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之日》读后感一
主人公封澜一出场已经三十岁,接到了前男友周陶然的结婚请柬,倍受打击。看到这儿,我以为封澜是一个柔弱的、恨嫁的大龄剩女,她在感情中所处的地位是弱势的、低下的、巴结的。可是后来的发展真是出乎所料。丁小野一出现,封澜就势在必得,几乎抛弃了所有女人的脸面来追求。可是,这样的封澜怎么会和不婚的周陶然纠缠四年呢?来看书中对封澜的介绍:
“封澜上小学时曾极度渴望成为专业的芭蕾舞者,父母认为艺术这碗饭不好吃,怕她沉迷于练舞耽误了学业,可任凭他们说破了嘴皮子,封澜也犟着不肯回头。家里不肯出辅导班的费用,她就拿自己的压岁钱来垫,大人故意不接不送,她宁可自己倒三次公交车,来回花费大量的时间也坚持了下来。
后来封澜在市里的一次大赛选拔中败落,辅导老师告诉她,她跳得不错,但对于职业舞者来说,她个子偏高,身体条件并非上佳,在这一行注定做不到出类拔萃。这件事过去后,用不着家里人费半句唇舌,封澜自动调整了她的人生目标,成不了舞蹈艺术家,她就要做一个餐厅老板娘。这个理想在家里人看来也不算太好,他们始终持观望态度,然而她最终还是做到了,而且做得有声有色,让父母放心了几年,谁想到头来她竟会为了那样一个男人,将餐厅卖掉也在所不惜。”
“毕业后我考进了一个还不错的单位,我的上司很年轻,也很优秀。是他追的我。我们交往了半个月,然后我发现他在国外是有老婆的。他说他会离婚,让我等着他。我没有等,辞掉了工作。好在单位里谁也不知道我们在一起过,这样对大家都好。”
“那个男人后来果真离婚了,还来找过我几回。但是过去的都过去了,感觉已经不是那么回事,何必呢?”
一个如此干脆利索的的女人如何看不出周陶然的真心,如何会纠结四年不肯放手以致被抛弃?最多一年就足够了吧。
作者设计这些情节是为了凸显丁小野的与众不同吗?可惜书中真的没有详尽表现,说实话我也看不出来封澜为什么会那么死心塌地地爱着他。
作者的情感逻辑已经出现问题,刻意的成分较大,几乎是为了写而写了。
“二十岁才得到心爱的洋娃娃,四十岁才买得起俏丽的裙子,六十岁重遇初恋时的人……这又有什么意思?世上没有无辜的爱人,光阴从未被枉费。她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趁还能爱的时候放肆地爱过。”
她已经三十岁了,之前也和大学男友、上司、周陶然纠缠了很多年,更何况后来是她一心想结婚,被周陶然以“不婚”的名义甩掉。如此种种,怎么好像说的像从来没爱过一样?奇怪!
“她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趁还能爱的时候放肆地爱过。”这句话也有问题,其实人什么时候都可以爱的,只在于内心,不是以年龄来断定什么时候是“还能爱的时候”。伊丽莎白泰勒八次婚姻,哪次不是因为爱呢?
我自己觉得作者最好的作品是《许我向你看》,桔年让人心疼,韩述既让人觉得无奈,又让人觉得他可笑又可爱。《浮世浮城》也不错,就是结尾太仓促。赵旬旬的转变是有迹可循的,她被逼到尽头,无处可逃,最后鼓起勇气面对世间的风风雨雨,虽然这风雨是她避之不及的。
有点可惜。
《应许之日》读后感二
读完《应许之日》,我最大的感触是,封澜对爱情坚不可摧的信念,无论幻灭多少次,仍然敢于相信。还有丁小野的敢于承担,简直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接受时就接受的典范。
封澜说,她懂了周陶然和丁小野的区别在哪。同样是掏心掏肺地对待一个人,周陶然就觉得压力大得喘不过气,想要逃跑,而丁小野就敢毫无愧色地照单全收,那么理直气壮,不卑不亢。我们说,要么就是丁小野没心没肺,是个彻头彻尾的渣子,接受这一切之后就打算彻底消失,要么就是他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绝不辜负。
按道理来讲,丁小野因为他爸爸过去犯下的罪孽,和一桩人命案牵扯不清,他真爱封澜就该躲得远远的,或者装出一副“我不能耽误你”的圣人相。没错,他躲了,但是躲来躲去,躲不掉自己的内心。所以认命地回来了,既然不能停止,索性继续前进。这跟辛大以往作品里的那句“既然忘不掉,索性就记得”不谋而合。
封澜在丁小野身上,可谓下了一盘大棋,赢了,就赢得爱情和幸福,输了,她也输得起,反正又不是没输过。就是因为封澜对待爱情的毫无保留,无数次幻灭还能信心重建,丝毫不影响她对待男人以及爱情的态度,所以每一次恋爱都用尽全力。
