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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体会

2019-11-14 10:43:33

  芳华读书笔记一

  这两天看严歌苓的《芳华》,当初选这本书是刚看完电影《芳华》不久,另外严歌苓又说是知名编剧就想了解下她的作品。

  全文以文工团萧穗子作为作家的编剧视角,时不时退出戏外跟我们分析她眼里的人物性格和心理分析,时不时退出写小说人物对白和事件的顾忌和编撰,这个倒是挺让我意外的,如果电影如此大概票房应该会很惨淡,毕竟观众都喜欢自己去感受和体验,而解说大概就贬低所有人智商的潜在意识。而小说里这样处理的好处是便于写作回忆写作流畅吧,因为据说这是严歌苓年轻时候的在文工团待过,这个故事也包含些许真实的故事吧,而萧穗子就如同作者的身份,而写那些人物心理分析,电影是没法全程单一地文字说这个人物怎么怎么的,有也只能去通过演员去演,而演员只能通过对白和行为去表现,小说的好处是这样心理描述更加直接,而且她在赌吗?赌她的读者愿意看这么一大段一大段小说人物外的人物评论和分析,或许是可以帮助读者更直接地掌握他要刻画的人物心理,但是我总是觉得这是累赘的,如果可以删除这些,把暗含人物心理的秘密刻画在人物的动作、形象和对白里头,不是更好吗?

  或许众口难调,不过每位艺术家都有自己的个性风格,这些属于美好天性的创造力,应该值得作者去珍贵和保护,我们不也是站在个人喜好的风格去看么,如果不喜欢很简单不看便是,而文章总体,还是比较喜欢的。

  何小曼,他的父亲因为右倾批斗,跟人赊一根油条给她在家翻箱倒柜找不到一个钱子,在他工资被降下来后,家里的钱都让他妻子给掌握了,不时还嘲讽他降薪了还想乱花一个子,连给自己女儿买跟油条钱都没有,顿时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他的自尊吃安眠药自杀了。而他妈找媒人改嫁到一个大老粗的军官家庭,她开始被弄堂里的人嘲笑是拖油瓶,而在继父家,她和她妈都谨小慎微,卑微到尘埃,以前父亲对母亲百般的宠爱,现在变成母亲对继父百依百顺,她看到母亲的变形和每夜的牺牲,在这家所用的政治手段和心机,刺痛了她的心,饺子破了馅只剩皮的得她母女吃,等继父有吃剩下的她们才敢享受整颗的饺子,父母亲结婚穿的一件红绒衣,虽然透着阳光可以看到被虫蛀了很多洞,她偷偷地穿去学校演出,回家后被继父和母亲一男一女的弟弟妹妹耻笑为偷衣服的老鼠,在继父面前母亲打哈哈说这件衣服本来就蛀坏了要给小曼穿的,为她解了围,饭后母亲来到她的房间抄家找她的衣服,让女儿还给她,她就只有这几件绒衫,她要可以等3年后再给她,因为3年后她自己也穿不了,女儿不给,连亲妈都不保护自己的利益,自己定当誓死捍卫,就像吃饭时候的红烧肉,要藏起来偷偷吃,就像狗狗在自己的领地撒尿画圈,捍卫自己的权利,母亲给了她一记耳光,她没有哭,有人疼的孩子才会哭,她反而觉得释然,仿佛被打一下就赚到这件绒衣的一个衣脚,直到整件都是自己的,母亲没有办法,只好搬出继父,难道你要闹到他那里去吗?你就是这样要难为死我的吗?她掀起外套里面真是红绒衣,母亲把红绒衣的套头脱出之后,女儿反倒哭了,母亲安慰她说3年后一定给你穿。3年后那件衣服穿在她妹妹身上,据说是继父的决定,母亲为了女儿不记恨他,便说妹妹皮肤白,适合这样颜色,而她皮肤黑,穿着不好看。她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是母亲衣服随便改改就穿身上了,原本肩头位置的却到了她的手臂上,而被收紧的腰身却到了她的胯那里,弄堂的人看她的穿着总是怪怪的,所以经常嘲笑她。

