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学 > 红楼梦 > 红楼研究

论《红楼梦》——旧时真本(二)

2021-02-20 17:10:26

  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二)

  红楼文化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种,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见“四详”),有许多异文,如薛蟠听说柳湘莲跟着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场,可见上一回内柳湘莲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与今本不同。还有第六十六回甲,因为甄士隐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后作强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莲一干人”,显然《风月宝鉴》初收入此书时,柳湘莲没削发出家,只悄然离京,后回再出现,已经落草为盗。

  戚本第七十回“宝玉因冷淡了柳湘莲”这句是指第六十六回柳湘莲打听尤三姐品行如何,与宝玉谈话间有点轻微的不愉快,虽然柳湘莲立刻道歉,此后没见面。这该是第六十六回甲,回末尤三姐自刎后,柳湘莲离开小花枝巷,没往下写他去何处。直到第七十回,宝玉还不知道他已经出京,只知道尤三姐自杀了,而他自己与湘莲之间有那么点芥蒂,也是他耿耿于心的许多心事之一。此后改写第六十六、六十七回甲,落草改出家,就把“冷淡”改为“冷遁”。回目是“冷二郎一冷入空门”,“冷二郎遁入空门”浓缩为“冷遁”,这名词生硬异常,如果不是与“冷淡”谐音,不会想起“冷遁”二字。

  宝玉思慕太多,而又富于同情心与想像力,以致人我不分,念念不忘,当然无法专心工作,穷了之后成为无业游民。在第一个早本内,此书是个性格的悲剧,主要人物都是自误。

  此本没有贾雨村,凤姐也未代雨村好友冷子兴说情,带累贾琏。看来贾琏并未休妻。“阿凤是机心所误”,只是心力消耗过甚,旧病复发而死。

  甄士隐的《好了歌》内有:“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甲戌本批:“贾兰贾菌一干人。”但是批的已经不是第一个早本了,宝钗早死已经改去——“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批:“宝钗湘云一干人。”

  最初的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贾兰不是个闲角,显然是此回固有的,而不是家宴列席众人中后加的一个名字。贾菌只出现过一次,第十三回秦可卿丧事,族人大点名点到他(戚本作贾茵),排名在贾兰之下,倒数第二,想必比贾兰还小。该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时新添的一个人物。第一个早本内,贾家如果中兴,也只是贾兰一人。似应有中兴,否则贾兰这人不起作用。此书确实做到希腊戏剧的没有一个闲人,一句废话。

  但是贾兰发达也应在宝玉死后,因为宝玉显然并没得到他的好处。所以写宝玉湘云的苦况一直写到宝玉死去为止。这结局即使置之于近代小说之列,读者也不易接受。但是与百回《红楼梦》的“末回情榜”、“青埂峰下证了情缘”一比,这第一个早本结得多么写实、现代化!从现代化改为传统化,本来是此书改写的特点之一。艺术上成熟与否当然又是一回事。

  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的共四种,内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传最广,连端方本续书人这老北京也买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旧本”之二。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看《胡适文存》上的一篇红楼梦考证,大概也就是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手边无书,可能记错了——传说有个“旧时真本”写湘云为丐,宝玉做更夫,雪夜重逢,结为夫妇,看了真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这位续书人改编得确是有一手,哀艳刺激传奇化,老年夫妇改为青年单身,也改得合理,因为是续八十回本,当然应有抄家,所以青年暴贫。而且二人结合已是末回卷终,并无其他的好下场,仿佛成为一对流浪的情侣,在此斩断,节拍扣得极准,于通俗中也现代化,甚至于使人有点疑惑——会不会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写抄没,一直难产,久久胶着之后,一度恢复续娶湘云的情节,不过移到抄家后?

  第一个早本内鳏居多年后续娶孤苦无依的湘云,不能算是对不起黛玉。改为在这样悲惨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结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为什么要改宝玉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过夜也尽有机会遇见乞丐。现代的嬉痞也常乞讨,而看街兵需要侍候过往官员。宝玉最憎恶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还是别人代续的。

  第一个早本源久流长,至今不绝如缕,至少有一部分保存到本世纪四○年间,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红楼梦》倒早已影踪全无。除了因为读者大众偏爱湘云,也是因为此本结局虽惨——与无家可归捡煤渣一比,后期的“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不过是有些小户人家的常情——到底较有人间味,而百回《红楼梦》末了宝玉与贾雨村先后去青埂峰下,结在禅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样笔调枯淡。历来传抄中楔子被删数百字都没人理会,可见不为读者所喜。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混为一谈,以为至少有一个异本,不过记载繁简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节,据以续补,除了做看街兵是附会,而宝玉湘云鳏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急改进呈御览,照例替内廷讨吉利。结合本来可有可无,不结合反而更主题严肃——抗议当时统治阶级的残暴,宝玉湘云抄家后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从这大杂烩上推测八十回后的情节,又根据一道没看仔细的奏章,以为曹雪芹将发卖李煦的妇孺的事“结合了他本身的经历见闻”,写史家抄没时,“湘云等妇女被指派或‘变价’为奴为‘佣’”;宝玉那只麒麟曾经第二次失落,被卫若兰拾了去,湘云流落入卫若兰家,见麒麟泪下,若兰问知是宝玉的表妹,骇然,大概由于冯紫英的助力,代访到宝玉下落,“于是二人遂将湘云送到可以与宝玉相见之处”,[按:指射圃,因为下文揣测脂砚等惧祸,抽去反抗当时统治阶级的狱神庙回与“卫若兰射圃文字”,所以独这两部分“迷失无稿”——显然认为射圃是秘密相会的地点。]撮合宝玉湘云成为患难中的夫妻(《〈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一页)。用两个贵公子做救星,还是阶级意识欠正确。

