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吉的人物形象分析
(一)“傻子”形象
我们生活在一个理性的社会。学者毛信德、周孝强在《论〈喧哗与骚动〉中白痴班吉的美学意义》中指出:“自启蒙运动以来,理性就采取各式各样的意识形态或其他手段,来划定边界并谴责处于边界之外的事物,建立同质性社会。”值得强调的是,拥有缜密、条理清晰的理性思维使人类有别于动物界。简言之,理性促使人类建立家园、勾勒出理想社会,丰富人类历史,塑造出科技高度发达、信息便捷的现代社会。然而,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统一的。理性的背后隐藏着感性、抑或是一种置于两者思维之外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在《喧哗与骚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小说中,作者把主要人物班吉刻画成“傻子”形象,即班吉没有辨别人、事物的能力,理性、理智的缺失使他有别于同龄人,这也是他在家中地位低下的原因。
班吉已经三十三岁了,但智力只相当于一个三岁小孩。理性思维的丧失,使得班吉的日常思维毫无逻辑性,经常混淆童年、过去、现在的事情。在他的脑海中,多幅场景、多个形象同时涌现,时序颠倒。为此,杰生看不起并且欺负他;自私的母亲由于疾病没有过多的精力来照顾他;唯有姐姐凯蒂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关心和爱。本书第一章中,班吉在生日那天回忆了与凯蒂在一起的记忆,他的语言很明显地给人一种“呆傻”的感觉,联想语义场的正常秩序往往被打断。班吉的思维从现在跳转到过去,又从过去转换到现在。与姐姐凯蒂在一起时,他时而想起勒斯特欺负他的情景。
“你哼哼唧唧的干什么呀,勒斯特说。等我们到小河沟你还可以看他们的嘛。呐!给你一根吉姆生草。他把花递给我。我们穿过栅栏,来到空地上”。
作者为什么要刻画这一没有“理性”、“呆傻”的人物形象?巴赫金在“双重人格中”指出,“白痴的作用在于能为班吉提供能够自由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形式,使班吉得以摆脱理性的场域,上升到非理性的高度,透视纷繁复杂的社会;白痴这一面具掩盖下的“预言者” 是班吉的第二重身份,这一身份最吸引我们的是――人之非理性的喃喃呓语”。其实,透过班吉这一“傻子”形象,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复杂的亲情关系。杰生的冷漠、母亲的自私、肯丁的敏感。然而,凯蒂却在生活上呵护、照顾班吉,给予他心灵上的慰藉,这也是班吉依赖凯蒂的原因。
换言之,作者用班吉这一“简单思维能力的人”,来公正、公平地看待其他人物。小至兄弟姐妹,大至家族、乃至社会。因此,班吉似乎又可以看做是一面镜子,他的傻子行为折射出了社会中一些人所缺失的某些人格品质,寄寓着许多聪明人、强者、正常人所应该具有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又有所缺失的可贵品质。从这面镜子里,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善恶。
(二)班吉的“神灵”
文章中多次出现关于班吉的感官描写。比如在凯蒂失身之前,班吉多次闻到树叶的芳香。班吉没有逻辑能力,但他格外敏感。凯蒂化妆时树的味道消失了,卸妆后班吉才停止吵闹;凯蒂过夜回来后班吉歇斯底里地哭泣,傻叫,把凯蒂拽到浴室,想洗掉她的不贞。树的味道消失了。树是回忆的味道,夹着斑驳的细密时光,与碎片般的童铃嬉笑。和凯蒂一起弯腰攀过树篱的味道,是在刺骨的冬天里,班吉接凯蒂回家时,手拉手掌间温暖余烬的味道。
在班吉眼里,父亲是雨的味道。而大哥昆丁,也是雨的味道。昆丁自杀不到两年父亲也酗酒而死。父子的命运是何其相像,昆丁本身是不喜欢雨的,他想着,除了屋顶上的雨,什么也听不到。这雨什么时候结束呢。主语前不忘加个damn以表憎意。这本小说的雨,是阴沉而抑郁的,挟着南方的闷热,蔓延着霉味。雨笼罩了宇宙,就像南方贵族必然没落这个昆丁不愿承认的现实一样,令他感到窒息。最后他终于投身水底。水吞没了他,而水雨本一。雨水最终将他打垮,他倒在水中,倒在雨水打出的血泊里,缓缓沉进束缚他命运的时光里。有人说小说中水是凯蒂的象征,也许他死在水里也遂了自己和凯蒂一起走进纯净火焰里的愿望。
(三)“真实”的班吉
显然,班吉在智力方面存在着种种缺陷。然而他嗅觉灵敏,能秀出凯蒂的异常,有着某种说不出的灵性,这使得班吉又显得聪明异常,神秘莫测。福克纳赋予班吉两种性格特征,相互对峙、矛盾。其用意何在?