  小曼开始她的报复,偷来妹妹那件红绒衣,把线拆了,边拆边说让你白让你白,然后又给染黑,把断线一根跟接上,在图书馆找来编制的书,编制成属于自己的合身的一件黑绒衣。家里是个没地位的拖油瓶,弟弟妹妹也欺负她,弄堂的人也嘲笑她。她开始想逃离这个家,后来参加了文工团,而团里的人又嘲笑她那厚重的头发,诬陷她是不知羞耻的用洗澡的海绵做的胸垫缝在文胸的主人,那件晾晒在被男兵女兵公开场合的文胸,公然挑战了所有女兵的潜意识秘密,她排舞的时候被男兵嫌弃汉味重,要求换女伴,而刘峰挺身而出做她的男舞伴,

  去给骑兵演出的时候,她调换体温计的假装生病,虽然赢得一次当掌上明珠的机会,最后给处理下放到战地医院做护士,后来因为背了一伤员爬了十几里地遇到正在拍摄的记者,成为战斗英雄,一大堆的功勋章,大红花和巡回的演讲,演讲稿还是组织给提前准备的杜撰揣摩她背伤员的心理过程,但与她的实际事实相悖,但是她还是要照着稿子念。那时候广播总是放一首歌《再见吧妈妈》,“你不要悄悄流泪,你不要把儿牵挂”,拉倒吧,谁会悄悄流泪,她有的是让她流泪的母亲,“假如我在战斗中光荣牺牲,你会看到盛开的山茶花”,她妈另愿有山茶花的陪伴吧,这样就不会有她这个拖油瓶让她在家里为难。

  那时候家里总想通过某条路线给团里的儿女捎去零食和用品,而这些包裹的分量和种类,也象征着家里的经济情况,每次宿舍响起窸窸窣窣的巧克力糖纸的声音,她边逃避去打水或者洗衣服,因为她害怕别人不请她,也害怕别人请她,因为她还请不起。她每次把饭堂的馒头掰成小块,用纸分别包起来,这样她也有零食了。有一次她还是抱着希望,将半年省下的工钱买了条藏族纺巾,托熟人捎给母亲,期待母亲看到会回礼给她捎点零食。结局是母亲只捎来一封信,告诉她东西很好,只是还有很多瑕疵,叫她下回当心,不要再让人给骗了。她面如死灰,直到有一次母亲真的给她捎东西了,一百多盐津梅,她终于扬眉吐气地嚷嚷众人来一起来分享,或者说是一起来见证,她也有家人给捎东西了,包裹里还有一封信,这次并不是回礼,而是作为帮母亲炒粮票换豆油的交易。她给母亲打电话,再见妈妈,她单方面地打算跟母亲永别,她不想再见到母亲。直到有天她在巡回演讲她的战地英雄事迹之后,她精神分裂了,我并不是真的战地英雄,我不配,她撕碎了演讲稿,冲着广播喊着不要再播放那首歌了,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刘峰,简直活版雷锋,做尽好人好事,得了很多荣耀的勋章和劳模称号,而犯了一丁点错却被全体责难并下放伐木连,后参加越战失去一条手臂,结婚后有一女儿,妻子是公交车收银员却跟人跑了,到海口倒腾图书生意认识失足女小惠在一起2年,生意倒闭后给开旅游公司的侄子收留,每天给雇员做饭打扫,晚上住办公室一张折叠沙发,每月500元工资上三险管吃住,他那点微薄的工资供老妈吃穿和女儿上学。他在文工团,任何人有疑难杂症各种活的办法,找刘峰,甚至伙食员要结婚,她对象要求一定要有沙发,他便花一个夏天帮伙食员打一整套沙发,女孩子缝床单时把针落在棉花里让他在整床棉花里头大海捞针,他太过于善良得让人觉得没有烟火气,甚至群体潜意识是想看他出丑。

