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解梦》之青埂峰一别“十三载”所言何意
红学研究
在张笑侠先生所编《红楼梦》大事年表中,将小说第十八回至第五十三回,即从元春正月十五省亲至次年元宵节前统统归结为红楼纪年的第十六年,霍氏也同意这种看法。这一年即曹氏第十六年,作者十六岁,雍正八年,即1730年所发生的事。这一年雍正53岁,香玉15岁。在这一年中曹雪芹与香玉被迫分离,香玉进了皇宫。可是在宝玉凤姐二人被魇魔法所压,癞头和尚在手持通灵玉念颂时却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
这一年已是曹氏十六年,小说中宝玉也已经十六岁,既然这个霎时间交待的不是年龄,它的意义是什么呢?霍氏认为,这个“十三年”是从“三十三天”中透露出来的。在宝玉凤姐二人遭魇魔法所压时,癞头和尚要求将通灵玉悬于卧室上槛,并将他二人安置在一室之内,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阴人冲犯,三十三日之后就会病退全愈,复旧如初。在此处批书人点明“作者是幻笔”,对于作者不得不借助这段幻文来表述的隐意,霍氏认为,是从“三十三天”而来的。在这里,三十三天不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指空间概念了。脂砚斋曾说过:“三十三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病,相思病最苦”。也就是说宝玉凤姐二人所遭受的魇魔之害,实际上隐寓了二人饱受离恨之愁,相思之苦。
在这里,宝玉和凤姐二人不再是小说中的叔嫂关系了。癞头和尚说要将二人置于一室内,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阴人冲犯,可凤姐并非宝玉的妻母,将他二人置于一室内于情理上不通。霍氏认为,在这段文字中,凤姐实际上是隐写的香玉。作者在第五回中借警幻仙之口叙及“万艳同杯(悲)”酒时,说它是“以百花之蕊,万木之汁,加以麒麟之醅,凤乳之麯”合酿而成。所以说,在小说的故事情节,人物安排上,凤姐的身上也安排了一部分香玉的身世和经历。(这样说也有一定道理,毕竟,凤姐的名字中也有一个“凤”字,不正说明凤姐也是“凤凰”吗?不过说真的,在“王熙凤毒设相思局”一回以及“弄小巧用借剑杀人”一回里,我真不愿意相信凤姐是香玉的分身!)
小说第十九回宝玉在讲小耗子的故事时曾透露给读者,作者就是用分身法,通过一个小小的耗子在不知不觉中将香玉的整个形象分散到小说中的许多人物身上,隐埋在各章中。而作者让凤姐披“灰鼠披风”,着“银鼠皮裙”即是在她身上标记出她是小耗子,也就是香玉分身的一种标记。因此,凤姐和宝玉被魇魔法镇了“三十三日”,实际上是交待作者与他的恋人被活拆鸳鸯,在“离恨”的折磨下痛不欲生的写照。造成这一切的原凶,正是赵姨娘,即作者的婶娘、曹畹姆蛉嗽谛∷抵械乃跤埃淼榔牛且干诳滴跏吣辏ㄎ煳纾┦碌挠赫S赫袈恚玫溃院旁裁骶邮浚淼榔耪亲酆狭怂纳鲜鎏卣鞫?br>论述完“三十三”天这个问题,现在回到“十三年”这个问题上来。宝玉所戴的通灵玉上刻着“一除邪崇,二疗冤疾,三知祸福”三行小字,这正是这块宝玉的用处。癞头和尚说,只有用通灵玉将邪崇除去后,宝玉、凤姐二人方可消除病痛。那什么是“邪崇”呢?霍氏认为,如果将“十三载”与雍正八年香玉进宫相呼应,暗示雍正十三年的话,那么何为“邪崇”,如何除去“邪崇”,就从“十三年”这个问题上找答案了。
小说第六十二回黛玉曾在一句酒令令词中说了一句“榛子非关隔院砧,何来万户捣衣声?”这一句谜语。(霍氏说这句是湘云的酒令,可我去查了书,这句是黛玉说的,不知是不是笔误?还是因为书的版本不同所致?)这句谜语初看起来费解,但一旦了解了“万户捣衣声”的实指,求解就不难了。这句典出自李白的《子夜吴歌》,全诗如下: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此诗用半夜还能听到的捣衣声这种反常现象交待出千家万户的妇女们为了要去边疆远征的丈夫洗衣置装的情景,并用夫妻分手时那种难舍难分的情景来烘托,渲染了这种由于战争使无数家庭离散的痛苦气氛。诗的结尾用妇女向即将远征的丈夫发问的形式道出了她们的疑问与愿望,盼望他们早日杀灭胡虏,消灭敌人,好重返家园与亲人团聚。诗中点出,要想结束离别的苦痛,杀灭胡虏是关键和前提。霍氏认为,作者将这句诗用在黛玉的酒令中,是为了将只有杀灭胡虏,被离散的夫妻才能团聚这层深意暗伏其中。“榛子非关隔院砧”的“榛”与胤禛的“禛”谐音,榛子与隔院的怨妇及砧石自然毫不相干,但如果将“榛”换成“禛”,那么胤禛不但与隔院的怨妇不但有关,而且相关极为密切。
霍氏认为,作者就是用这种手法交待出雍正帝使他和香玉离散,并暗示雍正即胡虏,只有消灭他才能使他和香玉团聚,这种暗示又正与通灵玉除去邪崇遥相呼应。一个说,只有杀灭雍正才能令他们团聚,一个说,只有去除邪崇才能治好他们的相思之痛。因此说,邪崇即雍正,除去了雍正,即除去邪崇。雍正正是在雍正十三年暴崩的,这个“十三年”正是与癞头和尚所说的“十三载”暗相关合。这也正暗示了,雍正死去后,隔离他们的障碍即可排除。所以说,除去邪崇的时间正是这个十三载,它所直通的就是雍正十三年。
在曹氏十六年(即雍正八年),叙述作者与香玉受魇魔之害时点出“雍正十三年”,暗示雍正即“邪崇”外,另一方面还交待了他们被迫分离的时间是五年,即从雍正八年到雍正十三年。这正与尤三姐一度失身于贾珍(谐胤禛),后又为了柳湘莲整整苦等了五年遥相呼应。而这个“面庞身段”与黛玉“不差什么”尤三姐也是香玉在小说中的一个分身。
小说中曹氏十六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故事中,与雍正十三年的最为相关的就是八月二十三日宝、黛、钗三人分别所作《螃蟹咏》大骂雍正了。(对这三首诗霍氏另有文章论述)八月二十三日,霍氏也交待过,正是雍正“宾天”的日子。
在叙说曹氏十六年发生的故事时又夹带着雍正十三年的内容。这种貌似混乱实际上又脉络清晰的写作特点,小说在第一回写到过“至若离合悲观,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处留有脂砚斋重要的批语:
“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至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皱万染诸奇……”
看了上述脂批,使我们对作者不得不将此一年的事拆散转述在彼一年中这种用心隐曲,行文谨慎的作法有了更多的理解。而且帮助读者掌握了作者在行文叙事时的这种有正有闰,穿插映带,有间架而又异常曲折的特殊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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