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中阿二是怎样的人
《长恨歌》的第二部的开篇是这样写的——“邬桥这种地方,是专门供作避乱的”。王琦瑶痛失李主任之后,几乎忘记了外面的世界,连报纸也不看,广播也不听,选择这样一个地方调理自己的心情似乎是个最好的选择。可是,以王琦瑶的性子,她愿意就这样甘心的生活在这里吗?我想,若是邬桥没有阿二这个人,王琦瑶的一生或许是与书中的结局大相径庭的。那么,阿二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在王安忆的小说构造中,阿二只是一个让王琦瑶转变的人,促使王琦瑶回到大上海的人,因而显得不那么重要,用的笔墨也很少,也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但是你无可置否的是——若是没有这样一个过渡的人物出现,王琦瑶的一生也就没有那么传奇了,王安忆想要展现的大上海也就不那么深入人心了。所以,至于要怎么来写这个人对于这部小说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要显得不突兀,既要让王琦瑶有着急切的愿望回到大上海,又要让让读者对其不那么在乎。王安忆确实做到了,从这些年文学批评者以及文学研究者的文献来看,几乎没有一个研究阿二这个人的。一个作家的实力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书中不多的对阿二的描写中,我们不难看出——阿二是一个豆腐店老板的二儿子,之前在昆山读 书,因为时局动荡所以没有去成上海或南京考师范,而是闲置在家,有时帮父亲送豆腐。他的穿戴也是颇具意思——“阿二的装扮是旧时的摩登,戴眼镜,梳分头,学生装的领子外头围一条驼色围巾”。这样一个有着一点学问,有着自己的世界的人,却让他在邬桥这样一个地方送豆腐,他显然是不愿意的,内心也是抗拒的,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阿二是取巧的孤独者。他把邬桥看做是世界的边角料,被遗弃的。他的内心是很分裂的——一方面他想走出这个逼仄的地方,这个不属于自己的讨厌的邬桥;另一方面他又没有勇气踏出这一步,他对外面的大世界又有着自己的恐惧。如果此时出现一个生活在大世界的人,再给他讲讲外面的故事,讲讲自己在大世界的传奇过往,他的恐惧也许就会消失,他就也许会勇敢地踏出那一步。而在此时,王安忆让王琦瑶这样一个女子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对的时间,对的地点,一切只差王琦瑶的故事,而对于一个生活在大上海弄堂的女子而言,讲点自己的故事实在是太容易了,况且自己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写满“上海传奇”的书。到这里,我又不得不提提王安忆的整体小说构思,她让每个人物都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且他们自身的环境以及心性导致他们顺理成章地做那些事,她对小说的节奏把控以及人物拿捏安排都十分精准。
阿二与王琦瑶的相遇是是十分诗意的——“有一天,阿二走过酱园店,看见王琦瑶坐在里头,心里忽有种触电般的想通感觉,他惊奇地想:这才是我的影子呢”。这样一个场景,以及阿二内心的感受,可以说描写得十分精妙,但是多少有些《红楼梦》的影子——贾宝玉初次见到林黛玉,脱口就出,“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阿二见到王琦瑶,就认定她就是我的“影子”,撇开《红楼梦》来说,这样的一见钟情的描写算得上一个上乘的写法,但是究其作者独特的视角而言,没有什么新奇可言,毕竟是曹雪芹几百年前写过的场景而已。阿二之后又觉得王琦瑶留着外面世界的精华,感激得都要流泪了。阿二的心,活跃了起来。在这样一个地方,遇见自己梦寐想遇见的人,能不开心么?从这里开始,阿二对王琦瑶也就有着某种说不清的感情了。所谓吴邬桥一见,心生欢喜,即是如此了。
