又被贬为琼州别驾,住在昌化。昌化,是以前的儋耳,不是人所能住的,药品都没有。苏轼起初租官房居住,有关官员还认为不可以,苏轼就买地筑屋,儋耳人就搬运砖土来帮助他。他独自和小儿子苏过一起住,用写书来自娱自乐,时常和当地父老一起游玩,好像要在这里终老。
【原】徽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团练副使,徒永州。更三大赦,遂提举玉局观,复朝奉郎。轼自元佑以来,未尝以岁课乞迁,故官止于此。建中靖国元年,卒于常州,年六十六。
【译】徽宗即位,移居廉州,改任舒州团练副使,又移至永州。又经过三次大赦,就提举玉局观,恢复朝奉郎。苏轼从元佑以来,从未因每年考绩要求升迁,所以官职仅止于此。建中靖国元年,在常州去世,享年六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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