  前面列出的“旧本”之五,是个八十回本,未完,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这当然是循第二十八回的线索,回内元妃端午节赏赐的节礼独宝玉宝钗的相同,黛玉的与别的姊妹们一样。事实是这伏笔这样明显,甚至于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够在八十回后主张这头亲事。

  但是如果是这样,宝玉虽然不得不服从,心里势必怨恨,破坏了他们姐弟特别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遗命,那就悱恻动人,更使宝玉无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红玉的名字:“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红玉郁郁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怀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儿痨死的”,就必须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时候,病中与宝玉同睡在暖阁里,麝月也怕老嬷嬷们担忧“过了病气”,可见从前人不是不知道传染的危险。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问题还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关心她这爱弟的健康。黛玉是贾母从小带大的,所以贾母不忍心拆散她与宝玉。元妃只见过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贾母死后宝黛的婚事也可能有变局,第五十七回紫鹃就虑到这一层。但是这样一来,又是王夫人做恶人。这究竟不比逐晴雯,会严重地影响母子感情。

  早本宝钗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见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经不很早,《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此回已经又改写过一次了。可见早本没有王薛是近亲的这一重关系,显然不预备写王夫人凤姐看中宝钗,想培植母家势力——这与王夫人的个性也不合。此后改为近亲,大概是因为不然长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缘出于元妃的主张,照理是最合适的安排。而且绚烂的省亲给宝玉带来了大观园,同时也留下了这么个恶果,不到半年就在节礼上透了消息,极富于人生的讽刺。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元妃不过是王妃,地位不够崇高。王妃晋级,想必就是为了这原因。

  怎见得不是别人根据第二十八回的线索,改写八十回本末尾?因为八十回本未完,别人尽可以续书,写八十回后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病逝,何必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回前总批有“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但是除了此回这一次,第二十三回后这五回都没提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此回描写宝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等句,与诗联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复,因为隔的年数太多。

  回内宝玉说出一个奇异的药方,凤姐附和,证明他不是信口开河。

  宝玉向林黛玉说道:“你听见了没有?难道二姐姐也跟着我撒谎不成?”

  ——各本同

  称凤姐为“二姐姐”,与迎春混淆不清。

  书中人当面称呼兄嫂不兴连名字,例如第十三回凤姐称贾珍“大哥哥”,贾瑞向她提起贾琏,也称“二哥哥”。宝玉平时只叫凤姐“姐姐”,对别人说起才称“凤姐姐”。此处称“二姐姐”是跟着贾琏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称做“二妹妹”。但是叫凤姐“二姐姐”,叫迎春什么?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当时还没有贾赦邢夫人,贾家只有贾政一房,贾琏可能是堂侄(见“四详”)。第二十八回也写得极早。是否起初也没有迎春,因此叫凤姐“二姐姐”?那这“二”字就是个漏网之鱼了。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宁府。惜春原是贾政幼女,自有宁府后才改为贾珍的妹妹(见“四详” )。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又一迹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报告探春:

  “四姑娘房里小丫头彩儿的娘,现是园内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听见了问着他,他说的话也不敢回姑娘,竟要撵出去才好。”探春道:“怎么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厅上姨太太处去了,顶头看见,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来。”探春道:“怎么不回二奶奶?”平儿道:“不回去也罢,我回去说一声就是了。”探春点点头道:“既这么着,就撵出他去,等太太回来了再定夺。”

  惜春的丫头都是从东府带来的,丫头的母亲也是宁府奴仆,不会在大观园内当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应当问一声,是东府的人,就该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画一样,要等尤氏来处理,李纨凤姐探春都不会擅自发放。显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还是探春的异母妹,当时还没有宁府。此回与下一回都是写宝玉的生日。此回湘云醉眠芍药,下一回占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写得极早,回内元春还是个王妃;大概与此回本是一回,后来扩充成两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贾政的女儿?