  直到“触摸事件”大家才释然,而林丁丁的喊“救命”,群体开会的批斗,他的脸埋在军帽檐下被不知是汗还是泪包围,他不过老实朴实一善良农村人,在文工团帮人修修补补,挑水做各种脏累活,为什么就他不能有人性,而这些就是他善待的人哦,彻底寒了他的心,也寒了小曼的心,小曼去给刘峰送行,或许也觉得他受到批斗了,以前高高在上,现在跟自己一个海拔了,可以坐在一起说话,刘峰却把那些印了先进模范标兵字样的毛巾、茶缸等用品交给小曼代为处理,这些所谓的荣誉勋章换不来他的感情。而小曼大概是唯一一个懂得刘峰善良的人。他60多岁的时候,还得了癌症,生了病却躲着所有熟人,健康的时候随便别人麻烦他,而生病了不想麻烦任何人。

  从早春到秋天,他停了机,搬了住处,直到萧穗子给他侄子要了地址,和郝淑雯一起找来,第一次是没找着的,电梯女工说他住院化疗要几天。天黑了,萧穗子和郝淑雯一块吃饭喝啤酒,借着酒劲朦胧,跟萧穗子表白了当年就是她勾引跟她写情书那男的怂恿他去告发萧穗子的,还有最后一次摸进那男的宿舍溜走时候还遇见刘峰,可刘峰没有告发她,反倒只是给了她一通思想教育,郝淑雯说那时候的背叛反倒觉得是充满力量的正义感,我们所有人都背叛了刘峰,批斗会那会大家都没少发言,群体里发言得越真诚有力越有正义感的自豪似的。那男也不是什么好猫,郝淑雯让他爸给他调走了去吃吃苦,而后他为了出国跟了一个年纪大的女博士。刘峰骨子里是自卑的,傻呵呵地给别人做一辈子琐碎好事,他知道自己没有看家本领,只能帮人做点修修补补之类的手艺活,被群体所需要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而自己的一生清苦、孤独。而后跟小曼在一起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朋友,他的心早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而后对小惠,他的身体是爱她的,可心里不爱她,对小曼他心里是爱他的,可身体却不爱,他们在一个屋里一个睡沙发一个睡床,他单只手臂这些年也练了不少手艺,例如在茶几上立个钉子,单只手给客人萧穗子削苹果,给爱丢钥匙的小曼在门口做个红漆木工盒子,他的生命虽然已灰白,却把最后的一点红色浪漫留给小曼。

  他去世后,小曼、萧穗子和刘峰女儿刘倩参加葬礼,他侄子侄媳一直塞车未至,萧穗子跟刘倩聊刘峰,女儿眼里的父亲是一辈子傻呵呵给人做好事,甚至有些鄙夷的不屑,他带她去过中越陵园,他找小徐的墓碑,小徐是15岁往大了虚报岁数参军的,是刘峰接的新兵蛋子,父母嘱咐他们要听首长的话,多吃点多长个子。他倒是很听首长的话,刚上4天就受到嘉奖上了前线,缴获了战胜品中有个小雷子(新兵不认识)给玩炸了,当时一帮新兵正在等锅里煮的红烧肉开锅,排着队跟着给炸死了,女儿眼里这些都是不必要的死伤,而刘峰看重的新兵,他把整个陵园都摸了几遍都没有找着小徐的墓碑。而那时候小曼精神分裂也是有之前中越战争的原因,她站在二楼看着迎着早晨阳光稍息立正的一团新兵在操场上齐刷刷听着首长训话,第二天早晨全部改卧倒,他们有的血肉模糊,有的找不到名字和番号,但小曼知道这些是那个团,是刘峰那个团的,她一具尸体一具尸体得清洁护理装进裹尸袋且辨认他们的脸,而又不肯从尸体上跨过去就只能兜着一圈一圈,那些没有名字或者记不清番号的牌子,她都会把裹尸袋拆开,掀开裹尸布看看是不是刘峰。也许接触到战争的惨烈也是她精神分裂的主要原因。