福克纳认为作家的人生信条应该是:“爱、荣誉、怜悯、自豪、同情和牺牲――最为糟糕的是没有怜悯与同情”。显然,在小说《喧哗与骚动》中,作者一直在书写“爱”这个主题,其在主人翁班吉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班吉呆傻,智力相当于三岁儿童的水平。其母亲康普生太太丧失了爱人的能力,爱唠叨,无病呻吟。虽然傻,班吉也渴望“爱”,更希望能被人理解。生活在一个没有爱的衰落家庭中,又由于自身的身体缺陷,班吉几乎被所有的人都看作是家族不详的征兆,把他当成一种累赘和耻辱。唯独姐姐凯蒂一直关心、照顾着他。反过来,班吉沉迷于对凯蒂的畸形依恋上,这也就是班吉能从姐姐身上嗅出“树叶一样的味道”,始终抱着姐姐出嫁后留下的拖鞋的原因。人虽远去,班吉却能从姐姐的日用品中找到某种慰藉。班吉需要爱。可是随着凯蒂渐渐失去“树的香味”,班吉也就永远失去了凯蒂。在这种母亲般的爱和关怀逐渐离他远去时,他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这种呻吟似乎可以看做是一种反抗,可是即使有这种因绝望而更加震撼人心的执著,也丝毫不能改变他最终隐没的悲剧命运,他还是被送进了疯人院。 在1950年的诺贝尔颁奖典礼上,福克纳被问及塑造班吉这一人物形象的真正用意。他说道:“塑造班吉这个人物时,我只能对人类感到悲哀,感到可怜。”那么,福克纳为什么要对人类感到绝望?《喧哗与骚动》传递给读者们的是冷漠的人际关系:兄弟姐妹之间缺乏情感交流;康普生父母亲没有能力去爱。小说中,班吉具有某种神灵,能够嗅出家庭成员的“味道”――各自的秉性,更能够嗅出家庭中爱的缺失。而这种能力却是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表现出来的,心智正常的人无法体会个中无奈、心痛的意味。显然,福克纳赋予天真、善良的班吉某种温情,而这种温情正是人类所缺失的感情,具有较大的讽刺意味。班吉并不傻,相反,他更够洞察处于转型期的社会带给人的种种矛盾,是“哲人”的化身。
班吉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作者塑造班吉这一人物形象,其用意无非是透过班吉的“傻子形象”,“灵性”,来反映人性的善恶,揭示人类之间爱的缺失。在日渐没落、处于转型期的南方社会,人与人、人与社会的感情变得日益淡薄,爱几乎成了奢侈品。然而,爱是凝结人类的纽带,团结人类的精神桥梁,它能够抚平一切灾难、创伤。福克纳赋予“傻子”班吉“嗅出”典型时期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暗示这种“能力”并非正常人能够拥有,具有比较大的讽刺意味。班吉最终被送到了疯人院,看似“不正常”但却理性的人竟被如此对待。小说引发人类积极思考自己的人性、在历史长河中重新审视人类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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