  前面提起过,宝玉起初与元春只相差一岁。如果迎春也是贾政的女儿,只能是庶出。惜春本来是贾政幼女,不是孤儿,但是至少是早年丧母,才养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详”推测她也许是周姨娘的女儿,是错误的。迎春也死了母亲,而与惜春不应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贾政亡妾所生,加上赵姨娘以及与赵姨娘作对照的周姨娘,贾政姬妾太多——今本将他与姬妾众多的贾赦对照,正如迎春反衬出探春的才干——因此迎春不会是贾政的女儿。她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赏灯家宴有迎春而没有贾赦夫妇,想必是因为回内迎春制的灯谜是后添的,所以没忘了在席上也连带添上迎春。

  第一个早本就我们所知,已经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为这时候还没有甄士隐贾雨村与英莲——与第六十三回。写第二十八回时,仍旧只有贾政一房,没有贾赦夫妇与迎春,但是元春已经改为皇妃,赏赐的节礼暗示后文元妃主张金玉联姻。

  一七五四本前,书名“红楼梦”时,黛玉死后宝玉才定亲。明义《题红楼梦》诗有:“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第一个早本内大概也是这样,此后改为奉妃命定亲后黛玉才死。至书名“红楼梦”时已经又改了回来。为什么要改回来?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这一点一直就是这样——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灯谜预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联姻的本子里,遗命没有宣布,因为贾家给贾妃戴孝是国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说穿了需要回避,种种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则婚后与黛玉相处,实在无法下笔。宝玉婚后不会像贾琏那样与别房妇女隔离——贾母离不了他,与黛玉不免天天在贾母处见面。他们俩的关系有一种出尘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气了。仅只定了亲,宝钗不过来了,宝黛仍旧在贾母处吃饭,直到黛玉病倒,已经十分难堪——为了宝玉定亲而病剧,照当时的人看来,就有不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临终向紫鹃自剖,斯文扫地。

  要替黛玉留身份,惟有让她先死,也免得妨碍钗黛的友谊,尽管宝钗对婚事也未见得愿意。她对宝玉虽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这早本怎么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中叶以后,八十回抄本《石头记》是有市价的,所以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销售。等到书主发现上了当,此本倒比今本有结尾,使读者比较满足,也许因此不忍抽换成为今本。

  最后还有最怪的一个“旧本”之六:

  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声,声音甚熟习,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札记》(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

  在这本子里,宝玉出家为僧,但是并没有到青埂峰下“证前缘”,回到神话的框子里,而是极平凡地乞讨斋饭。

  程本写宝玉走失后,贾政看见他一次,已经做了和尚,与二仙偕行,神出鬼没。于是袭人别嫁。当时家境也还过得去,抄家荣府只抄了贾赦一房,一切照旧,因此袭人嫁人并不是为了生活。此本写袭人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是说在贾家十分穷苦,与程本的情况不合。宝玉成了仙再来化斋,除非是试她的心——还有什么可试的?而且也不会死了。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的结局,年代早于程本,因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响的。

  程本后四十回的作者写袭人嫁蒋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罗的暗示与第六十三回袭人的签诗“桃红又是一年春”。看过删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总批的人,知道袭人后来与蒋玉菡一同供养宝玉宝钗,也未必一定照这条线索续书,因为也许觉得这样宝玉太没志气了。但是此本宝玉与已做他人妇的袭人同死,岂不更没出息?程本的袭人在宝玉失踪,证实做了和尚之后嫁人,已经挨骂。原著内宝玉没出家她倒已经出嫁了,太与当时一般的观点不合,所以几乎可以断言没一个续书人会写宝玉与背弃他的失节妇同死——太不值得。而且为了黛玉出家,倒又与袭人做同命鸳鸯,岂不矛盾?

  但是书中两次预言宝玉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为袭人而发。袭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袭人虽然没死,他也失去了她。

  宝玉四周这许多女性内,只有黛玉与袭人是他视为己有的,预期“同死同归”(第七十八回)。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当然她们俩的关系是通过宝玉。

  那样爱晴雯,宝玉有一次说她:“明儿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分明预备过两年就放她出去择配。一语刺心,难怪晴雯立刻还嘴,袭人口中的“我们”又更火上浇油。

  提起晴雯来,附带讨论明义《题红楼梦》诗有一首: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这是倒数第四首。上一首咏晴雯: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下一首粗看是咏黛玉初来时睡碧纱厨。周汝昌举出下列疑点:

  “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厨,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

  三、宝黛幼时同室而未同榻。‘梦魂多个帐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

  周汝昌因此认为这首诗是写八十回后的宝钗,指宝玉婚后没与她发生肉体关系(《〈红楼梦〉新证》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页)。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后,

  一时铺床,袭人不得不问“今日怎么睡?”宝玉道:“不管怎么睡罢了。”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他越发自尊自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且有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中带血,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责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一回还是袭人睡在外床,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边睡去。’……伏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

  暖阁大概就是墙壁上凹进去一块,挖出一间缺一面墙的小室,而整个面积设炕,比普通的炕聚气,所以此节麝月说“那屋里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时的卧室。暖阁上也挂着“大红绣幔”(同回太医来时),夜间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鹃“坐在暖阁里,临窗作针黹”。潇湘馆的暖阁有窗。

  《芙蓉诔》中有“红绡帐里,公子多情”;又写晴雯去后,“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息”。“娇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难。

  “梦魂多个帐儿纱”,是睡梦中也都多嫌隔着层帐子。此句与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么又隔着帐子?只有晴雯有时候同榻,也有时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红楼梦》也许曾经实写隔帐看她的睡态,今本删了。

  上一首诗写晴雯屈死,此诗接着代晴雯剖白,虽“同室榻”,并无沾染。称十六岁的少女为“红粉佳人”并无不合,尤其是个“妖妖”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语)。如果是写宝钗婚后,夫妇当然“同室榻”,为什么“不妨同室榻”?

