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跑吧》外国文学作品简析
美国作家厄普代克(1932—)的长篇小说。小说主人公哈利·安斯特洛姆身材魁梧,年轻有为,只是抽烟时,鼻子下面的肌肉微微有些颤动,因此得了个“兔子”的绰号。兔子中学时本是篮球明星,现在却只混上个家用品商店的推销员职业。一次下班回家路上,他见孩子们玩球,心血来潮,混到孩子之间玩个痛快, 自己感觉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于是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可是回到家里,他看到醉醺醺的妻子把儿子丢在婆婆家,汽车留在岳母家,独自一人看着儿童电视节目,心里烦闷,与妻子发生矛盾,跑出去打算要回汽车,接回孩子。兔子弄回车后则改变主意,去找中学篮球教练聊天解闷,并通过他认识了曾经当过妓女的路丝,此后两人同居。不久,兔子听到妻子分娩的消息,回到家中,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后因妻子拒绝产后同房,他又跑去找路丝,结果被拒之于门外。兔子走后,妻子借酒浇愁,酒后不慎让新生女儿淹死于浴盆。野在外面的兔子闻讯后深感内疚,回家忏悔。在女儿的葬礼上,又感到亲人的目光咄咄逼人,于是再度跑离家门。他四处奔跑,不知那里是自己最后的归宿。
小说通过主人公哈利怀旧厌今的描述,讽刺了美国当代社会的变化,家庭的变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人本身的变化。小说首先表现了作为丈夫和妻子、父亲和母亲的男女之间的变化。兔子的母亲是个大权独揽、性喜讽刺的家庭主妇,父亲是一个受制于妻子的古板而勤劳的人。但这对夫妇却没有养育出象他们一样的子女。父子之间就有明显的区别。兔子蜚声球坛,有着广泛的兴趣,本来大有作为,然而酗酒的妻子、卑贱屈辱的工作使他悲观失望。他时时担心自己会重蹈父亲碌碌无为的覆辙,一呆在家里就感到自己未老先衰。因此,他带着罪恶和义务交织的心情,一会逃离家庭,一会又受良心的驱使回家尽点义务。小说使我们看到作者笔下的新型的美国人的大致面貌:男人被自我毁灭感和愤怒情绪所吞没,而女人则是冷漠的性欲的化身。作者这样描绘新时代的男女,意在揭露和讽刺美国中产阶级的没落。作者本身属于这一个阶级,当然能清楚地看到这一阶级目前所处的地位。他有敏锐的观察能力,抓住这一阶级私人生活中种种复杂的关系进行分析和抨击,因为他认为这是这个阶级走向没落的征兆。作者用笔洗练,善于运用现代派各种手法,渲染人物在瞬间出现的感受,重视作品的气氛、色彩和节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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