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月如老妇,苍苍无颜色。
稍觉林影疏,已见东方白。
一生困尘土,半世走阡陌。
临老复兹游,喜见太行碧。
据《宋史《曹勋传》记载推断,曹勋 一生曾三过太行。第一次在靖康二年,他随被掳的徽钦二帝北迁路过太行(后自燕山逃归南宋),时年二十九岁,第二次是绍兴十一年底,曹勋曾任南宋赴金副使,到金都燕京,路过太行,时年四十三岁。第三次是绍兴二十九年,他再任使金副使,三过太行。从诗意看,此诗当作于第三次过太行时。
“落月如老妇,苍苍无颜色。稍觉林影疏,已见东方白。”这四句写景,意在说明作者是凌晨经过太行的。黑夜将尽,东方已晓,故月色无光。刚开始是夜行。林影如墨,疏密不辨,但当黎明的曙光抹上林梢的时候,路旁的疏林便越来越明朗了。值得细想的是,作者为什么要写夜行? 又为什么要写黎明的曙光? 这一景象又象征着什么?这就需要联系以下四句作通盘分析:
“一生困尘土,半世走阡陌。临老复兹游,喜见太行碧。” 原来作者的一生是在抗金斗争的茫茫长夜中度过的。“尘土”,指的是战尘烟土,也是风尘沙土。在战尘中逃难,在战尘中周旋,甚至不得不违心地奉旨三过太行,“且向穹庐拜”,心境是暗淡凄苦的。到老年,第三次来到太行山,才见到 “太行碧”。“太行碧”,从字面看是指在晓光中的太行山,呈现一片碧绿的颜色。但太行的“碧”色指的是什么呢? 熊克《中兴小纪》卷十九: “自靖康以来,中原之民不从金者,于太行山相保聚。” 原来太行山是抗金义军的根据地,那里集聚着人民的抗金武装。对于这支武装,南宋朝廷的看法是有分歧的。刘克庄的词《贺新郎《送陈仓部知真州》说: “记得太行兵百万,曾入宗爷驾驭。今把作握蛇骑虎。君去京东豪杰喜,想投戈下拜真吾父。谈笑里,定齐鲁。”刘克庄就主张联合这支义军,而朝廷的投降派却将这支义军视若蛇虎。那么曹勋的态度如何呢? “喜见太行碧”,一个“喜”字,反映了他鲜明的爱憎和强烈的爱国激情。巍巍太行万古长青,谁能摧残得了它的青春? 显然,这是一首山水诗,但它何尝不是一首抒发爱国激情的纪行诗呢?只是作者写得含蓄,今天的读者不易觉察罢了。
读到这里,我们不难理解: 东方白与太行碧的照应,是多么精妙!作者不正是从碧色的太行看到了抗金斗争黎明的曙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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