  宝玉对宝钗丰艳的胴体一向憧憬着。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总批有:“宝玉忘情露于宝钗,是后回累累忘情之引。”“忘情”不会是指婚后——婚后忘情“露于宝钗”有什么妨碍?——因此八十回内应当还有不止一次,但是并没有,想必像“回回写药方”一样,嫌重复删掉了。总之,婚后宝玉决不会用这方式替黛玉守节。

  结在宝玉袭人之死上的异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护人面桃花故事——因为怡红夜宴占花名,袭人是桃花——虽然套得稚拙可笑,仍旧透露袭人的复杂性——以为忘了宝玉,一见面往事如潮,竟会心脏病发,或是脑溢血中风倒毙。宝玉也同样的矛盾,出了家还是不能解脱。第一个早本那两句批仍旧适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宝玉不能悟也”。结局改出家,是否有过这么个“半途屋”(half-way house)——美国新出狱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桥梁?宝玉至死只是个“贫僧”,“缁衣乞食”,也继承第一个早本的黯淡写实作风。关于此本的资料实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来,还是可能是个早本,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太虚幻境,有宁府,有卫若兰。从太虚幻境的册子曲文上,我们知道卫若兰早死,湘云没有再嫁。既然没有再醮宝玉,显然宝玉与湘云偕老的结局已经改为出家。

  太虚幻境的画册歌词预言宁府是贾家获罪的祸首。因此书中有了宁府,就有获罪的事。出了事就穷了下来,不必一直等到宝玉晚年。所以宝玉出家的时候年纪还轻。

  最初书中只有贾政一房,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有了宁府,奉元妃命金玉联姻的早本却还没有贾赦这一房。因此奉妃命联姻的本子结局还没改为出家。那是个八十回本,八十回后应当还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第一个早本已有袭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书名“红楼梦”期总批,内引“后卅回”“薛宝钗借辞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回目,并透露此回袭人已去。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个早本。第一个早本内宝钗嫁后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内袭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是宝钗容不得人。但是袭人嫁人要趁年轻,不在宝钗生前,也在死后不久。宝钗死后多年,宝玉才穷得无法度日,所以袭人离开他的时候,生活还不成问题。

  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改了贾家获罪骤衰,因此袭人嫁蒋玉菡时业已家境贫寒,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似乎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非常现实。

  有个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旧抄本——一开头就说:“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宝玉偕老者,史湘云也。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写得宝玉钟情于黛,如许深厚,不可再有续娶之事,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于篇目特点之。”

  末两句是“自传说”,认为此书全部纪实。删去这两句,似乎就是结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为了忠于黛玉,出了家化斋遇袭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宝黛的故事。

  我想这是因为袭人之去是作者身历的事,给了他极大的打击、极深的印象。而宝黛是根据脂砚小时候的一段恋情拟想的,可用的资料太少,因此他们俩的场面是此书最晚熟的部分。第六十七回已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才有的,戚本此回已经又改写过,回内的宝黛也还不像作者的手笔。固然早本高低不匀,最初已有的怡红夜宴就精彩万分,第六十七回刚巧是波浪中的一个低槽。但也是宝黛的场面实在难写。结局初改出家的时候,宝黛之恋还不是现在这样,所以不专一,刚去掉了个湘云,又结束在宝玉袭人身上。等到宝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己的生命,爱情不论时代,都有一种排他性。就连西门庆,也越来越跟李瓶儿一夫一妻起来,使其他的五位怨“俺们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这七回,添写金钏儿这人物的时候改写过。除了少量的原文连批注一并保留了下来,此外全无回内批。加金钏儿在书名“红楼梦”期之前,至迟也是一七四○末叶,此后二十年来不会一直没批过。惟一可能的解释是后来作者再次改写这七回,抽换的几页上的批语当然没去抄录;然后直接交抄手誊清,也没交代抄手将保留的诸页上哪条夹批眉批双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这七回仍旧只有加金钏儿前的四条批注。固然作者一向不管这些细节,也可见他重视脂批的限度。

  这七回誊清后也没经批者过目,就传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这情况,与一七五四年脂砚“抄阅再评”,一七五六年畸笏“对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迟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狱神庙回等“五六稿”交人誊清时,畸笏也还看过。

  宝黛最剧烈的一次争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后好容易和解了又给黛玉吃闭门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宝玉激动得神志不清起来,以至于“肺腑言”被袭人听了去,才能够义正辞严向王夫人进言,防范宝黛。第三十四回宝玉打伤了之后黛玉来探视,加金钏儿时这一场曾经添写梦中向金钏儿蒋玉菡说“为你们死也情愿”,最后这次改写又改为向黛玉说“为这些人死也情愿”(见“三详”),感情于分散中集中,显示他们俩之间的一种奇异的了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预备添写一个宝黛场面——养伤时再度来探——所以回末“只听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忙叫快请”是新改的,与下一回回首不衔接。下一回还没改写就逝世了。写宝黛的场面正得心应手时被斩断了,令人痛惜。

