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钦仔是台湾作家黄春明一九六九年发表的短篇小说《锣》中的主人公。他是黄春明笔下那“受屈辱的一群”中的一位。憨钦仔以打锣替人作宣传为生,这小镇上“孤行独市的打锣的差事”使他过了“半生无忧无虑的生活”,忽然有一日, “一部装有扩大机的三轮车”在小镇上出现了.它包揽了所有的宣传生意,憨钦仔随即失业了。生计成了问题,憨钦仔到处赊帐,仍难以糊口,被迫偷番薯果腹,然后千方百计挤进茄冬树下的那个靠吃棺材饭为生的罗汉脚群,费尽心机,他才有一立足之地。可是稍安几日后又遭到排挤,憨钦仔没有其它出路只得忍受奚落。正在这时,打锣的差使又一次落到他头上。惊喜交加的憨钦仔精神大振,以为重振雄风的日子已经来临,他回到栖身的公园防空洞,把生了锈的锣擦得干干净净,一路敲打之时,也是分外卖力,自觉比以前每次都“出色”,谁料正在他洋洋得意、想入非非时,因他过分发挥、言出无状,半路即被乡公所的人拦了回去,憨钦仔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憨钦仔显然是位值得同情的在社会最底层挣扎的小人物。表面看来,憨钦仔是社会进步所造成的受害者,锣被扩大机的取代是社会进步的必然,正是它造成了憨钦仔的悲剧,可作者并非对社会进步表示不满,相反,憨钦仔的遭遇,反映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困的人们在毫无保障的处境中经不起生活的冲击,为现实社会所随意捏弄的悲剧命运。
诚然,作为一个流氓无产者,憨钦仔身上带着许多恶习。好吃懒做的品性也是造成他日后陷入困境的一个因素。在他用得着锣的时候,三日一小事,五日一大事,有杯米酒喝,他便觉得“无忧无虑”了,而一旦财路断绝便毫无办法,以至大大小小的许多杂货店里,他都“多多少少赊欠了人家的烟酒钱”,因而出门都得想方设法躲着走。赊帐不成,便只有偷了。他先是偷挖番薯,有一次主人发现了他的意图过来抓他,他却佯作拉屎掩饰过去,然后反把主人狠狠教训了一顿,连他自己也为这狡诈的随机应变暗暗高兴。尽管这种行为是由生活所迫,是为了填饱肚子,但是憨钦仔的这种行径与一般市井无赖的所作所为确实并无二致。他到一家杂货铺里,先是冒充品茶内行,恭维店主求得好感,然后得寸进尺,几块点心下肚不算,还随手拿了两盒烟出来,为自己的成功洋洋自得,这里,他既骗又瞒,还加自吹自擂。因而显而易见的是,憨钦仔除了使人感到可怜,同时也让人觉得可恶。
憨钦仔的精神生活自然也极度贫乏。他“本来就很迷信鬼神的”,因此,当那只使其馋涎欲滴的大木瓜不巧掉进粪坑里时, “痴痴地目送着,像与情人惜别一般”的憨钦仔便将它当作从前在此吊死的女鬼的显灵。在闹得满城风雨,人们争相传说他所看见的那个女鬼时,憨钦仔的心理上也似乎得到了一种满足。因为白日见鬼不吉利,他还将盘算已久的到茄冬树下去的计划“暂时缓下”,愚昧之至令人可笑。不过也难怪,连店檐下挂着的招牌上的“烟酒”两字尚且不识的憨钦仔怎能不迷信鬼神呢?也正是如此,因为没有文化,缺乏知识,他才无法承受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旧有的生活便无以生存,这是他悲剧命运的症结所在。
憨钦仔与阿Q有许多相似之处。阿Q借住土谷祠,憨钦仔栖身防空洞,都是光棍一个,无以为家;一个替人帮工,一个为人打锣,都无稳定职业,饥饱无常;阿Q曾到尼姑庵偷罗卜,憨钦仔则有偷挖番薯的纪录;阿Q曾向吴妈“求爱”,憨钦仔则扬言要“娶”疯彩;阿Q看不起小D,憨钦仔也对茄冬树下的那一群罗汉脚说: “我可和你们不同”;阿Q为在斩首之前画押时的圆没画好而后悔,憨钦仔则不明白为何自己打锣时竭尽全力发挥出色而遭回绝……他们确实是太像了,都是无产者,在贫困线上挣扎,愚昧无知,受尽欺辱,孤苦无告,他们也都沾染了一些流氓无懒之徒的恶习。既可怜,使人同情,又有为人嫌恶之处。和阿Q一样,憨钦仔有时也不得不用“精神胜利法”来求得心理上的满足。他明明和茄冬树下吃棺材饭的那一群罗汉脚是同命运的一类,却偏偏自视甚高,看不起他们,觉得与他们为伍脸上无光,可为了吃饭,又不得不挤进他们的行列,此时,还在精神上、心理上保持一丝可怜的优越感。
当然,憨钦仔不是阿Q,他有着他自身的尊严,他还远没有阿Q那般麻木。在大庭广众之下,憨钦仔不幸被债主仁寿拉住,憨钦仔先是表现出“不好意思”、“人这么多,给我一点面子吧,请放手”。接着“低声下气地”请求,没有奏效,面对仁寿不顾脸面的一再催逼,憨钦仔也不耐烦起来, “也实在忍无可忍了”,正在他想“蛮横”地“用刀”时,人群中一声喊马上使他想起他是“那个打锣的憨钦仔”,想到自己的身份,憨钦仔马上就软下来,不得不喊出“仁寿叔公”,这才被放开,可是,憨钦仔立即“愈想愈后悔”,想他自己“实在不该那么软弱”,喊比自己年岁小的人“叔公”甘当别人的孙子。而且,回去以后,他“竟不知不觉地流泪,慢慢地鼻涕沧得满壁都是,慢慢地竟激动得哭起来”。憨钦仔为人的自尊受到了莫大的伤害,可他并不是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来抚慰自己的心灵创伤,而是暗暗发誓: “有朝一日要是再让我憨钦仔打锣,我憨钦仔一定要存些钱起来。”这种自尊,这种觉悟,决不是口口声声“儿子打老子”的阿Q所具有的。
憨钦仔的可贵之处正在这里,尽管他在社会上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然而却从没有丧失人所该有的自尊。他对声誉的看重,对面子的顾虑,都是他维护自尊的种种表现。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憨钦仔吃力地、痛苦地扮演着“强者”的角色。他多么想重新挣得失去的一切,想“有些钱正正当当地把疯彩收留下来”。正如他嘴上所说,他在茄冬树下是“暂时性”的,这种强调一是为了避免那群罗汉脚们的猜疑,二是表示自己不屑干那种行当,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除此以外,这确实反映了憨钦仔的内心,他是希望着而且怀着信心相信自己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位置上去的。可冷酷的现实粉碎了他的美梦,剥夺了他的尊严,将他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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