  小说还有林丁丁、郝淑雯等人物,在不同的环境成长的文工团男男女女,因为各自不同的价值观和处事风格,走向完全不同的命运人生,文工团因政治需要而开始,也因政治原因而解散各奔东西,林丁丁没有嫁摄影干事或首长干事,嫁给首长家庭,全家顶事那种,而因为她的弱势和不上进被排挤离婚,二婚嫁到国外,而如果那时候她没喊救命跟了刘峰,刘峰就不会失去手臂,现在也混到干事了,小浪漫小惊喜的各件合算的事件会全由刘峰一双巧手的手艺而创造,尽管郝淑雯也会这样想,但真正到真恋爱动感情,她还是会把刘峰这扇门关上。

  芳华读书笔记二

  开篇作者便介绍自己,是个犯错误的女兵,因为喜欢上一个男兵,写了情书,结果,情书到了领导的手中。所有人都躲着她,议论着她,只有刘峰,那个被大家起个绰号叫“雷又锋”的人总是鼓励她,帮助她,她甚至觉得是不是这个叫刘峰的家伙喜欢她。

  刘峰曾经在射击训练的时候,救下一个偷红薯的老太太,好事做尽,全军的学雷锋标兵。一般部队的靶场都是一大片空地,有沟壕,报靶的人在沟里,打靶前要戒严的,老百姓不许出现在靶场,否则很危险的。电影里何小萍把子弹打到别人的靶上,这种事不常见,但是也不罕见,我们在学校练习射击的时候也是出现过这种情况。还有一件值得记一辈子的事。

  我们实弹射击的时候,每人配发五发子弹。大概有70%的学员及格,不好意思,我是属于那30%的,近视眼嘛,看不清打不准正常。不过,教员讲评的时候却特别有意思。他说:“要表扬一位学员,尽管她的成绩不及格,但是却有一发子弹十环,也是我们今天实弹射击唯一的一个十环。”嗯,对的,那位女学员就是我。然后奖励了我五发子弹。众目睽睽啊,可想而知,紧张到不行,根本看不清了,结果,就是我成了大家的笑话,全部跑靶。

  其实在部队的环境里,可能存在着身份和地位出身等的差异,但是,大家也都是暗地里什么什么的,没有像电影里那么一大帮人欺负一个何小萍的,好过分,小说详细介绍了何小曼母亲是在父亲被打成“右派”后提出离婚,父亲在何小曼六岁的时候自杀。她跟随母亲嫁给了一位“大老粗”局长,每天晚上都在门缝听母亲房间里传来床“吱吱呀呀”的声音,而当继父很严厉警告她的时候,母亲说:“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将来好啊。”待到弟弟妹妹的到来,她这个“拖油瓶”彻底成了多余的人,连保姆都不待见她,她本以为到了部队一切会好起来。

  何小曼从小就养成了隐忍压抑自我的性格,所以,在大集体中,她也是很难融进去的,她只能通过拼命的练功来提高自己,小说中介绍了何小曼的发质,天生的自来卷,还是那种小卷卷的,头发又是异常的厚,毛发重,所以,这里大家可以理解在电影中男演员都嫌弃她身上的味道,不肯与她“共舞”,只有刘峰陪她练习,正是刘峰善意的“触碰”,支撑起何小曼走过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从那一刻开始,爱的情愫在何小曼心中扎根。

  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26岁的刘峰入党了提干了,待到独唱演员林丁丁也入党后,他在没表达清楚意思的前提下,直接拥抱了林丁丁,被林丁丁称为“流氓”,又为了保护自己,林丁丁出卖了刘峰,直接导致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何小曼目睹了刘峰出事后大家的冷漠与嘲笑,她对这里所有的人都失望了。

  这种心理放在当下也依然如此。我知道有个“学雷锋标兵”、“军区优秀党员”,一个特别好的“老好人”,用现在的话说,似乎没有个性,工作生活都特别好的人。忽然有一天离婚了,大家诧异,又过了一段时间,找了个小自己十几岁的女孩结婚了。成了大家议论的话题。

  其实,无论是不是先进,是不是好人,都是最起码的人,都有七情六欲,但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就是不行,就是不可以,你就是大家的表率,你的一言一行,都是最好的。一个人距离完美人格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完美,所具有藏污纳后的人性就越少。