  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后几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剧发生──除了紫鹃试宝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虽然强烈,也不是宝黛面对面,而是通过紫鹃。

  仿佛记得石印"金玉缘"上的一个后世评家太平闲人代为解释,说这是因为二人年纪渐长,自己知道约束了。这当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见此点确实有点费解──除非我们知道后部的宝黛场面写得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后改写的。

  逐晴雯后王夫人说:"暂且挨过今年一年,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庚本批注:"一段神奇鬼讶之文,不知从何想来。王夫人从来未理家务,岂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隐隐约约已有无限口舌,浸润之谮,原非一日矣。……""不知从何想来"难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袭人说过"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就恍然了。难怪批者没看见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是脂砚,根本没赶上看见。

  宝玉养伤期间,支开袭人,派晴雯送两条旧手帕给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泪都是为他流的,在帕上题诗。她有许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传递,于我可惧。"人是健忘的动物,今人已经不大能想像,以他们这样亲密的关系,派人送两条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传递",严重得像坠儿把贾芸的手帕交给红玉──脂砚所谓"传奸"。

  起先宝玉差晴雯送帕,"宝玉便命晴雯来,"句下各本批注:"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恃也。"这条批使人看不懂。第三十一回晴雯顶撞宝玉,语侵袭人,因为三回后她将要担任一项秘密使命,有把柄落在她手里,所以有恃无恐?

  我一直印象模糊,以为批者还在补叙那次争吵的内幕,"把柄"指晴雯窥破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四详"后,才知道这就像贾蓉预知鸳鸯借当,与红玉的梦有前知,都是由于改写中次序颠倒。此处经改写后,批者只把"后文晴雯放肆"的"后"字改了个"前"字。

  第三十四回题帕,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闹之前。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六回之后;加金钏儿时,将挨打与挨打余波这三回移前(见"三详")。当时保留下来的几节连着批注,因此那次改写的七回一清如水,没有回内批,除了旧有的寥寥四条。送帕题帕显然是加金钏前的原文,因为有一条批注。这条批提起晴雯吵闹,因此晴雯吵闹也是旧有的。所以这次大搬家还波及第三十一回,晴雯袭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之后。

  加金钏儿前的原文内容次序如下:茍袭人"步入金屋",黛玉湘云往贺,撞见宝钗绣鸳鸯;湘云回家(第三十六回)。啕宝玉挨打,养伤,送帕;题帕。(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大概只有一两回,加金钏后扩充,添写玉钏尝羹一回。)咮晴雯吵闹(第三十一回)──显然是因为妒忌袭人"步入金屋"。这不大合理,因为王夫人抬举袭人,晴雯再不服气也不敢发作。而且袭人"步入金屋"后,晴雯这两句精彩对白就不适用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后添写的。

  题帕一场感情强烈,但是送帕题帕也不是宝黛面对面。宝黛见面的场子,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数月内改写的。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宝玉房里去一个人,袭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守着打伤的宝玉,自己去见王夫人。此处"檀云"二字是加金钏儿那次改写的标志。添写金钏儿这人物,使晴雯的故事一分为二,晴雯改成孤儿,第二十四回"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出去","晴雯"改"檀云",檀云这名字陌生,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头名单上添上个檀云响应。可见挨打后王夫人传唤一节,这次也改写过。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各本句下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这是大搬家前的旧批,彼时显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那次谈话,第一次叫"我的儿"是因为袭人识大体,说老爷管教得对;第二次如下:

  王夫人听了这话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

  夸你,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所以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袭人道:"我也没甚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大搬家前,袭人本来已经"入金屋",与赵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这一段内又告密,王夫人只更夸奖了一番。加金钏时,挨打一场添出贾环报告井中淹死一个丫头的消息,所以此处也添写王夫人秘密问袭人,风闻是贾环进谗,她可曾听见。长谈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应:"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因应许"我自然不辜负你",伏下两回后擢升为子妾。这样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紧凑有力。

  这是这五六回颠倒搬位的主因。但是这次改写,前引的一段没动,所以忽略了"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这句应当删去,因为这件事还没发生。

  多年后,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在前引的这一段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先加王夫人这两句对白:"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袭人的建议,使王夫人大吃一惊,以为已经出了乱子,袭人又忙否认。大观园在书中这样重要,而有象征性,宝玉出园是袭人种的因,简直使袭人成为伊甸园的蛇。

  俞平伯指出逐晴雯后宝玉袭人谈话,"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全抄本、戚本作"疑他们",指袭人秋纹麝月结党排挤晴雯,罪嫌较轻,后来才删去"们"字。俞平伯认为作者与脂批不一定意见一致,这是一个例子。无疑的,早本袭人的画像光线较柔和,是脂批对她一味赞美的原因之一。

  第二十回宝玉替麝月篦头,被晴雯撞见,各本都有这条长批:

  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有(按:"在"误)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袭人去时显然宝玉已婚,但是袭人仍旧没过明路,否则不能称"出嫁"。

