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的写作背景是什么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仁爱思想
狄更斯通过《雾都孤儿》塑造了小奥利弗的形象,整部小说揭露各种丑陋的嘴脸及残酷的社会现实,表现了难能可贵的仁爱思想。然后,由于时代及阶级等原因受限,导致狄更斯的仁爱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狄更斯将导致整个社会人情冷淡的根源归结于一部人及新济贫法上。作者认为小奥利弗的悲惨是由于济贫院的干事们造成的,没有触及到整个资产阶级制度上。在这点上,狄更斯倡导的仁爱思想过于单纯。其次,狄更斯认为仁爱是社会万能的解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心怀仁爱之心来解决,小奥利弗最后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因为满怀慈善之心的布朗洛搭救。但当时的伦敦除了存在一个小奥利弗外,还有千千万万的跟小奥利弗有同等遭遇的人们,不可能每个人都能遇到同样善心的人来搭救。对于这一点,狄更斯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良药。最后,狄更斯仍然对资产阶级存有一丝幻想,认为他们能够解救劳苦大众。在小说中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等人都是资产阶级的代表,作者一味的为他们歌功颂德,却忽略了资产阶级的本质。
种族歧视
真实地反映现实,这是现实主义作家在创作时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传统观点认为,这一时期的现实主义作家,即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概括而集中地描写了资产阶级社会典型和本质方面的东西,他们“表现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事实上,就《雾都孤儿》一书中所揭露、描写的社会犯罪现象而言,狄更斯并不是严格按照以上准则来反映英国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的。具体说,当狄更期把笔墨从官僚机构的“济贫院”转向社会犯罪问题时,他不是从社会的真实现状出发,而在站在种族主义立场上,把以费金为代表的犹太人看成是扰乱英国社会秩序、毒害基督教儿童身心健康,逼迫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能让犹太人在文学作品中以反面形象出现,而是说任何一个种族的人都可能犯罪,也都可以作为艺术形象出现在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事实上,在《雾都孤儿》中,“犹太人”并不单纯是指对费金和巴尼等人的个体身份以及种族的界定,而是借他们的个体符号对社会中的某一类人,用狄更斯的话说是对“犹太人一的生灵”的指称。所以,在小说中,狄更斯首先将费金的头发、眉毛及胡须都描写成红色。这样做,除了有意识地将费金与魔鬼联系到一起外,更深的意图是通过对外在印记的强调、来突出、放大犹太民族所特有的种族特征。但得注意的是,狄更斯除了在个别直接引语中使用了费金这个名字外,在其他地方一直都称他为“犹太人”。这个微妙的转换看似语不惊人,实则意味深长——旨在表明作者所讨厌的不只是费金一个人,而是对整个犹太民族的鄙视。在小说中,狄更斯总是习惯用一种讽刺、鄙夷的语气来谈及或描述犹太人,“他比费金年轻,但他的邪恶可厌的外表却几乎和费金不相上下”。狄更斯写到的这个年轻犹太人,在小说中只出现过一次,既没有前文的铺垫,又没有后面的展开,就凭其犹太身份,作者就断定他和费金一样“邪恶可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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