当然王琦瑶说阿二这样一个十八岁的男子,是“那种旧照片上的人物”。王琦瑶对这样的一个没有任何生活阅历,甚至不曾经历爱情的“小孩子”,是没有那种情爱的想法的,但是却有着姐姐对弟弟的那种喜欢——阿二到底与邬桥其他人不一样。两人熟悉之后,阿二经常听王琦瑶讲她自己的故事,也一起讨论小说,杂志还有诗歌,当然说的最多的是那些惹人喜欢的日常生活。就在这样的谈话中,阿二逐渐认识了自己想要去的那个世界,那种陌生的恐惧感也就烟消云散了,他的人和心也都被唤回了。在这样的情境下,阿二简单的与王琦瑶告别后,自己就独自去了上海,去找寻自己的梦。而从此开始,阿二在本部作品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在书中再也没有出现,至于后来如何,作者只字未提,大多数读者也不关心。这样的一个路人,王琦瑶在她的后半身是否会想起呢?我不知道。
很明显,阿二也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王琦瑶的面前。“上海的心是被阿二勾起的”,一个阿二对上海的痴迷难道不足以勾起王琦瑶心?她给阿二讲了自己那么多的传奇,她就安于在这样的一个与世隔绝的邬桥终老一生么?我想,不是的。当然,王琦瑶的这种欲望在阿二自己独自一人去了上海之后才更加强烈,其实不难理解王琦瑶的内心——一个唯一可以和我谈天说地人离开了,去了我最想去的地方,去了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去了那个记录我黄金时代的地方,我难道还会坐以待毙吗?况且,上海女人那种热爱上海,热爱繁华,热爱都市的赤诚的心是改不了的。所以王琦瑶也不顾一切,回到了那个让自己称为传奇,让自己悲痛欲绝的地方——大上海。《长恨歌》中关于王琦瑶的传奇人生的描写才得以继续,故事才得以向着作者想要的方向发展。
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两人的种种做法都是为了自己的需求,而没有了本身的情感最为纯正地表达。也有人说,阿二对王琦瑶只是利用,利用她,自己才会有勇气去上海,而王琦瑶对阿二也只是利用,没有过多的情感。我是不赞成这个观点的。这个观点本末倒置,没有逻辑性可言。在初次见面,两人这是觉得彼此是同一条道上的人,与邬桥的其他人是不一样的,所以两人一起交谈,一起谈论喜欢的话题。就这样慢慢地谈话,两个人想要去上海的那种强烈的欲望都被对方激起了,这是彼此始料未及的。他们不是为了去上海而交谈的,他们是为了自己最为本真的情感而交谈的——阿二喜欢着王琦瑶这个精致的上海女人,王琦瑶爱护着这个与自己有些相似的弟弟。在两个人的谈话之后,两个人都发现,上海,是必须去了。他们之间的情感应该《长恨歌》中最为纯粹的感情,不参杂其他的东西,他们都对着大上海有着浓烈的兴趣,他们都欣赏彼此,就是这样的。况且书中是这样描写阿二的爱的——“阿二的爱是纯洁的爱,没有要求的,只要允许他爱,就足够了”,书中其他的男人怕不是这样的吧。其实王琦瑶一生中能拥有这样一个纯粹的知己已然足够,只是在她的后半生中,不知道有没有想起这个好男人,或许太忙着与周遭炎凉世态周转,早就忘了这个人吧,反正也无足轻重。
阿二与书中其他的男人,还有一些不同。在王琦瑶的刺激下,他敢于勇敢的踏出那一步,敢于去追寻自己梦想的大上海。其实至于他去了哪里,干了什么,成功与否,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做一个行动派,太不容易了。从书中不多的描写中可以看出,阿二只是一个柔弱的书生形象,但是能做出这样的事,绝非说说而已,其中也有着自己的勇气。但从这点上而言,阿二本身就是一个成功的人了。但是事实上,我是很关心阿二最后到底怎样了。这样的一个人出现,本生就是一个惊喜吧。