  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二尤母女:"我们家的规矩,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第七十二回赵姨娘要求贾政把彩霞给贾环作妾,贾政说:"……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怎么迟至宝玉婚后,袭人还没收房?倘是因贾赦贾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么能娶亲?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释暂不收房的理由:"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误)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报告贾母已代宝玉选定袭人,主要是因为袭人"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又重申暂不宣布的理由:"……二则宝玉再自(以)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

  满人未婚女子地位高于已婚的,因为还有入宫的可能性。因此书中女儿与长辈一桌吃饭,媳妇在旁伺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还有一层,王夫人不知道宝玉袭人早已发生关系。当时虽然还没有"结婚是恋爱的坟墓"这句名言,也懂得这道理,以为不圆房,袭人比较拿得住他。黛玉死后,宝玉想必更自暴自弃,娶宝钗后"流荡益甚"(端方本情节)。还是袭人最能控制他──也许有些妾妇之道宝钗不屑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注),与袭人之间的摩擦为时已久,成为一种意志的角力。袭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样以"走"来要挟,最后终于实行了。这局面大概是纪实的。曹雪芹长成在抄家多年后,与书中家境不同,"时值非常,一切从简",这样胶着迟迟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袭人虽然实有其人,嫁蒋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虽然被人轻视,名旦有钱有势,娶妻是要传宗接代的,决不肯马虎。花自芳早看出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兄妹俩死了母亲,又照老姨娘的例规领丧葬费,不会再去拿她冒充闺女。袭人又并不怎么美,与贾芸红玉同是"容长脸",戚本作"茏长脸",近代通用"龙长脸",专指男性,大概是高颧骨大圆眼睛、劲削的瘦长脸型。大人家出来的人身价虽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兴旺起来,未见得能容她帮贴旧主。要避嫌疑,也不会来往。

  书中袭人的故事的演变,不论有没有同死的一环,第一个早本内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那时候想必袭人之去也就是她的归结。后来添写她与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是否为袭人赎罪?她是否谗害晴雯,不确定,中伤黛玉却是明写(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渐的大道理,虽然钗黛并提,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玉并不接近。但是以袭人的处境,却也不能怪她。试想在黛玉手下当姨太太,这日子不是好过的。纳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换了宝钗,就行得通。

  宝玉最后将宝钗"弃而为僧",不能不顾到她的生活无著。如果袭人已经把他们夫妇俩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强了袭人对宝玉的母性,而宝玉不但后顾无忧,也可见他不是穷途末路才去做和尚。这该是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的主因。出家是经过考虑然后剃度的,不是突如其来被仙人度化了去,这也是一个旁证。

  这样看来,"花袭人有始有终"毫无事实的根据,完全是创作。

  第二十八回总批第一段如下: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各本同

  第二十八回来自次老的早本,结局已改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玉联姻,黛玉逝世,但是八十回后仍旧像第一个早本,宝钗死于产难,袭人别嫁,宝玉湘云偕老,贫极。所以写此回时还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

  直到一七五四年前的百回"红楼梦",此回蒋玉菡的汗巾还是绿色的,明义"题红楼梦"诗中称为"绿云绡"。一七五四本始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大红的染料。此回回目"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是一七五四本新改的,回内也修改了两次换系汗巾的颜色。一七五四前的回目想是"情赠绿云绡",对"红麝串"更工整。

  庚本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都是从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此回回前总批第一段该是一七

  五四本新写的,下一段"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则是保留的早本旧批。前五回内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

  总批说汗巾事件与红麝串写在一回内,是因为后文有袭人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这是附会曲解或缠夹。此回不过预言袭人嫁蒋玉菡,当时并不预备写他们夫妇俩供养宝玉宝钗。

  被袭人接回去香花供养,宝玉于感激之余,想必比狱神庙茜雪红玉的美人恩更不是味,不过以他与袭人关系之深,也都谈不上这些了。但是宝玉出家也未必与这无关。出家是离开蒋家,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到底还是一半为了袭人做和尚。

  最后把宝钗托了给她,也不枉宝钗一向是她的一个知己。

  "花袭人有始有终"这一回改写过,在那"五六稿"内,被借阅者遗失。袭人之去没有改写,百回"红楼梦"中有,作者逝后五六年还在,但是终于没保存下来。在我总觉得这是最痛心的损失,因为自从第一个早本起就有袭人之去,是后部唯一没改动过的主要情节,屹然不移,可以称为此书的一个核心。袭人的故事也是作者最独往独来的一面。

  总结上述,第三十一回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而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显然未与任何人同偕白首。"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始有太虚幻境。那回目是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因此冲突。

  八十回本内只有第十四回给秦氏送殡的名单上有卫若兰。秦可卿来自"风月宝鉴"。显然是收并"风月宝鉴"后才有卫若兰这人物。当时已有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预言湘云早寡,因此自有卫若兰以来,就是写他早卒。"白首双星"回目只能是指宝玉湘云。添写卫若兰后,第三十一回回目一度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终于还是保存原来的回目,另加卫若兰射圃文字,里面若兰佩戴的金麒麟是宝玉原有的那只,使麒麟的预兆应在他身上,而忽略了他未与湘云同偕白首,仍旧与回目不合。

