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雷《名利场》的写作背景介绍
社会背景
《名利场》小说的标题出自英国17世纪作家班扬(John Buny an,1628—1688)的讽寓体小说《天路历程》(The Pilgrim 'sProgress,1678)。
《名利场》故事取材于英国19世纪初的上层社会。19世纪初期的英国处于维多丽亚时代,妇女受到传统道德的约束。
当时的英国,正值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工商业更是成为了国家的经济支柱。各种知名的富商大贾狠狠地剥削、压榨着处于最底层的劳工,并主宰着当时的社会。社会底层的贫苦人们与社会上层富得流油的资本家们之间的对比,一边是贫困交加的、吃不上饭的、还深受剥削的老百姓,一边不断挥霍着堆积如山的资产、不断追名逐利迷失自我的上层人士。当时的社会就是“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的状态。各种拜金主义,追逐名利、权势、利禄等掺杂在一起,构成了整个社会上人们的生活状态。
19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后,反映中产阶级的妇女观和家庭观大量涌现,宣称男女有清晰的性别角色分工,即男人属于外面商业和政治的公众世界,女人属于家庭的私人世界。女人是依赖者,管理家庭,是甜蜜的“家庭天使”。而中产阶级是萨克雷所熟悉和重点描绘的对象。
个人背景
萨克雷出生于1811年,他的父亲是东印度公司的收税员。萨克雷4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6岁被送回英国读书。母爱的缺乏使萨克雷祈望母爱。在作品创作中,他将母爱写进文本。
《名利场》鉴赏
在资本主义社会体制下,人们变得迷恋金钱、贪得无厌。《名利场》揭露了工业革命完成后的资本家本质,以及金钱在这个社会中占据着独一无二的地位。萨克雷没有发现他那个年代社会腐化的根源,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资本家依靠劳动人民,但他们自己不劳动,他们就像寄生虫一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体制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背景下,诞生了蓓基·夏泼这样出身贫寒但又想在大名利场中改变自己命运的人。英国当时那个投机取巧的社会背景造就出一大批雄心勃勃、厚颜无耻的蓓基·夏泼。
爱米丽亚符合“家庭天使”的所有条件,她是一位体贴的好母亲、忠诚温顺的妻子以及孝顺的好女儿。按理说,这样的女性应该得到幸福,但爱米丽亚一直遭受着不公正的待遇。
爱米丽亚的丈夫乔治,是一个终日沉湎于声色和游乐之中的纨绔子弟,他在结婚一周后就对妻子感到厌倦,并妄图勾引爱米丽亚的朋友蓓基·夏泼。爱米丽亚为此“不断地受折磨,天天捱着苦楚”。但她囿于中产阶级道德观的限制,没有勇气正视现实,依然盲目地爱着乔治并在他死后守节,拒绝改嫁对她真心实意的都宾。她的这种做法完全符合当时的主流价值观,维多利亚女王本人就提倡妇女守节,十分厌恶再嫁的寡妇。但作者却嘲讽爱米丽亚的所谓忠贞,并指出爱米丽亚这样的空有道德而缺乏智慧的传统女性,不过是一个盲目,软弱、愚昧和乏味的“洋娃娃”而已。爱米丽亚是平克顿女校的优秀生,她的画没人要,她想教书没人请,她“在这个竞争剧烈的世界上是没法奋斗下去的。”爱米丽亚以优雅礼节、跳舞、唱歌、绘画等才艺体现素质,但是却被人为地降到了无技能或低技能的地位,从而失去作为“人”的自由发展的机会和权利,成为供男子欣赏的玩偶般的“家庭天使”,过着平庸乏味的生活。
中产阶级妇女不能也不会外出工作,没有丝毫经济地位。爱米丽亚在父亲破产,丈夫阵亡后,失去了生活来源,无奈之下将儿子送给公公抚养,忍受着母子分离的痛苦,直到她与都宾结婚,才摆脱了贫困。“在男权制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始终与她们的经济依赖性紧密相关”。许多中产阶级妇女地位介于玩偶和主妇之间,但囿于自身的软弱、传统的道德和家庭压力,她们不得不屈从就范,否则就会遭到社会唾弃。
如毕脱爵士的第二任妻子露丝遭受丈夫的虐待而不敢反抗。由此,作家揭示了掩盖在中产阶级妇女表面的体面生活之下的种种真相:“经济地位低下,缺乏自信、自尊,空虚萎靡。她们终身被局限在狭小的家庭领域,处于一种法定被奴役的地位,尤其在精神上她们体会到了更多的压抑”。
出身贫寒的蓓基·夏泼,为了能进入上层社会,获得梦寐以求的财富和地位,她不择手段,利用自己的魅力,精心编织成一张张网,轻而易举地使得爱米丽亚的哥哥乔斯、罗登上尉、毕脱爵士、斯丹恩侯爵等一大批男人都为她俘获,成为她利用的对象。