  何小曼收藏了刘峰走时候扔弃的各种奖状与证书,想离开文工团的决心已定,尽管有出演A角的机会,她也以各种理由放弃了,我看有些人认为政委“很坏”,把何小萍调到前线医疗队。其实政委是保护了何小萍,她装病(发烧39度)被卫生员发现,大家传的沸沸扬扬,如果被证实,就不是处分这么简单的事了。所以政委鼓励她参加了最后一次演出,然后宣布她调到野战军的医疗队。

  何小曼到了前线医疗队,与一位救治过的军官结婚,后来丈夫阵亡,她也知道刘峰在老山前线(麻栗坡)。何小曼成为英雄,是因为拖着一个战士十几公里,背过山谷河滩,背过蛇蝎横行的丛林,背过敌人出没的村落,从死亡边缘背回人间。其实与事实多少有些差异的。她成了“战地天使”,突如其来的荣誉把她淹没了。书中也交代了一个细节,就是她亲眼看见满操场的士兵集合奔赴前线,又看见满操场的遗体,她的任务是辨认遗体,并且查看是否有生命体征。一个接着一个,到最后,何小曼的眼里都是自己刚结婚不久的丈夫和刘峰,她神情恍惚,疯了。

  何小曼住院期间,刘峰去看了两次,五年后,小曼出院了。

  刘峰回山东原籍,结婚生子,媳妇嫌他赚钱少,跟别人跑了,他去海南打工,后来去北京给侄子打工,直到查出来得了肠癌,小曼找到了刘峰,小曼恢复了父亲的姓氏,大家都叫她沈老师。“太饱和的感情把小曼心里长久的沉默酿成诗,暗示了她几十年难以启齿的表白。这几十年的经历,让我们明白了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相守才是最温暖的承诺。”

  我最喜欢电影中的镜头,是穿着休养服的何小萍跳的那段《沂蒙颂》。这歌本身就是歌舞剧,描写了沂蒙山老区人民热爱子弟兵的故事,转换到小萍的独舞,便是放下了所有的一切,无论嘲讽与耻笑,无论欺辱与排斥,无论爱与恨,无论前途与命运,小萍都放下了,那么美,那么享受,最后一个谢幕的动作,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脱胎换骨一般。

  其实,人就是应该这样的,有人说“我的命够苦的了,再坏还能坏到哪儿去呢?”是啊,放下了便一切都不复存在,就好比刘峰执意要死在战场,死了可能就都了了。

  电影总归是艺术,不能完全表达小说的内容,有许多细节非常感人,特别是小说跨度是40年,关于人物命运都有交代。严歌苓的作品有一种淡淡的朴实与真诚,没有特别华丽的语言,也没有大段大段的景物描写。其实在那个年代,文工团演员是很优越的,他们有特长,并且基本都是城市特招入伍,但是他们也有个最致命的弱点,就是没有文化。从小就从事文艺工作,十几岁就在部队演出。那么严歌苓能脱颖而出源于其父亲本身就是名剧作家,她从小就开始大量阅读,写出的作品极具感染力,多部被搬上银幕,比如《归来》、《小姨多鹤》、《金陵十三钗》。也有人质疑她的旅美作家身份,但我觉得并不重要,从作品中我们感受到一种揭露,更感受到深深地情怀,这显然更重要和珍贵吧。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作者对人性无情的揭露,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军改第三年,部队文艺团体近乎不复存在,是一代人的芳华,也是一段不可磨灭的历史。其实从未消逝过,我们感叹,我们流泪,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最美的芳华,而我希望那是永不消逝的芳华。

  读完小说,我还想再看一遍电影,在下线之前,现在,无论微博,微信,热点,头条到处都是关于《芳华》的话题,我看着冯小刚日益渐白的脸,看见了他敬礼时头发的这种病的并发症,他是用生命来谱写那段青春的记忆,感谢他,那个当年在文工团美工组的男兵,感谢他,奉献一部感动你我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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