  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

  庚、戚本批第二十二回宝玉二次悟禅机:"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坠落无成也",又批黛玉说他作的偈"无甚关系":"黛玉说无关系,将来必无关系。……可知宝玉不能悟也。"这口气是初看此书,还没看完。第一个早本结局没有出家。与湘云偕老的就是第一个早本。

  "石头记"指石上刻的记录,因此初名"石头记"时已有楔子。但是空空道人一节是后添的。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后,为了保存"情僧录"书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如果双关兼指宝玉,也是书名已改"情僧录"后。初名"石头记"时宝玉没做和尚。

  楔子里空空道人一节内提起"石头记",下注"本名",因为当时书名已改。但是卷首自述中,"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句内"石头记"下并没有批注"本名",可见这位批者批书时还没有此句。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因此自述一节末句关于贾雨村即"假语村言"也是后加的──添写这两个人物后,需要解释二人命名由来。而且最初只有楔子,此后冠以自述;楔子内此书像天书一样的出现,没有作者,与作者自述合看,有混乱之感,所以在此处说明是"借通灵(玉)之说"来写自传──在这阶段,此书自视为自传性小说。畸笏把这段自述收入"凡例",删去"借通灵之说"句,因为与楔子隔开,二者之间的矛盾不需要解释了。

  甄士隐梦游太虚,太虚幻境来自"风月宝鉴",因此添写甄士隐贾雨村时,"风月宝鉴"已收入此书。

  贾家出事是由于贾雨村丢官,被连累。此外还有贾赦侵占古扇案,宁府又是肇事的祸首,甄家抄没时又秘密寄存财物。

  起初只有甄家抄家,贾家因代隐匿财产获罪,但是并没抄家。一七五四本起,才用甄家抄家作贾家抄家的预兆。因此提及甄家或甄宝玉的八回都是一七五四至一七五六年定稿。这八回的内容都是第一个早本还没有的,因此第一个早本没有甄家。

  贾家最初只有贾政一房,所以第一个早本没有贾赦与宁府。又没有贾雨村,没有甄家──没有书中一切获罪的伏线,可见此本贾家并未获罪。

  传说有"旧本",其实有十种之多。内有七部续书,两三个早本,其一写宝玉娶湘云,晚年贫极,显然就是与湘云偕老的第一个早本。

  这第一个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种续书里,内中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都写宝玉穷途末路重逢北静王。书中有北静王的五回,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因此原本不会有重逢北静王,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此本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端方本又据以改写程本。

  三六桥本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但是参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后情节。第六十三回内元还是个王妃。三六桥本写探春封杏元公主和番,可见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因此"杏元"封号不犯元妃的讳。

  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内省亲,早本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不能觐见。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宝玉年龄──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里面还比今本大两岁,定稿(甲戌本)已改小──次年添写省亲宝玉觐见一节,保留的原文一律称元春为贾妃,新句都用元妃。可见初改皇妃时只称贾妃,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封号,与第一个早本的"杏元"封号相距一二十年,因此"元"字重复。

  有个八十回"旧本"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为止。如果是别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节礼的暗示代撰,这该是八十回后的事,不必去改写前八十回。看来也是个早本,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销售。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以至于宝钗容貌的描写与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写第二十八回时书中还没有迎春,所以宝玉称凤姐"二姐姐"──跟着贾琏行二。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六十二(缺下半回)、六十三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来自极早的早本。第五十五、第六十二回都有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迹象。但是迎春不会起先是贾政的女儿,因为宝玉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而迎春倘是庶出,与惜春同是丧母而不同母,贾政姬妾太多,与他的个性不合。所以迎春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

  第二十二回灯谜预言元春不久于人世。第一个早本已有此回,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为止,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联姻是奉元妃遗命。王妃改皇妃,就是为了提高她的地位,等于奉钦命联姻。但是为了替黛玉留身分,奉妃命联姻,促使黛玉病剧的局面后来删了,仍旧改为黛玉死在宝玉定亲前,如明义"题红楼梦"诗中所说的。

  各种续书中,只有端方本很明显的缺获罪抄没,只继续第七十二回"家道艰难",再加上

  宝玉婚后更"放纵""流荡","年长"时终于无法维持生活。这败落经过显然来自第一个早本。"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有了太虚幻境与宁府,太虚幻境的画册曲文预言宁府肇祸,湘云早寡守节,可见此时已改渐衰之局为获罪骤衰,与湘云偕老也已改出家。

  奉妃命联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写此回时还没有迎春,因此也没有贾赦。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有了宁府才有获罪,所以妃命联姻的八十回本还没有获罪的事,八十回后仍旧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出家后重逢袭人的"旧本"写袭人嫁蒋玉菡时贾家十分穷苦,宝玉出家也不是成仙,否则不会当场倒毙。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袭人之去太与当时的道德观抵触,也绝对不会有续书人写宝玉袭人同死。而这倒正合书中黛玉袭人并重的暗示:袭人死了宝玉也要做和尚;"同死同归";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这可能是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早本。