蓓基·夏泼才智过人,精通音乐语文两科。在毕脱爵士处任家庭教师时,她施展才能帮助毕脱治理庄园,成了毕脱的亲信。她能歌善舞,迷倒了以斯丹恩侯爵为代表的一大批上层人物。她又洞悉人性,断定乔治是一个轻薄的纨绔子弟,也看出都宾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并最终促成了都宾和爱米丽亚的婚姻。她的魅力使得毕脱爵士和罗登父子同时爱上了她,使罗登冒着抛弃财产的风险娶了她,并使婚后的罗登放弃了从前喜爱的赌钱,打猎,吃喝和风流勾当。蓓基·夏泼是一个不同于传统女性的另类,她意志坚定,从未表现出软弱无能的一面。
“我这小说里的男人虽然没有一个出类拔萃,女人里头总算有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副官的老婆天不怕地不怕,不管有什么疑难大事,她都不慌不忙的应付。”
小说开篇,蓓基·夏泼就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她厌恶学校刻板的体制,并公然对抗校长。看到那些平庸的富家女轻易就享有奢侈的生活,她敢于向不平等的社会发出质问。在当时的男权社会,蓓基·夏泼虽有极高的才智,却不能像男子那样获得较好的职业,唯一体面的职业就是充当家庭教师或陪伴女士,但这不能满足她进入上流社会的野心。于是,她只能通过婚姻获得更高的社会和经济地位。蓓基·夏泼主动出击物色丈夫的行为,显然与当时主流价值观所要求的含蓄,端庄的淑女形象相悖。但作者多次为她辩护,既然母亲们想方设法为女儿们物色理想丈夫,身为孤女的蓓基·夏泼只有做“自己的妈妈”。作者对蓓基·夏泼不择手段向上攀爬的行为也给予一定的理解,并指出至少一定数量的钱是有美德的生活的保障。蓓基·夏泼看到乡绅太太们富足悠闲的生活,觉得自己如果“有了五千镑一年的进款,也会做正经女人”。为此,作者为她辩护道:“她(蓓基·夏泼)和一般正经女人为什么不同?谁能说不是因为金钱作祟呢?个人经过的考验是不同的,你只要考虑到这一层,就不敢自以为高人一等了。”
蓓基·夏泼才智出众,积极进取,却囿于当时社会对女性的禁锢,无法像男人一样谋生并实现自我。她只能将获得幸福的希望寄托在两性关系上,试图在同男性的关联中确定自我价值,否则只能接受一生穷困的命运,作者暗示这于她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作者还指出当时的社会对男性和女性奉行一种双重的道德标准:“(男人)底子里却觉得女人的心事只准向一个男人吐露。做女人的也甘心当奴隶,情愿躲在家里做苦工伺候男人。”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要求远远超出男性。中产阶级男性一方面要求他们身边的女人圣洁得无懈可击,另一方面却又奉行一种双重的道德标准,男人可以宿娼嫖妓,蹂躏女仆。罗登撞破了蓓基·夏泼与斯丹恩侯爵的私情后,虽然抛弃了她,却坦然接受了她求斯丹恩为他安排的好职位。蓓基·夏泼触犯了男权社会的权威,被斯丹恩赶出英国,到处流浪,背负不贞的恶名,彻底被上流社会抛弃,而斯丹恩照常寻欢作乐,死后依然荣耀。
可见,萨克雷对蓓基·夏泼持非常矛盾的态度,虽然批判了她的不择手段、品行恶劣,也肯定了她的进取心,坚定的意志,超出男性的才智,并对她反抗社会等级的行为给予同情和理解。
综上所述,萨克雷对两位女性都报以复杂的态度,对蓓基·夏泼的态度兼有同情赞赏和批判讽刺,对爱米丽亚的同情和否定同样显而易见。这种态度的根源要追溯到萨克雷的创作意图和他的个人经历。蓓基·夏泼的极端利己主义虽然为作家所厌憎并受到批判,但作家并没有按照恶有恶报的套路来安排她的结局。她虽然被斯丹恩侯爵赶出英国,四处流浪,最终却获得了不错的收入,实现了她的富贵梦。爱米丽亚与都宾最终结为夫妇,按理说应该是善有善报的大团圆结局,可作家的叙述表明,这个结局并不美满。都宾虽然和他十多年来魂思梦想的爱米丽亚结婚了,对她的爱情却已经“一去不返”。因为他已经看透她见识浅陋,愚昧无知,觉得自己对她付出的一切都不值得。可见,萨克雷清醒地看到了人性的脆弱之处,他只想真实地反映现实世界,而不全然以道德说教为目的。从萨克雷本人的生活经历来看,他对女性的同情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其生活经验以及与女性相处的经验。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女人的生存状况以及社会对女人的偏见和歧视引起了他对女性的同情。爱米丽亚这个人物大部分代表他那位可怜的妻子依莎贝拉,在爱米丽亚身上寄托着他的悲哀和怜悯。
至于蓓基·夏泼这个人物,因为与萨克雷本身的种种思想矛盾的微妙关联而成为一个充满矛盾的混合体。蓓基·夏泼的一些情趣爱好都有作家本人的影子,如爱好吃喝,热衷于赌博,对波希米亚流浪生活有特殊爱好等。可以说,蓓基·夏泼是萨克雷本人性格叛逆的一面的载体。蓓基·夏泼对物欲的追求,固然没有什么高尚之处,却也体现了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勇气和毅力,相较爱米丽亚的毫无作为,得到作家更多的肯定。但在女权运动尚未开始的维多利亚早期,作为一个传统的男性作家,萨克雷依然摆脱不了既定价值观的影响,不时被男权社会的观点意识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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