其实阿二这个人在书中的出现,像极了王家卫的电影,王家卫也是常常只给某一个人短暂的镜头,或是一句台词,或是一个表情,之后就彻底消失,绝口不提。但是毫无例外,这样的一个人是要起到很大的作用的,他要让整个情节想着作者想要的方向发展,向着设定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而讲,这样的短暂的出现对于这个人本身有着很大的挑战。这个人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确定的地点,做着一件必须做的事,要很自然,很不经心,但是一定造成一个很严重的后果。而这人本身又要不是很特别,不能太引起读者的注意,但是必须给服务的那个人绝对的刺激,让他做出特定的反应,推动情节向着作者想要的方向发展,简单地说就是——刻意而不做作。能做到这样的人不多,王安忆是算成功的,而王家卫是否成功,就令当别论了。
想到这里,我到底有些好奇了,对于阿二这样一个王琦瑶做出重大选择的人物,大家为何都不研究讨论呢?当然这绝对不是我在这里讨论的重点,我单只觉得这样的一个与书中其他男人不太一样的男子,应该被研究被讨论才对啊。诚然,我也并不觉得有任何惊讶的地方,毕竟阿二只出现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与王琦瑶又没有肉体上的关系,大家只当他是有着自己的梦想的一个青年学生而已。但是当我在认真仔细地分析这个人物之后,我发现阿二这个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他的形象绝对不是一个平面化的人,而是同样立体的一个独立存在的人。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王安忆在写《长恨歌》时是真正的用心在写,她把每个细节都思考得很仔细。当然,没有一定的功底是无法刻画出这样的一个立体的形象的。但从这一点看来,王安忆获得“茅盾文学奖”是不无理由的。她对人物的把控,包括外貌,心理以及动作等的刻画可谓是精致,就连这样一个会被读者忽略的小角色,她也很仔细地写,呈现出来的效果也很好。我想,王安忆在写作方面是有一些天赋的。当然,我知道我是不具备这个资格来评价这样一个名满天下的作家的,但是年少轻狂,绝不止我一个人。
从王安忆对阿二的描写来看,我们是否可以认为王安忆的《长恨歌》就是一部不会被时代淘汰的经典文学著作呢?我是持怀疑态度的。虽然王安忆很细致地在写这样一部小说,在人物刻画,情节安排上似乎都显得很是合理,但是我总觉得少了一些东西。首先是小说的历史背景的独特作用没有显现出来,这一点让文本本身却少了很多重量,也让小说本身失去了太多的东西。我们读者是可以很容易知道故事发生的年代,也交代的很清楚,但是每个人物在每个不同的时代很明显应该有着一定的时代背景。或许你要说,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判断,不会被历史的某些事件某些政策左右,但是生活在弄堂的其他人也是如此吗?大上海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正确的历史观吗?我看未必。一旦小说失去这点,它本身的价值就会削减很多,很多可以展现多元的社会环境,就被王安忆活生生给平面化了,一部小说的背景就被定格为一个单调的布景了。王安忆想要展现的是大上海的传奇,少了一些独特的历史背景描写,那种厚重感瞬间全无,有着想着普通的言情小说的发展趋势。在这一点上,王安忆就输给了很多的作家,这部《长恨歌》也就少了厚重感,减少的绝对不止一点点。而在这一点上,王安忆是可以借鉴李碧华的作品的。李碧华的《饺子》,作品就描写一个吃婴胎的女人,一个有些俗的故事。但是在李碧华的特有的语言描写下,还有对女性的人性的深刻剖析下,展现的却又是另外一番风景。李碧华是一个聪明的作家,她知道一部作品得以存活于世,脱离这个特定的历史环境是不行,文中出现的特有的时代的标志——计划生育,让李碧华的小说与通俗小说就拉开一道屏障。这也不是每一个作家都可以做到的,我只是随意一写,我要让你知道这个时代的特有的印记是什么,让你立刻就回到这样的一个历史情景中。一个作品的厚重感,也就有了。而这一点,王安忆忽略了,或许可以回避着什么,但是你展现的是大上海的传奇,少了一笔特定的社会环境,一部作品也就没那么厚重了。