  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时改写第二十九至三十六回,从脂批中的迹象看得出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移前,使袭人先告密然后"步入金屋",告密成为王夫人赏识她的主因,加强了结构。第三十六回湘云之去因此宕后,本来在宝玉挨打前已经回家。第三十一回也移前,回内晴雯吵闹本是为了袭人"步入金屋"。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在逝世不久前再度改写,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宝黛面对面的最激动的几场除葬花外全在这七回内,都是这次改写的,还预备在第三十六回添写一场。誊清时未嘱抄手将保留的原文上哪条批双行小字抄入正文,所以这七回还是只有加金钏儿那次保留下来的四条批注,可见定稿以来迄未经批者过目,已经传抄出去,是作者亡故后的景象。宝黛情感上的高潮是最后才写成的,还有袭人的画像画龙点睛的一笔。

  最初十年内的五次增删,最重要的是双管齐下改结局为获罪与出家。添写一个宁府为罪魁祸首,"风月宝鉴"因而收入此书。同时加甄士隐贾雨村,大概稍后再加甄宝玉家,与雨村同是带累贾家。袭人在第一个早本内并未迎养宝玉夫妇,不然宝玉湘云的下场不会那么惨。改出家后终于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使宝玉削发为僧时不致置宝钗的生活于不顾。因此袭人虽然实有其人,"花袭人有始有终"完全是虚构的。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视为八十回后情节,推测抄没后湘云宝玉沦为奴仆乞丐,经卫若兰撮合,在射圃团聚;"曹雪芹写是写了,脂砚等亲人批阅,再四踌躇,认为性命攸关,到底不敢公之于世,只好把这两部份成稿抽出去了(指'抄没、狱神庙诸事'与'卫若兰射圃文字')。所以连当时像明义等人,看过全书结尾,却也未能知道还有这两大重要事故。"(按:明义所见"红楼梦"还没添写抄家);又猜度后来其余的也都散佚了,但是当初隐匿或毁弃的是这两部份,所以畸笏特别提出"卫若兰射圃文字"与狱神庙回"迷失无稿"。但是畸笏不说,也没人知道有抄没文字已经写了出来,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我们对早本知道得多了点,就发现作者规避文网不遗余力,起先不但不写抄没,甚至于避免写获罪。第一个早本是个性格的悲剧,将贾家的败落归咎于宝玉自身。但是这样不大使人同情,而且湘云的夫家母家怎么也一寒至此,一死了丈夫就"穷无所归"?有了护官符解释贾史王薛四家的关系,就不是"六亲同运",巧合太多了。所以添写获罪是唯一合理的答案,但是在这之前先加了个大房贾赦,一方面用贾赦反衬出贾政为人,贾赦死后荣国公世职被贾环袭了去,强调兄弟阋墙,作为败家的主要因素。但是贾环是个"燎了毛的小冻猫子"(凤姐语),近代通称"偎灶猫",靠赵姨娘幕后策动,也还是捣乱的本领有限。逼不得已还是不能不写获罪,不过贾环夺爵仍旧保留了下来。一写获罪立刻加了个宁府作为祸首与烟幕,免得太像曹家本身。曹雪芹是个正常的人,没有心理学上所谓"死亡的愿望"。天才在实生活中像白痴一样的也许有。这样的人却写不出红楼梦来。

  红楼人物

  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判词)、薛宝钗判词)、贾元春判词)、贾探春判词)、史湘云判词)、妙玉判词)、贾迎春判词)、贾惜春判词)、王熙凤判词)、巧姐判词)、李纨判词)、秦可卿判词

  红楼梦曲引子枉凝眉终身误恨无常喜冤家分骨肉虚花悟乐中悲世难容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好事终飞鸟各投林

  金陵十二钗副册甄英莲香菱判词)、平儿薛宝琴尤三姐尤二姐尤氏邢岫烟李纹李绮喜鸾四姐儿傅秋芳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判词)、袭人判词)、鸳鸯小红金钏紫鹃莺儿麝月司棋玉钏茜雪柳五儿

  十二贾氏贾敬贾赦贾政贾宝玉贾琏贾珍贾环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

  十二官琪官芳官藕官蕊官药官玉官宝官龄官茄官艾官豆官葵官

  十二家人赖大焦大王善保周瑞林之孝乌进孝包勇吴贵吴新登、邓好时、王柱儿、余信

  其他人物贾母王夫人薛姨妈赵姨娘邢夫人林如海贾雨村甄士隐刘姥姥柳湘莲薛蟠贾瑞...了解更多人物,及诗词关注公众号(bcbeicha)杯茶读书,回复关键字获取。

  红楼诗词西江月二首葬花吟题帕三绝五美吟秋窗风雨夕柳絮词菊花诗桃花行芙蓉女儿诔姽婳词怀古绝句

  红楼梦每回主要内容及解读

  三<

相关推荐

无相关信息

    图文推荐

    人物关系图高清大图

    红楼梦研究另类观点

    脂砚斋批注红楼梦

    红楼梦所有诗词鉴赏

    红楼梦主题站 >>

    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