二十九岁的女人,在当代社会中,未婚者也很常见,但是被逼婚更是家常便饭。家长永远在想方设法给你铺就一条捷径,让你直达幸福彼岸,从此再不必受颠沛流离之苦,可惜那是家长眼中的幸福,不是封澜的。每一段爱情,她都自己选择。伤痛,自然也是自己来承担,怪不得别人。
封澜爱上丁小野,因为他脸帅。其实很正常,我们谁不是先看到一个人的外貌,才想去了解他的内在。我们没有读心术这样的高技能,只能依靠慢慢了解。想要了解一个人,首先要有眼缘,说到底还是看脸。如果一个人在你看到第一眼时,已经心生反感,谁还有心思去了解他的内在。如果这样最后都能在一起,只能用“缘,妙不可言”来解释。
如果说初期封澜是被丁小野的外貌所迷惑,那么之后呢?得知他很有可能是个罪犯,她平静地问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她说自己最多再等二十四年。其实这时候的封澜的表现特别像《来自星星的你》里千颂伊知道都教授是外星人那一刻,平静而理智,而且仔细想想封澜和千颂伊某些地方还挺相似,都是不美毋宁死的人,许多时候说话重点让人匪夷所思。
辛大没把封澜塑造成完美女人,她有女人的小虚荣小刻薄,她虽然长得漂亮又有钱,但她的爱情不比谁顺利,也不是全世界的男人都爱她,也没有男二号随时随地准备为她赴汤蹈火。
如果爱情是一场赌博,那么封澜是天生的赌徒。在和丁小野的爱情里,她敢于下大注,赔上所有,不问收益,不计后果。她不顾旁人的眼光,不理亲友的劝说。我觉得这样的人,上帝总不该让她运气太差。前面那几段失败的爱情垫底,也该让她赢一次,换句话说,即便她输了,她认。幸运的是,这一场豪赌,逢赌必输的封澜,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
因为每一次封澜都全力以赴,毫不迟疑,所以一有机会,她就把握住了机会。
《应许之日》整个故事架构虽然没有辛大早期作品那么庞大,关系也相对简单,但却是一个另类的作品。《致青春》里郑微在成长后,选择了能给她安稳的林静,而不是和那个可以轰轰烈烈的陈孝正继续纠缠。而封澜,爱情虐她千百遍,她待爱情如初恋。至于《山月不知心底事》、《我在回忆里等你》以及《许我向你看》,都挖掘了许多人性的假恶丑。《应许之日》应该是辛大既《原来你还在这里》之后的纯爱回归之作。
其实我们看故事里人物的心路历程,又何尝不是在看一个作者的心路历程。从当初《原来》番外里的陆生和陆路,到现今的曾斐和崔嫣,类似的人物,不同的结局。前者是你死我亡的决绝,后者是既然逃不掉何不享受的从容。而辛大,也由曾经的笔端狠辣,变得温柔而慈悲,给了众人一个完满结局。
说到这,我倒想重新捡起弃文两次的《浮世浮城》继续看完。当初看惯了辛大写青春文,也觉得自己无法理解婚姻世界,所以兴趣寥寥地翻了两次书,最后都没坚持下去。或许现在看,会有新的收获。
《应许之日》内容简介
大龄女封澜作为一个餐馆的年轻老板娘,居然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餐馆里来路不明的服务生丁小野。殊不知在爱情的猎场里,丁小野更像猎手,喜欢鲜活的、亲手捕获的猎物。当他把她抱得那样紧,亲吻犹如暴雨降临,当无穷的火焰瞬间只余灰烬,她却浑身发抖。他不讨厌她,却又不爱她。而她呢?不怕他爱,也不怕他不爱,只怕不够爱。世上没有无辜的爱人,光阴从未被枉费。她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趁还能爱的时候放肆地爱过。
婚姻对于封澜来说就像一扇门,她很渴望走进去,可她必须找到打开门的钥匙,这把钥匙就是爱一个人的感觉。
在遇见丁小野之前,封澜一度觉得能够修得正果的爱情是限量版,而她,拿不到号码牌。
那天,丁小野蓦然出现在她面前,带着危险又诱惑的笑容,让她想到了某种兽类。她恍然觉得自己和这个年轻的男人仿佛是荒原里并行的两只野兽,万籁俱寂,月色如钩,只有呼吸间相似的气味和体内奔流的血液在呐喊咆哮,一切的繁杂荡然无存,存在的只有两个温热的躯体本身,她愿意被他啃食,也想把他吞进肚子里。
他说:“我喜欢鲜活的、亲手捕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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