其次就是《长恨歌》的语言问题——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在语言上虽然是精美,但是显得太冗长了。小说中出现的每一个场景,王安忆都不吝啬笔墨,都要大肆写一番,如写上海的弄堂,爱丽丝公寓,邬桥以及平安里等等地方,王安忆都写得十分详尽。通常而言必要的自然环境描写是能烘托出一定的氛围,恰到好处的描写也能为小说增色不少,可是像这种不节制地描写,倒显得有写不妥。在我读的时候,也是充斥着抗拒的感觉的,好的作家应当用有限的语言来描绘一个我们都不懂的画面,而非像《长恨歌》用无穷无尽的语言写着无关紧要的东西。或许在王安忆看来,所谓的“上海史诗”就是要这样的语言描写吧。当然世界文坛上也有着很经典的作品,但是语言很冗长的,譬如《追忆似水年华》,《巴黎圣母院》的对环境的描写也是如此。但是这些作品在人性的剖析方面,还有复杂方面都写得很出色,能激起读者的共鸣,而王安忆的作品,很遗憾,在这一点上还做得还不够好。
最后一点就是王安忆在《长恨歌》中对男性的刻画不够深刻。就拿阿二来说,王安忆将这样一个人虽然刻画得很立体,但是有很多的情感的把控是不准确的。最为突出的就是描写阿二对王琦瑶的爱时,小说中是这样写的——“阿二的爱是纯洁的爱,没有要求,只要允许他爱,就足够了”。如果男人的情感都如王安忆描写的这样简单,王琦瑶之后的事也就不会发生了。后来又写到阿二去了上海,但是在离开的时候,阿二的复杂的内心并没有刻画,我想任何一个有感情的人,在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和自己的梦想时,都会有着自己独特的想法吧。但是阿二走了,还很开心,这一点的把控是最为不到点的。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内心的复杂性还有选择纠结性。阿二的出现,以及阿二这个人似乎没有这些。这部小说把女人写得极好,但是男人,刻画得不是特别全面。
当然,《长恨歌》得以如此出名,还是它的优点的。我们在读小说时,不得不被王安忆的语言才华所折服,但我依旧认为正是王安忆的语言才华压制了小说的前途。我只举一个句子,来看看王安忆的语言天赋——“他们两人在桌边坐着,看着酒精灯蓝色的火苗,安宁中有一些欣喜,也有些忧伤”。这句话是在写康明逊和王琦瑶对未来的惆怅之态的。王安忆,用了“火苗”,而这“火苗”是“酒精灯”的,“蓝色的”。这种陌生的火苗颜色,让读者的眼前瞬间闪过一道光,这是多么的陌生,可是想起酒精灯,这颜色又是多么的熟悉啊。这“火苗”是跃动的,而他们坐着,是静止的,动静结合,立体化的场景立即展现在我们面前。而王安忆选择这样一个细节的刻画也是很精确的表现了王琦瑶和康明逊那种复杂的心理感受。色彩,动静结合,心理的详尽刻画,寥寥几字,可见王安忆的文字功底实在了得。当然,整部小说中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我想,《长恨歌》之所以获奖,是有道理的。
总观《长恨歌》,它确实算得上一部不错的作品,不过暇疵亦是存在的。它是否是展现了大上海的一切,这显然不重要。它是否是真的可以被称为“现代上海史诗”,我也不管。我只知道,在王安忆细腻温柔的笔触下,将一个上海女人四十年的情感纠葛写得动人而真切。也将上海弄堂的细小琐碎的东西展现我们的面前,那里面包含的流言,那里的爱情,那里的一切,你又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一座城市的灵魂,这就是上海这座城的沧海桑田。写上海女人,我们总会想到张爱玲,也毫无疑问,王安忆笔下的上海女人确实及不上张爱玲笔下的动人,真实。
邬桥一见,心生欢喜。不管王琦瑶之后的人生怎样步步惊心,怎样计划一切,终究敌不过自己给自己下的套。她走的每一步似乎都是为了更好的活着,可实际上每一步都是她走向死亡的阶梯,可嗟可叹。最为喜欢的就是这些写书人,写不完的故事,讲不完的话,我,又恰好爱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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